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纪律规范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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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何轻微或初次违规均应被警告,并且对违规者提出劝告,指出所违犯的是何种制度、规定、政策,以及向违规者指明正确的行为规范或工作程序等。
5、给予被警告者合理的时间来改进其表现。
6、违规者采取惩罚行动是违规者所在部门管理人员以及管理部应尽的职责。
一、奖惩类型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2、二等功3、一等功
(二)处罚区分为:
1、警告2、小过3、大过4、开除
二、奖惩之提出
员工有应惩罚事实时,由直接稽查人员开出《违纪处罚单》,签字后,交管理部处理。
三、奖励规定:
(一)嘉奖: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技术熟练、工作绩效优异者
2、工作勤奋、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精神可嘉者。
3、操守廉洁、品行端正,够资格表扬者。
4、热心服务、表现佳者。
5、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生产者。
6、著有其他功绩足为员工楷模者。
制订日期
2006-6-7
发行管制章
核准
审核
制订
修订日期
何卫红
制订单位
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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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等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二等功:
1、献计、献策改进生产技术或改善设备经采纳实行颇具成效者。
2、爱惜公物、节约物料,著有具体成效者。
3、改良产品、降低成本、实施品质管理具成效者。
4、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生产量具有成效者。
5、足堪员工模范或有其他较一等功绩者。
(三)一等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一等功:
1、有特殊贡献或新发明因而使本公司获重大利益者.
2、在非常事件中为本公司效力,因而使本公司得免重大损失者。
3、密报盗窃案件或检举破坏阴谋而破获或预先制止者。
著有其他功绩应记一等功者。
(四)警告: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警告:
1、在工作场所服装不整或不合规定情节轻微者。
2、不按规定佩戴或使用他人服务证(厂牌)者。
3、未经主管许可,下班后仍逗留工作场所者。
4、打(刷)卡不排队或插队者。
5、使用水源后不关妥水龙头者。
6、车间、办公室下班后未关闭门窗或不必要之电器用品者。
7、使用过期证件者。
8、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未属轻微者。
(五)小过: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危害厂区安宁秩序或公共安全卫生者(包括喧哗乱叫、制造噪音、乱丢垃圾、脚踢墙壁、随便吐谈、随地倒水等)。
2、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3、工作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文件情节轻微者。
4、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埸所者。
5、不听主管人员指挥情节轻微者。
6、未经许可擅自更换住宿房间或床位者。
7、开会讲习,无故缺席者。
8、经警告处分后,仍犯同样错误者。
9、违反其他规定应记小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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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过: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疏忽致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本公司物品,使本公司遭受损害者。
2、正当理由,期限内应能完成之事项而未完成,使本公司受损失。
3、散布不利本公司之谣言,对本公司有不良影响者。
4、影响工作场所秩序不利于本公司正常作业者。
5、怠忽职责或擅离岗位,影响尚属轻微者。
6、在车间吃东西,工作中聊天,打瞌睡,随处躺卧者。
7、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8、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等原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9、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埸所者。
10、私接电源、插座或生火﹐尚未酿成灾害者。
11、上班打(刷)卡后无故不到班或虚报加班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记大过一次。
12、遗失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致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13、擅离职守致使本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4、虚报产量或伪造不实工作记录者。
15、在厂区内酗酒闹事者。
16、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致本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7、造谣生事致使本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8、利用本公司设备制造或修理私人对象者。
19、撕毁破坏本公司公文或公告者。
20、利用本公司计算机装备或使用与公务无关之软件者﹔使用公司电子邮件信箱传递与工作无关信件者
﹔随意改变计算机软硬件设置或其位置者。
2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贵重仪器、生产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者;
教唆或帮助他人为之者亦同。
22、执行职务时有包庇他人不当行为之事实者。
23、进出厂区,拒绝警卫人员检查或强闯出入厂区者。
24、未经主管许可,擅自操作他人机器者。
25、泄漏本人应负保密义务之事项,情况尚属轻微者。
26、未经允许接触或翻阅机密性资料,情况尚属轻微者。
27、值班警卫严重失职者。
28、发现足以危害本公司安全之状况,不迅速报告而任其发生者。
29、在非指定区域聚众打麻将、纸牌,情节轻微者。
30、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泄漏本人或他人薪资及探听他人薪资者。
31、记小过处分后,仍犯同样错误者。
32、违反其它规定应记大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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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除:
本公司员工如具有下列各种行为之一者,应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以签呈方式呈总经理或其职务代理人签核后,予以开除;
情节重大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单位处理。
职员限于二日内,作业员限于一日内办妥移交及离职手续,否则停发应领之薪资及其它款项。
1、私接电源、插座或生火,酿成灾害者。
2、因疏忽或故意致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本公司物品,使本司遭受严重损害者。
3、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工法致本厂蒙受损失者。
4、违抗上级合理命令,情节重大者。
5、各种假期内未经许可前往同业工作或有故意泄漏本公司技术或营业秘密之事实者。
6、以恐吓、利诱手段,使他人参与怠工、罢工或不与厂方合作者。
7、在厂区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对其它共同工作之同仁施以暴行或有重大恐吓、侮辱行为者。
8、严重失职,使本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非法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者。
10、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足够破坏劳资双方情感者。
11、仿造上级主管签章、盗用印信或涂改、伪造本公司文件者。
12、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而谋取非分利益者。
13、不听主管人员合理指挥且态度傲慢者。
14、在厂区内赌博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未经许可,自行于厂区内煮食者。
17、在厂区内酗酒闹事情节重大者。
18、因犯罪被判刑确定或被判劳动教养者。
19、有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之行为者。
20、未经主管许可,男员工进入女员工宿舍或女员工进入男员工宿舍者。
21、偷窃、侵占、冒领本公司或同仁财物者。
22、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本公司信誉蒙受损失者。
23、泄漏本公司机密使本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4、参加非法帮会或活动者。
25、携带危险物品或其它违禁品进入厂区者。
26、工作不认真负责,屡经教育无效者。
27、未经许可协助外人进入厂区或谎报服务证(厂牌)遗失者。
28、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
29、经记大过处分后,仍犯同样错误者。
30、代替他人打(刷)卡出勤者。
31、使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者。
32、随意大小便者。
33、违反其它规定应开除处分者。
34、功过相扺,仍积满两个大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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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留厂察看:
积满两大过,经由人事与相关主管组成评审委员会评议,得以留任者.此委员会以总经理为召集人.
(九)功过相抵与计算方法:
1、功过可以相抵(但前功不抵后过);
功过相抵时已发放之奖金或已扣缴之罚金不追溯处理。
2、嘉奖三次相当于二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相当于一等功一次,以此类推。
(十)奖惩之处理:
1、员工因故意或过失使本公司遭受损害时,除必要之行政处罚外,本公司保留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之权利
2、凡获奖励者,除公告表扬并发给奖金,奖金的发放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1)嘉奖一次:
30元
2)二等功一次:
60元
3)一等功一次:
100元
3、凡被惩罰者,除公告通知外且进行罰款:
1)警告一次:
10元
2)小過一次:
3)大過一次:
4、违反以上形为者,除员工处罚外,班组长负责连带责任,如本部门一个星期内被稽查组开出三次《违规处罚单》者,主管、经理负责连带责任,双倍罚款。
全程监控品质控制,具体细则见《品质控制考核条例》
十一、奖惩程序:
1、奖励
1)申报人提交奖励通知单,说明奖励事迹、奖励建议,经部门部长审核后,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核实事迹,批准通报表扬的奖励,对符合记功及以上的奖励向上呈报,由总经理批准。
十二、奖惩程序
1、惩戒
2、申报
1)举报: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责任向本部门主管、公司领导、稽查组或管理部负责人举报员工的违纪行为。
书面举报必须署名。
2)申报:
申报人以《违纪处罚单》提交的书面报告须说明员工违纪事实、处罚建议,经部门部长审核后,报管理部;
如稽查人员发现违纪行为,直接开《违纪处罚单》交管理部归档整理.
十三、使用表单
《违纪处罚单》FD-QR-107B.0
十四、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即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