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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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成品: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养护,使混凝土结构物的生产在控制状态下进行。
1、混凝土浇筑完毕10~12小时以内,就要加以覆盖并浇水。
遇炎热或干燥天气或浇筑干硬性、半干硬性混凝土以及快硬混凝土,则应立即覆盖并浇水。
2、混凝土外露面。
可用清洁的草帘(袋)、混砂覆盖,但不得污染或损伤混凝土表面。
3、在非施工接缝的外露面应及时抹平,并不得在其表面上留下脚印、工具痕及凹凸不平等。
4、木板的外露面应经常浇水,保持湿润,拆模后应立即覆盖并浇水。
使用钢模板时应浇水降温。
5、浇水养护期限根据水泥品种和空气的相对湿度而定,下表可供参考。
水泥品种
潮湿环境(相对湿度>
90%)
较潮湿环境(相对湿度>
60%)
干燥环境(相对湿度<
要求抗渗性高或掺用外加剂
普通水泥
7
14
矿碴、火山灰及粉煤灰水泥
21
6、冬季施工期间,应事先收收集工地气象台(站)的历年气象资料,设置工地气象观测站,建立观测制度,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7、当气象低于±
5℃时,混凝土应严密覆盖,保湿保温,但不得浇水.气温在±
5℃以上,应及浇水.
8、浇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湿润为度。
一般情况下当温度高于15℃
时,最初三天,白天每隔2小时浇水一次,夜间至少浇水两次;
三天以后每昼夜至少四次。
如气候干燥还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9、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或当地时间的6点、14点及21点室外温度平均值)低于±
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对于允许冻融条件下的混凝土开始受冻时,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
10、当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应将刚浇筑完的混凝土表面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塑料布应具有凝结水,并经常检查。
11、当混凝土结构与流动的地水或地下水接触时,为防止水流的冲刷,应采取防水措施,如临时排水、堵塞水流、设置围堰等。
一般情况下,此项措施应延续到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并不得少于7天;
当环境水具在侵蚀性作用,至少应延续到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并不得少于是10天。
12、当新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末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表面来往行人、堆放机具或架设上部结构的支撑和模板等设施。
13、混凝土的拆模不得过时早。
不得承重的侧面模板,一般宜在使混凝土强度达到达2.5Mpa以上时方可拆模,以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
14、承重的底面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足以安全地承受其结构自身力和外加施工荷载时方可拆除。
15、跨度大于8米的不承受施工荷载的预制梁,拆除底面承重模板时的混凝土强度可减至设计强度的70%。
16、拆除拱架、拱圈及跨度大于8米的梁式结构的模板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程序和技术措施进行,整个结构状态应事先进行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予以拆除。
17、拆除工作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使混凝土受损,并减少模板破损,利用吊车拆卸模板时,必须使模板与混凝土完全脱落后方可吊运。
18、拆除模板时不提影响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拆除模板后的建筑物应在混凝土获得100%设计强度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二)、成品:
防护措施
1、对于生产出来的混凝土结构物,应加以保护,不得在其表面上堆放带有污染或腐蚀性的物品。
2、不得在混凝土的表面或棱角上用锤敲打。
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把生重物直接从空中丢到混凝土面上。
3、定期对已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进行检查。
若发现损伤或经污染的混凝土产品,应及时修复。
土石方施工防护措施
1、路堤施工应及时作好防排水
a、基底、坡脚、填层面均不得积水。
b、傍山修筑路堤时,应防止水不渗入路堤结构各部。
c、在多雨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使地表水不流入细粒土和粉砂、粘砂取土坑、场内;
并应将坑、场内局部积水随时排降低除。
2、施工前,地基必须进行复查核对及处理,并随即填筑。
发现地基范围内有泉眼、坑穴或局部松软等,应慎重处理,不得随意填塞。
3、填料的挖、装、运、铺及压实应连续进行。
路堤本体各部分及填筑的护道均应分层填筑并压实到规定的密度。
4、不同种类的填料不得混杂填筑。
渗水土在非渗水土层面应作成两侧倾斜面1%~4%的横向排水坡。
5、铺土应整个平厚均匀,层面无显著的局部凹凸。
6、压实密度及其均匀性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在其上继续填筑。
7、基床与以下路堤的分界面和基底面与表层的分界面,均应压实、整平,并经检查核对其高程后,再分别按基床构造的规定填筑压实。
8、基床的填筑与压实,均应纵向分层进行;
严禁倾填施工。
9、填筑桥涵缺口应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待桥涵圬工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甜筑。
b、桥缺口应用渗水土按桥梁设计要求填筑。
当不得不用非渗水土填筑时,应采取加强压实措施。
c、涵管缺口的填料粒径应不小于15cm,填筑必须两侧分层对称同时进行,当其顶部填土厚度大于1m后,方可通行机械。
d、桥涵缺口、桥台及挡土墙背后填土,宜用人工配合机械碾压,大型机械行驶及作业时,应与桥台、涵洞及挡墙边缘保持不小于1m的间距。
10、在完工的路堤结构顶面上,除压实、平整和铺底碴的机械外,不应行驶其他大型机械和车辆。
11、严禁在中雨或连绵雨天填筑非渗水土的路堤各部填层。
12、雨季施工的每一压实层均应作成2%~3%的横向排水坡,路堤边坡应随时保持平整、不留凹坑。
收工前,必须将铺填的松土压实完毕。
13、在路堤填土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有边坡防护地段进行防护。
14、路堑施工应先作好堑顶截、排水,并随时注意检查:
a、开挖区应保持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
b、排出的水不得危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和农田。
c、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15、需设防护的边坡,当防护不能紧跟开挖施工时,应暂时留置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做护坡时,再刷坡挖够。
16、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纠正偏差。
17、对坡上出现的坑穴、凹槽,应及时进行嵌补,嵌补坡面空洞及凹槽,应先清除松动岩石并将基座凿平一定宽度后再行砌筑。
并应做到:
嵌补稳固表面平顺,周边封严。
18、平台面应有路基排水的坡度。
19、软土地区路堤施工应控制填土速率。
地基日平均沉降量及位移量均不超过设计规定;
超过时,应立即暂停填筑,待沉降、位移速率减慢后再继续施工。
20、反压护道宜与路堤本体同时填筑,分开填筑时,必须在路堤达临界高度前将护道筑好。
21、对有设坡面防护的地段,应及时在开挖后跟进,铺种草籽或草皮应及早进行。
22、施工完毕的地段要定期进行检查,对已被冲刷的坡面要按规范要求进行修补。
浆砌圬工防护措施
1、砌筑基底前,应把基底的水、浮土及淤泥排除干净,并在基底铺一层底浆。
2、浆砌所用的片石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片石的强度不应小于MU40。
3、砂浆应随拌随用。
当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现象时,砌筑前应重新拌和。
已疑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4、砌体应及时覆盖,并经常洒水保持湿润,常温下养护不得少于7d。
5、砌筑过程中严禁把片石直接倾倒已砌完的圬工面上,防止扰动末达到设计强度的圬工。
6、施工接缝处的泥土和杂质应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再行砌筑。
7、当基底为岩石或砼时,应先将基底表面清洗、湿润,再坐将砌筑基础砌体;
当基底为土质时,可直接坐将砌筑。
8、砌筑过程中石料不得无砂将直接接触,也不得干填石料,而后铺灌砂将。
较宽的砌缝可用小石块挤塞。
挤将时可用小锤敲打石料,将砌缝挤紧,不得留有孔隙。
9、砌体冬期施工砂将强度为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不得使其受冻。
10、冬期施工砂将宜在暖棚内机械拌制,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min。
当砂将用量较小时,可在暖棚内人工拌制,但应较常温增加翻拌次数。
11、砌体所用的古石料和砂应清除冰雪冻,并宜根据工程进展,将其提前运入棚内待用。
12、冬期施工砂将应随拌随用,每次拌量宜在0.5内用毕。
已冻结的砂将,不得使用。
13、当昼夜平均气温高于30℃时,砌体工程的施工应按夏期施工处理。
14、夏期施工时,砂将宜在棚内或在气温较低的早晚或夜间拌制。
砂将运输容器应设防晒设施,运输时间应缩短。
砌体砌筑前应将前层施工缝喷水湿润,砌筑宜连续进行。
砌体砌筑完毕后,应及时覆盖,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工程测量防护措施
1、在对全线及控制桩进行复测后,要及时对主要控制桩进行护桩。
如曲线的五大桩和各桥墩台中心及主要控制导线桩等。
2、护桩时每个方向上至少应设有4个桩,方向间的夹角应设在60°
~120°
之间,有条件时应设为90°
。
3、定期对护桩进行检测,发现被动过的桩应立即进行修正。
并应与其它控制桩进行联测闭合。
4、对设计所交的水准点应进行复核,施工过程中所引的水准点应设在牢固的地点,并应经常联测复核。
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应采用往返测量法。
5、测量和技术交底所用的资料应建立复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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