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点服务行动的实施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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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结合。
把开展“蹲点服务”行动与落实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本级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抓好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扶贫攻坚、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指导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2、注重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努力把蹲点服务联系点建成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直接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的窗口渠道。
3、严格要求。
将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落实到蹲点服务行动中,让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不给基层添麻烦,树立干部良好形象。
二、推进方式
(一)选派干部。
从市、县、乡选派副科级以上干部组成服务组,开展“蹲点服务”。
其中,全市所有村要全覆盖、无遗漏。
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新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要尽量扩大覆盖面。
成长性好的企业,能覆盖的都要覆盖到。
市县乡副科级以上机关干部,全部编组开展蹲点服务。
今年选派的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驻村工作组和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2012年和2013年基层建设年活动挂任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全市各级机关下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以及市、县以各种形式选派的其他下基层干部,不再重新选派,在落实好既定工作任务的同时,履行“蹲点服务”行动职责。
1、人员组成。
(1)市级领导干部服务组:
每组由3人组成,1名市级干部任组长,1名县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
(2)市直单位领导干部服务组:
每组由2人组成,分两种类型。
一类是县级领导干部服务组,由1名县级干部任组长,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
另一类是科级干部服务组,由1名科级干部任组长,1名其他干部为成员。
(3)县(市、区)领导干部服务组:
每组由3人组成,1名县级干部任组长,1名科级干部和1名其他干部为成员。
(4)县(市、区)直单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服务组:
每组由2人组成,1名科级干部任组长,1名其他干部为成员。
2、蹲点去向。
(1)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为本人的服务点。
(2)综合考虑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派出单位的工作职能以及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特长。
原则上涉农部门重点往东部县安排蹲点;
工业经济部门重点往中西部县(市、区)、中小企业安排蹲点;
民政、扶贫开发等部门重点向贫困、落后地方安排蹲点;
政法、信访等部门重点向社会治安比较复杂、信访隐患比较多的单位安排蹲点。
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一般选派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部对口开展“蹲点服务”。
(3)后进村党组织由县乡机关干部开展蹲点服务。
(二)搞好培训。
市活动办对市直选派的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市、区)负责培训各自选派的干部。
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选派的蹲点服务组要全部到位。
之前已经选派到基层的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在所驻单位做好蹲点服务工作。
三、主要任务
1、接受教育。
把“蹲点服务”作为实践体验教育的重要契机,真实了解和体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群众感情,接受群众教育,在直接联系群众中洗涤思想、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提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2、指导活动。
把指导所驻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在关键环节、重要节点上要蹲点指导,发挥好活动指导员作用。
帮助制定阶段工作安排,作专题辅导,讲主题党课,党员蹲点服务组长参加所驻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帮助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
3、服务群众。
蹲点干部要善于发挥部门和自身优势,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法制讲座、扶贫助困、环境整治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资金等服务。
协助做好惠农政策清查,推进“还利于民”行动。
每名蹲点干部都要开展“一联五”活动:
联系1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1名老党员、1名群众代表、1个特困户、1个致富能手或岗位标兵。
4、听取意见。
围绕聚焦“四风”问题,采取入户走访、参与群众性文体活动、与群众同学习同劳动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作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
同时,围绕贯彻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市县活动办进行精选,组织交流;
同时做好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报同级党委、上级活动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利用。
5、帮建组织。
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协助基层党组织建好便民服务平台,创新服务群众载体,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服务能力。
协助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相关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6、促进和谐。
指导和帮助基层班子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苗头,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推进“化解积案”行动,对重点信访积案,要帮助基层党组织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稳控措施,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秩序,发挥基层组织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管理制度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组、下基层锻炼干部,每月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
基层建设年活动驻村第一书记每月驻村2天左右。
选派到基层蹲点服务的干部,每月在联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蹲点服务时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出统一安排。
机关干部蹲点期间,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
重点建立和落实“10项制度”:
(1)蹲点生活制度。
蹲点期间,机关干部要自带生活用品,在联系点吃住并缴纳伙食费,基层一律不接不送不陪,不准增加基层负担。
(2)信息公开制度。
蹲点服务组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在基层单位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连心卡”制度。
蹲点干部要将姓名、电话等信息制成“连心卡”,发给基层干部群众,方便随时联系,保证及时服务。
(4)工作日志制度。
服务组建立工作日志,实时记录“蹲点服务”行动开展情况。
(5)民情日记制度。
蹲点干部要记好民情日记,记录蹲点服务情况、体会和感受。
(6)日常考勤制度。
以服务组为单位填写考勤表,坚持逐月考勤。
工作日志、民情日记、考勤记录由基层党组织备案备查。
(7)廉洁自律制度。
蹲点干部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准接受宴请、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向所驻单位报销开支。
(8)定期调度制度。
市、县(市、区)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掌握面上推进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工作。
(9)月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活动办每月10日前向市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推进举措和工作成效。
(10)召回制度。
对不认真蹲点履职、群众反映较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责成派出单位召回,通报批评并追究派出单位责任。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委活动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蹲点服务”行动具体方案,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有效推进。
各级派出单位党委(党组)要给予蹲点干部大力支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部门和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形成推动合力,确保行动有声势、见成效、受欢迎。
2、强化督查。
市委组织部、市活动办牵头,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定期报告、会议调度、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督导检查。
3、严格考核。
市县乡领导干部“蹲点服务”一定三年,每年年底前,采取“市县组织、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办法和“双述双评”方式对蹲点干部进行考核。
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在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时,要查看干部的蹲点服务工作日志、民情日记以及考核考勤表。
考核结果向派出单位反馈,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蹲点服务”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予提拔使用。
4、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蹲点服务”的经验做法以及蹲点“好干部”典型事迹。
市委活动办《简报》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开辟“蹲点服务”行动专栏,定期刊发各单位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和干部蹲点心得,加强工作交流。
5、健全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把“蹲点服务”行动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形成机关干部蹲点服务常态化。
年底前,市县机关干部开展“蹲点服务”情况,向同级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每年第一季度,市、县对上年“蹲点服务”行动进行专项总结,对当年“蹲点服务”工作作出部署。
总结和部署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附件:
XX市“蹲点服务”行动联系点和蹲点干部名单
县(市、区)
联系点
派出单位
组长姓名、职务
组员姓名、职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