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二级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验收评审标准综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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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

得分

一、组织管理(10分)

1.消毒供应中心在分管院长或护理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

查阅医院相关文件和资料。

无院领导分管及无相关文件、

记录的扣2分。

管理职责不熟悉扣2分。

2.将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纳入医院建设规划、医疗质量管理。

2

无相关文件不得分。

3.消毒供应中心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对医院所有需要消毒

4.

或灭菌后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或物品实行集中管理,包括回收、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和供应。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

4.外来医疗器械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消毒、包装、灭菌。

查阅消毒供应中心回收、发放记录。

到临床科室现场查看。

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二、规章制度(2分)

应建立健全:

①消毒供应中心岗位职责②操作规程③消毒隔离制度④质量管理追溯制度⑤监测制度⑥设备管理制度⑦器械(包括外来器械)管理制度⑧职业安全防护制度⑨突发事件与设备故障的应急预案⑩与临床科室联系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随机抽查1名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的知晓情况。

缺一项制度扣1分。

制度不熟悉扣0.5分。

三、人员要求及培训(8分)

1*.人员组成、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

能满足集中管理工作需要。

每100张开放床位配置工作人员1~2人。

*2

查阅相关资料、

排班本。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应根据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

3.

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

查阅相关资料及

上岗证。

一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3*.二级医院护士长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师以上职称;

每年必须经过省级或市级专业培训,本专业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6分。

查阅相关资料。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4.有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年度计划,定期进行业务考核。

1

查阅培训计划、考核记录。

无计划扣0.5分;

无考核记录扣0.5分。

5*.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

*1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四、建筑与布局要求(10分)

1*.消毒供应中心应与医院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

每100张开放床位建筑面积为70m2~90m2。

现场查看,

2*.新建、改建的消毒供应中心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现场查看。

3.周围环境清洁,不应有垃圾存放地、公厕、煤堆、食堂、洗衣房等建筑及污染源。

4*.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5.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符合规范要求,各区域和通道标识清楚,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6.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

7.缓冲间(带)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8.人员流动、物品流动流动符合要求,空气流动尽量符合要求。

五、设备与设施要求(25分)

1*.洗涤用水符合要求,有冷热常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

2.应使用专用清洁剂与用品、专用的污物回收器具。

查出库单。

3.配备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干燥设施。

缺一项扣1分。

4*.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4

5.配备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

6*.配备医用封口机、包装材料切割机。

7.配备清洁物品装载设备、无菌物品装载和卸载设备。

8.配备压力蒸汽灭菌器。

9*.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低温灭菌器。

10.配备无菌物品存放架或存放柜、封闭式下送车。

11.根据工作岗位配备和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圆帽、口罩、

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或面罩等,

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12*.有植入物灭菌必须配备快速生物监测材料及设备。

六、质量管理(30分)

1.回收(2.5分)

〔1〕临床科室重复使用的污染诊疗器材封闭式存放和

回收。

特殊污染的诊疗器材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

〔2〕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0.5

2.分类(1分)

〔1〕在消毒供应中心去污区清点、核查污染诊疗器材。

〔2〕污染器材根据材质、精密程度、污染程度等分类处理。

3.清洗消毒(7.5分)

〔1〕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

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感染性疾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2〕各类物品采取正确的清洗方法。

〔3〕清洗后的器材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

〔4〕器械保养使用水溶性润滑剂,不得使用石蜡油作为润滑剂。

〔5〕专用清洗工具每日清洁消毒。

4.干燥(1.5分)

〔1〕清洗消毒后的器材必须干燥处理并且方法正确(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

〔2〕管腔类器械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干燥。

〔3〕干燥宜首选干燥设备;

无干燥设备应使用消毒低纤维絮

擦布干燥。

5.器械检查与包装(9分)

〔1〕基本要求:

器械与敷料分室包装。

现场查看和询问。

〔2〕检查要求:

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每件器材进行检查,器械光亮、无锈渍、无污垢、无功能损毁。

〔3〕包装材料要求:

最终灭菌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的

要求;

开放式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包装;

纺织品应为非漂白织物,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去色,一用一清洗,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4〕包装要求:

手术器械在篮筐或有孔盘中配套包装,装配清单详细完整;

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应有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

包外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有包内化学指示物;

灭菌包体积和重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5〕封包要求:

闭合式包装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与灭菌体积、重量适宜,松紧适度,封包严密,闭合完好;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的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

〔6〕标识要求:

灭菌包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姓名或代码、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手术器械包标识具有可追溯性。

无标识不得分。

标识内容缺一项扣0.1分

6.灭菌(3.5分)

〔1〕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类别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

〔2〕灭菌设备运行前按要求进行七项安全检查:

①压力表②记录打印装置③柜门密封圈④柜门安全锁⑤柜内冷凝水排出口⑥柜内壁清洁⑦电源、水源、汽源、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要求。

〔3〕待灭菌物品装载与摆放符合要求。

〔4〕灭菌器操作应观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

参数及设备运行情况。

〔5〕卸载物品时,进行灭菌过程确认,检查监测结果(包外和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生物监测或批量监测合格)、无湿包现象、包装性完好等。

3.5

查看现场和相关

记录。

7.储存(2分)

〔1〕无菌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标识清楚。

〔2〕存放架或存放柜放置符合要求:

距地面20cm~25cm,距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进入无菌存放间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去除外包装。

〔4〕无菌物品有效期限符合规范要求。

8.发放(3分)

〔1〕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发放时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

〔3〕植入型手术器材发放符合规范要求。

〔4〕发放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5〕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3

七、监测管理(15分)

1.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1分)

查阅相关记录。

无记录不得分,

无专人负责不得分。

2.清洗消毒质量监测(3分)

〔1〕每月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

无记录不得分。

〔2〕每季度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3件~5件。

〔3〕湿热消毒:

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A0值。

化学消毒:

定期监测消毒剂浓度。

3.灭菌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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