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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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表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有人仍不把中央禁令当回事,不知敬畏、顶风违纪。
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松弛、自由散漫、不守规矩,甚至变着法子规避组织监督。
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款吃喝更加隐弊。
大吃大喝由“地上”转为“地下”,就餐地点由宾馆、饭店转移到家庭、单位食堂、乡村农家乐、私房菜馆等更为隐弊的场所。
有的为了掩人耳目,将高档烟酒改头换面;
有的将招待费列入其他财务科目等,试图规避监督、为查处制造障碍。
二是私车公用现象突出。
有的单位和部门既有公车私用,开公车办私事;
也有长期私车公用,但费用由公款报销,为“车轮上的腐败”滋生了新的土壤和条件。
三是大操大办“化整为零”。
有的将寿宴、婚宴、喜宴分次操办,减少单次招待规模;
有的收礼不急着办席,事后“补上”;
有的甚至找人顶替承办。
四是办公用房清理“对策”多。
存在“假清理”、“假整改”、“假腾退”现象,有的将超面积办公房腾出,长期空着,既不处理,也不使用;
有的领导干部为应付检查,在办公室挂上“文印室”、“资料室”等门牌,虚增了用房面积;
有的一个办公室多摆放几套桌椅,伪装成多人一起办公;
还有的将超面积的几个平方米,花钱隔离后造成新的浪费。
以上这些问题,考验着全市各级党委落实八项规定的决心,检验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
中央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改进作风绝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不会松劲的持久战。
如果说,三年前八项规定出台之初,尚有人坐等观望,时至今日,“全面从严”既是常态、也成为共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清形势,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紧盯重要节日。
通过一起起具体问题的查纠,彰显纪律的权威;
通过打破一个个陈规陋习,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抵御“四风”的思想防线。
二是把握三个节点。
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把握这三个节点,越往后执纪越严。
从时间上明确“三个节点”,把查处重点放在“之后”,是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也是科学求实的工作方法。
明确“三个节点”,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纪检部门监督执纪的针对性。
三是突出审查重点。
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前一段时间市纪委查处的二七区副区长弓永超的案件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二、找准施力重点,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党的六大纪律
去年我们开展了“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应该说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但是在市委巡察办开展的两轮巡察工作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依然很突出。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执行组织纪律不够规范。
部分单位党组织松散,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
破格提拔干部把关不严,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现象突出;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深入,“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够;
个别党组织把关不严,发展党员弄虚作假。
二是执行廉洁纪律问题较多。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
有的领导干部当幕后老板、变相参与经营活动;
有些企业老板不直接给领导送钱,而是安排领导的近亲在公司上班,付给高薪、报销费用。
前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开展了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工作,各单位都提交了自查申报表和承诺报告书,申报的都是
“0”,可是在我们的巡察中发现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不在少数,甚至在有些部门和单位是普遍现象。
三是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够严格。
在当前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依然有部分单位顶风违纪,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现象严重。
有的单位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助;
有些单位公款送礼、接待费超支,用大额办公用品发票入账;
有的部门和单位公款相互宴请情况突出;
村组干部腐败问题多发,“小官贪腐”现象突出;
有的部门不作为、慢作和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工作纪律松弛。
以上这些问题,说到底,还在于部分党员干部纪律严不起来、作风实不起来。
回头看看一个个涉案贪官的锥心忏悔,哪一个不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一小步逐件滑向贪腐深渊的?
中央纪委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不是一句口号,要体现在日常监督中,要体现在抓早抓小上,要体现在运用“四种形态”上,层层设防、级级把关,把“好同志”与“阶下囚”中间曾经“组织不管、纪律不管、法律不管”的空白地带,改造成“带电”的缓冲区,把门人一寸不让、底线上严防死守、越界者动辄则咎,让每一种形态都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一要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把纪律和规矩亮出来。
二要强化“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纪律规矩严起来,在监督上要抓早抓小。
三、强化监督管理,注重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忠诚、干净、担当,这六个字是每一位纪检干部的基本标准。
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查处处置纪检监察干部18人,河南全省共查处了470名纪检监察干部。
就郑州市来看,十八大以来共受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5名,查处了中州大学原纪委书记孙学文、原市计生委纪委书记李锦湘、市烟草局原纪检组长张俊生、市体育局原纪检组长范红亮。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尽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和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综合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律己不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二是作风不实,特权思想严重。
三是交友不慎,人际关系复杂。
四是公私不分,弄权谋利。
以上列举的问题有些是普遍性的问题,也有的是个性问题。
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党纪国法面前,纪检监察干部一个跟头都栽不得。
“灯下黑”问题一旦出现,影响会更加恶劣,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
一要落实各级监管责任。
二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开展对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
二是对外联系工作实行介绍信制度并坚持级别对等、公不挟私原则,任何人XX,不准越级接洽,对违反规定者,先调离工作岗位,再按滥用职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
三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一律不准吃请、请吃,这作为一条纪律,希望大家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
四是从今以后,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不得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凡是以前参加的要立即退出来。
五是落实请假制度,今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离开郑州,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请假。
四要坚决清理门户。
对那些公然欺瞒组织、大搞利益输送、故意跑风泄密、顶风拉关系抹案子、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必须坚决查处,把各类害群之马清出队伍,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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