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4篇 425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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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法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可见我们国家对未来、对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已经上升到一个法律层面,家庭教育也不单纯的只是家庭的责任或者是父母的责任,这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民族的发展问题以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问题。

所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应该适应当下的社会发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更多注重的是去解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如何引导的问题。

同时教育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社会发展稳定,关系国家未来建设者的培养。

国家有权利、有义务帮助父母教育好孩子。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性格决定命运,积行成习、积习成性、积性成命。

在家庭教育上,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的陪伴其实是很重要,父母应该要多想一点方式或者方法对小孩子进行加强教育。

关键是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榜样,另一方面就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对父母进行相应的训诫,法律也规定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这对国家未来的发展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明确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未来。

新中国成立后更是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的培养和保护,特别是在2021年我国针对未成年人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也修改了刑事责任年龄,将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在火热的夏天,国家出台双减政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所以我认为2021年为“少年法制年”。

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现了国家、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照顾,而近日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事上升为国事。

所以做合格父母,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

我国每年都会出现一些大学生暴力犯罪案件,这些犯罪案件是一件比一件突破人们的认知及道德底线,深深刺痛社会大众的神经,我们的媒体、社会也会反问我们的学校教育和我们的家庭教育为什么会培养一个个魔鬼似的杀手,比如近年来的北大才子吴谢宇弑母案。

今天我们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面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品德教育的缺失,我们只关注孩子的成绩,却忽视了对孩子品德的培养及人格的塑造。

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同时,在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中,与“德智体美劳”为主要方面的学校教育相区别,突出“以德为先”,强调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

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等。

我相信,随着家庭教育的全面提升,我们以后不会再有“马加爵”“吴谢宇”,更多的是那一张张充满青春与活力的笑脸,更多的是那些能积极面对人生困难与挑战的少年!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革新和重建教育生态,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调联动的鲜明导向,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

值此全党、全国人民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之际,站在“两个一百年”的时间交汇点和战略新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统筹全局、强化顶层设计,把教育事业放在了新的、更重要的历史定位。

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对互联网行业的重拳整顿、调整计划生育放开三胎政策、对娱乐传媒行业的加强监管、强力推出“双减”政策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是一以贯之、通盘考虑的,总体目标就是以人为本、育人强国。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身为家长的责任重大、新时代育儿须理念革新。

重任在肩,感慨良深:

第一,“家事”就是“国事”。

传统的观念认为家庭教育是家事,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审议通过,让这件“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

家长们首先要革新理念,明确家庭教育需要国家指导、学校引领。

其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身教重于言教,将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细节。

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意味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必须受到引领和约束,只有加强学习、配合上级政策(例如升学政策、分班政策、就业政策)和学校管理,才能做好一名合格的家长。

第二,“家长”也是“老师”。

传统的观点认为,教育,纯粹是学校和老师的事。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交给老师,就可以甩一甩衣袖万事大吉了。

多年来,这种观念,在寄宿制学校家长、幼儿园家长群体中尤其突出。

事实上,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最重要的老师。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加凸显了这一点。

不要只想着“学校给了孩子什么”,还要首先想一想“我影响了孩子什么”。

第三,也是极易被忽视的一点是:

“双减”绝不意味着“躺平”。

2021年是“双减”元年,“减负”“加强五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强化考试管理”……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势必对中国教育体制改革产生历史性的影响。

然而不少家长把“减负”理解为了“躺平”,在家庭教育环节,面对大把的时间而无所适从,对孩子的管理有所放任。

事实上,“减负”的目的是“提质”,这是一枚硬币的双面。

“双减”政策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质,一是遏止“内卷”、二是因材施教。

作为家长和孩子,将面临较为充裕的家庭时间、较多的业余生活选项。

事实上,这是一片虚伪的“舒适区”。

家长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是陪伴,陪伴并尊重每一个孩子的独立人格。

其次是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貌似更充裕的居家时间,在这一点上要认真学习上级教育部门的《五项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阅读管理、体质管理)。

然后是发现和引导,发现孩子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引导并扶植孩子建立正确的学习导向,在春风化雨般的影响中,真正认识并针对孩子的自身特点(当然,孩子有其一定意义上的可塑性),量身定做、一人一案,一步一步做好人生的规划、走出一条独特的幸福成长之路。

总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对新时代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家长是“双减”路上孩子学业减负最大的底气,或者说是最后的底线。

要想减学生之负,家长必须内强素质、外结盟友,从这个角度看,家长和教师的使命是一致的。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为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也作出规范。

要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根据这部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同时,该法律还呼应了“双减”要求,对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出规定。

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学业压力中带离之后,如何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归位将成为未来多方关注的重点。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

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

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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