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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2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4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4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6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7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0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11

3.保障措施12

附图14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城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城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531.64公顷。

《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401.60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130.03公顷。

《原规划》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354.89公顷。

《本方案》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521.80公顷,2014年至2020年补充耕地不低于290.47公顷,其中129.15公顷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完成。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任务提高166.91公顷。

《原规划》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914.95公顷以内。

《本方案》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916.76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799.23公顷以内(镇本级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79.99公顷以内,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9.24公顷以内)。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目标提高1.81公顷。

2013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342.70公顷。

《本方案》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713.00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提高370.30公顷,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的、合理的新增用地,提高建设用地有效供给能力,盘活存量,合理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要求。

《原规划》规划期内安排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81.70公顷。

《本方案》规划期内安排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32.97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1918.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14.07公顷),其中2014年至2020年全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657.58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1643.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14.07公顷),具体分解如下:

①全镇新增指标分解(2014至2020年)

《本方案》2014至2020年期间安排全镇新增建设用地1657.58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1643.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14.07公顷),含南宁教育园区新增指标894.05公顷。

②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指标分解(2014至2020年)

《本方案》2014至2020年期间安排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39.64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432.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指标7.55公顷),含教育园区新增指标174.05公顷。

③南宁教育园区新增指标分解(2014至2020年)

《本方案》2014至2020年期间安排南宁教育园区新增用地指标894.05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加251.27公顷。

《原规划》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4514.45公顷。

《本方案》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5042.65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提高528.21公顷。

《原规划》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3812.1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3129.3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682.79公顷。

《本方案》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4333.9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3448.5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885.40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增加521.7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增加319.1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目标增加202.61公顷。

《原规划》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702.28公顷。

《本方案》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708.75公顷。

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增加6.47公顷。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按照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结合城厢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优化全镇耕地布局,调整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12531.64公顷调整为12401.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3.97%。

本方案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以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耕地面积12918.49公顷为基数,调减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799.23公顷,主要分布在华侨农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海村、灵源村和大同村;

调减灾毁耕地1.46公顷,调减其他原因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新区占用耕地6.67公顷;

全镇补充耕地面积290.47公顷,全部为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其中129.15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完成。

调整后,城厢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为12401.60公顷,比2013年耕地现状下降516.89公顷。

在耕地用地布局方面,本次规划修改主要基于未来几年内全镇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相应调整耕地布局。

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调入涉及占用耕地601.52公顷,其中水田215.61公顷,旱地385.58公顷,水浇地0.33公顷。

主要分布在华侨农场、灵源村、大同村和五海村。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入的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分布于6至10等,其中高等地(6等、7等、8等)耕地面积为215.94公顷,占比35.90%;

中等地(9等、10等、11等)耕地面积为385.58公顷,占比64.10%。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调入涉及占用耕地202.61公顷,其中水田1.76公顷,旱地200.51公顷,水浇地0.33公顷,主要分布在华侨农场和五海村。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入的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分布于6至10等,其中高等地(6等、7等、8等)耕地面积为2.10公顷,占比1.04%;

中等地(9等、10等、11等)耕地面积为200.51公顷,占比98.96%。

全镇调出城乡预留地块补充耕地296.39公顷,其中水田56.66公顷,旱地239.39公顷,水浇地0.34公顷,主要分布在五海村、濑琶村和华侨农场。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出的建设用地涉及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分布于6至10等,其中高等地(6等、7等、8等)耕地面积为57公顷,占比19.23%;

国家级利用等别中等地(9等、10等、11等)耕地面积为239.39公顷,占比80.77%。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出城乡预留地块补充耕地80.12公顷,其中水田2.50公顷,旱地77.62公顷,主要分布在灵源村、大同村。

将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图斑范围与武鸣区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出的建设用地涉及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分布于6至10等,其中高等地(6等、7等、8等)耕地面积为2.50公顷,占比3.12%;

国家级利用等别中等地(9等、10等、11等)耕地面积为77.62公顷,占比96.88%。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在2013年完成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全镇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在2013年城厢镇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全镇共调出基本农田661.01公顷,其中调出年度变更为非耕地的基本农田3.97公顷,调出实地变为农村建房、硬化设施农用地等不适宜保留为基本农田的耕地18.97公顷,调出非可调整地类的园地291.08公顷,调出平均质量等别以下的耕地0.64公顷,调出在用地预审中符合基本核销条件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21.70公顷,调出规划预留项目涉及基本农田20.84公顷,调出未来三年因中心城区发展方向转变,新的城镇发展规划涉及到的现状基本农田303.81公顷,主要分布在五海村、灵源村。

在2013年城厢镇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本次规划调整将符合基本农田质量要求的优质耕地以及集中连片度较高、已经过多年耕种或者整治、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较好的优质耕地,共计931.8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共6733.15公顷,其中纯耕地6641.15公顷,可调整地类92.00公顷。

基本农田分布更加连片集中,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除经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建设和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建设。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将城厢镇近期急需建设的、不在《原规划》确定允许建设区内的重大项目用地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以保障城厢镇城镇建设需要。

同时,将《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合理调整优化全镇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城厢镇调入975.7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五海村和华侨农场;

调出516.8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华侨农场、大同村和灵源村。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入285.4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五海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武鸣华侨农场。

调出126.6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五海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武鸣华侨农场。

规划期内,共安排新增城镇用地指标为1786.53公顷(上级下达新增城镇用地指标为1772.4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为14.07公顷),其中2014-2020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指标1602.69公顷(上级下达新增城镇用地指标1588.6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4.07公顷)。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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