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3572756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F2103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Word下载.docx

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完成了交工验收手续后,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也可由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第五条竣工验收是一项政治、经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牵涉的面很广,必须加强领导,顾全大局,紧密配合。

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从项目建设准备开始,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就要系统、全面的积累各项资料。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六条做好基本建设工程的交工验收,是搞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

交工验收的程序有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

第七条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工程接近完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通知书。

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人员(由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负责建设的项目,还应组织生产单位人员参加)组成交工验收机构,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交工验收机构的职责:

(1)制定交工验收工作计划;

(2)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3)按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试车方案;

(4)鉴定工程质量;

(5)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

(6)签证交工验证证书;

(7)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前必须做好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主要有:

(1)交工工程一览表;

(2)设备安装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按(85)冶办文字第29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4)资料,半成品,构件的合格证(如由施工单位负责设备订货供应,尚应附设备的合格证);

(5)隐蔽工程记录;

(6)施工自检记录;

(7)按设计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的各种试验记录等;

(8)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9)合理化建议和材料代用资料;

(10)未完工程及其说明;

(11)引进项目需增加国外提供的设计,施工,设备开箱检验资料;

(12)采矿工程还应有地质素描图,井上井下对照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测量结果的记录资料等。

第十条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

(1)建筑工程,根据施工图,按照设计采用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工,民用建筑工程在技术竣工合格后,即可签证交工验收证书(附表5);

工业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合格后,先签证建筑工程竣工证书(附表1),当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在随同设备一起交付建设单位。

(2)设备安装工程。

对安装设备除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查外,还应按照试车技术规程进行单体试车,试车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附表2)。

机床,吊车等单独操作设备,在技术竣工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高压设备,动力锅炉及其它防暴工程,井下防水等,按施工技术规范检查合格后,即可签证交工验收证书。

(3)在技术竣工(单体试车)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属施工质量问题有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由于设计原因或设备缺陷,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或返工修理时,有设计或设备部门负责处理并提出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委托施工单位或承制单位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无负荷联动试车

(1)单体试车合格后,需对每条生产作业线的全部工艺、设备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

吴负荷联动试车由施工单位负责,试车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根据设计要求和试车规程,达到规定时间并测试合格后,即可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附表3)。

试车用的动力、油料、燃料等物资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用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供应。

(2)无法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焦化回收等,应根据工艺要求,经过通水、通汽、通压缩空气等联合试车合格即为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

(3)无负荷联动试车签证合格证书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即办理工程与技术资料的交接,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负荷联动试车

(1)负荷联动试车的组织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设计单位派人参加。

(2)负荷联动试车前,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负荷联动试车按设计和试车规程,向联动机组投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代表产品),即为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附表4)。

(4)负荷试车合格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签证交工验收证书(附表5),基建工程正式移交生产使用。

第十三条国外引进成套设备项目的是生产。

从负荷联动试车生产出合格产品时起,可以按合同规定安排试生产时间,在试生产期间进行考核,合格后立即办理验收,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不是成套引进设备的项目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验收前,基本建设阶段不安排试生产时间。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由上级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

(1)单项工程验收,一般由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重要项目可

由主管单位组织),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按照建设规模和隶属关系组织进行,特大项目和特别重要项目报请国家任命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

大型项目报请国家计委组织验收,或由国家计委按隶属关系委托地方或部门组织验收;

中小项型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冶金部和省,市,自治区组织验收。

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的组成。

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员由上级有关部门指定,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部门的负责人或代表,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安全环保,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对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单项工程的验收,应邀请主要设备制造单位的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验收委员会(组)的职责:

(1)审查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

(2)实地检查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是否符合设计的情况;

(3)对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决定或建议,并负责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第十八条为了搞好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组)根据工程情况可组织预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

(1)生产性工程、安全环保设施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安装配套,经负荷联动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采矿应以投产第一年的回采矿量计算),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或代表产品;

(3)职工宿舍和其它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及其它有关设计文件;

(2)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

(3)国家颁发的环保安全、压力容器等规定;

(4)冶金部和其它中央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引进项目的合同及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需向验收委员会(组)报送的文件资料:

(1)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见附表6);

(2)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机构签证的全部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3)上报主管部门备案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4)建设单位编制的生产准备情况报告;

(5)环境保护设施及运行效率等情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安全环保。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安全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情况,与主体工艺设备同时组织验收。

第二十三条竣工决算的编制。

竣工验收项目或单项工程应认真清理所有财产和物资,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编出工程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要抓紧办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具体办理按竣工决算编制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

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将所有技术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以适应生产、维修需要。

重要的资料,还应进行复制归档。

第四章节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虽然存在下列问题,均应立即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1)留的尾工项目。

应根据初步设计的规定,参照实际情况,在验收中一次审定尾工的内容、数量、投资(包括贷款、自筹投资等)和完成期限,按项目隶属关系,列入计划,由施工单位继续完成或由建设单位负责建成。

(2)按产后所需原材料、协作配套件供应等外部条件还不全部落实的项目,在验收交付生产后,由企业或主管部门继续抓紧解决,不应影响项目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因原材料、协作配套等外部条件不落实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经验收委员会(组)审查后,报原批准单位审定。

第二十六条对某些工艺技术有问题,关键设备有缺陷的项目,经过投料试车考核,达不到设计能力,经验收委员会(组)审查后,可报原批准单位重新核定设计能力。

第二十七条对一些大型项目及引进项目,由于验收手续比较复杂,或某些在年底建成已具备验收条件而来不及验收的,统计上可先报建成,但应在三个月内补办验收手续,如确有困难,需经主管部门批准,适当延长。

第五章节附则

第二十八条技术改造项目和移地大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关于交工、竣工验收有关资料的交接,包括竣工图的编制责任等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设计和施工合同中加以明确。

第三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组织实施上作必要的补充。

附表1建筑工程技术竣工证书

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简要内容技术检查情况

质量鉴定

附件交工验收负责人签名盖章: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附表2单体试车合格证

四、

五、

六、

七、

八、

工程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的技术性能(型号、规格、能力)试车情况

质量鉴定附件负责交工验收单位及代表签名盖章: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附表3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工程名称

车间、工段或生产系统名称

试车时间

试车情况

附件

 

八、负责交工验收单位及代表签名盖章:

施工单位

年月日

附表4化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

一、工程编号

二、工程名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