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蔬菜基地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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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100亩有机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五原县天吉泰镇。
1.2.2产品方案及规模
本次新建100亩有机蔬菜基地,其中有机蔬菜育苗基地10亩,拟新建建筑面积1580平方米,其中分拣清洗包装车间、冷藏保鲜库、办公室等,并对基地农户进行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及技术培训。
1.2.3品种、技术、设备方案
1.主要品种及技术来源
公司聘请内蒙古省内蒙古农业大学专家任技术总监。
基地项目种植选用优质、高产、高效和无病毒的蔬菜新品种。
;
瓜类:
黄瓜、南瓜、冬瓜、苦瓜等;
茄果类:
番茄、辣椒、茄子等。
2.主要设备
表1-1设备购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台)
1
蔬菜检测仪器设备
5
2
精量播种设备
3
手推车
20
4
运输工具车
供配电设备
6
穴式育苗盘
200
7
锅炉
1.2.4.土建工程
表1-2土建工程构筑物一览表
建筑面积(m2)
备注
冷藏保鲜库
500
含设备
农产品分拣清洗包装车间
砖混结构
办公、科研试验检测室
配电间
锅炉房
40
水泵房
表1-3田间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一览表
建设数量
连栋控温温室
500平方米
含灌灌、温控设施
田形调整
100亩
增厚土层
钢管塑料大棚
3000平方米
滴灌设施
1.2.5建设期限
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2016年1月至6月完成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016年8月,工程投产。
1.2.6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6万元,包括:
工程投资208万元,预备费用15.5万元,设备投资32.5万元;
其他费用20万元;
流动资金24万元。
拟申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0万元。
1.2.7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后100亩蔬菜每年可产有机蔬菜40万公斤,参照蔬菜市场价格每公斤6元计算,年可实现产值240万元,企业年销售利润33.95万元。
2.生态效益
本项目属生态型种植农业项目,无论是施工期间还是投产运营期间,基本上不产生“三废”,即没有水质污染,不产生废气、废渣等污染气体和污染物。
相反本项目实施后,可为广大菜农提供优质无病毒菜苗,同时发展蔬菜种植,为人们提供安全的绿色蔬菜食品,而且项目本身是绿色种植的生态观光农业、精品农业,有利于加大植被。
3.社会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给传统有机蔬菜来了一次产业结构的提升,建成蔬菜基地后,进一步推动蔬菜有机化生产,全面提高蔬菜品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吃得放心优质蔬菜,同时也为五原县蔬菜产业开拓新的市场,为内蒙古周边有机蔬菜需求提供保障。
能解决项目区剩余劳动力40人,提高项目区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脱贫致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项目建成后,蔬菜平均亩产4000公斤,亩产值24000元,亩纯收入4000元;
种植粮食或其他经济作物亩产值1620元,亩平纯收入940元,亩平增加纯收入3060元。
蔬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1.3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1.《全国农业和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J3095-1996)
3.《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
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5.国家和内蒙古颁布的现行有关各种法律、规定、规程、规范、条例等。
9.项目单位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
1.4综合评价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改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正常年新增销售收入24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35万元。
项目辐射面较广,能切实带动项目区农民增收。
项目可直接带动基地农户60户,与项目实施前比,每户年均增加纯收入1.2万元。
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合所述,该项目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的范围,建议给予立项支持。
第二章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
五原县是内蒙古的一个农业大县,农业资源丰富。
农业生产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位于内蒙古西部五原县属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13.8℃,降水量757.8毫米,日照时数2401小时,平均无霜期207天。
经检测,五原县土壤、大气、水质均符合有机蔬菜栽培的标准,适宜种植各种蔬菜。
200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77元,比上年增加2749元;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366元,比上年增加1854元。
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496.91亿元,实现增加值188.32亿元,增长22.5%。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5.3亿元,增长14.79%。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87亿元。
近年来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995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3.57%,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0.0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3.19%。
2.2相关产业发展状况
2008年来,五原县农业经济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业产业化进程逐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优,以现代农业科技园为标志的现代农业日趋成熟。
2008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服务业总产值68.71亿元,增长7.8%,其中,农业产值34.1亿元,增长10.8%;
林业产值6.25亿元,下降6.6%;
牧业产值25.05亿元,增长7.3%;
渔业产值2.31亿元,增长14.8%;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亿元,增长7.7%。
种植业全面发展,经济作物效益提升。
2008年粮食总产量63.2万吨,增长5.19%;
蔬菜总产量80.7万吨,增长4.94%。
瓜果72498吨。
常年露地商品蔬菜种植面积能稳定在1.5万亩以上,年产各种蔬菜4500万公斤,产值2300万元左右。
蔬菜种植正逐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但由于种植区域分散,种植品种混杂,标准化栽培程度低,规模化经营效益差,营销组织不健全,导致蔬菜产业发展缓慢。
因此,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运用先进的育苗、良种及生物、生态工程等技术手段,采用现代市场化营销手段,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势在必行。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本项目符合内蒙古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规划;
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蔬菜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精神要求。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项目建设是贯彻国家“三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切入点。
该项目通过建立优质商品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可大幅度提高五原县商品蔬菜良种普及率;
通过设施大棚种植蔬菜,可有效提高商品蔬菜产量及品质;
通过推广有机蔬菜农产品生产技术,建现代化气调保鲜储存库,可进一步提升商品蔬菜的品质及市场竞争力,从而大幅度提高蔬菜种植农户、流通大户、经营业主的经济效益。
3.项目建设是提高科学种菜水平和增加科技含量的需要。
随着种菜科技的发展,人们对蔬菜食品消费观念的变化,大面积种菜正由低质向优质转变。
本项目通过推广优良品种,采用电热增温育苗、大棚设施栽培等高产配套技术,严格实行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可大幅度提高我县蔬菜生产水平,提升商品蔬菜品质,加快有机农业发展进程,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项目建设是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总体水平的需要
该项目的实施有以下五方面的优势,将有力地促进传统的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升总体水平。
(1)选择适宜栽培地点。
种植有机蔬菜宜选择远离城市及工矿区、无大气、水源及土壤污染、土壤肥沃、质地沙粘适中、排灌方便、交通便利、有机肥料来源充足的地方。
(2)选择适宜作物和优质、抗病、生长势强的品种.
(3)科学安排种植茬口。
根据作物特点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将作物主要生长期安排在病虫危害较轻的季节,躲避病虫的危害。
(4)合理施用有机肥。
如人畜粪便、植物茎叶、豆科绿肥、草木灰、豆饼、蓖麻饼等。
经发酵腐熟,作基肥或追肥。
(5)加强病虫害的防治。
有机蔬菜的病虫草害,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原则,选用抗病品种、高温消毒、合理的肥水管理、轮作、多样化间作套种、LED植物生长灯、LED灭虫灯及保护天敌等农业和物理措施,综合防治病虫草害。
5.项目建设能提高公司行业龙头地位,扩展市场占有率。
项目投产后能有助于促进大宗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并带动一批农民发展有机蔬菜致富。
实现公司用三到五年时间建成拥有两千亩集旅游、观光、休闲及加工于一体的高效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达到1万亩的规模目标。
第三章建设条件
3.1建设地点选择
(1)选址原则
巴彦淖尔市鑫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亩有机蔬菜基地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资产优化重组,盘活资产存量,减少投资增量,提高投入产出比率。
2.应选择在周边生态环境较好,无任何污染源和污染物,无国家检疫性病虫害,并且有良好的隔离条件。
3.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最大限度节约用地,建筑用地不占用良田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
4.用地必须符合有机蔬菜生产流程要求,达到生产工艺路线短捷。
5.建设地点外部交通方便,靠近水源和电源,而且水电供应充裕。
6.建设地点应远离城市商业区和居民集中区。
7.建筑场地应适当留有余地,以满足生产和扩建用地需要。
8.基地的完整性基地的土地应是完整的地块,其间不能夹有进行常规生产的地块,但允许存在有机转换地块;
有机蔬菜生产基地与常规地块交界处必须有明显标记,如河流、山丘、人为设置的隔离带等。
9.必须有转换期由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时间,其后播种的蔬菜收获后,才可作为有机产品;
多年生蔬菜在收获之前需要经过3年转换时间才能成为有机作物。
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之日起计算,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有机生产要求操作。
经1年有机转换后的田块中生长的蔬菜,可以作为有机转换作物销售。
10.建立缓冲带如果有机蔬菜生产基地中有的地块有可能受到邻近常规地块污染的影响,则必须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