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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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案。
验收组长一般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根据工程专业性质可分若干个验收小组(房建工程一般分工程资料、土建和设备安装三个验收小组;
市政道路一般分工程资料、外观和实测三个验收小组)。
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安装和装饰装修等主要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竣工验收。
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和工程竣工验收案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自评情况(编写要点见附件5)。
3.监理单位汇报工程质量评估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汇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
5.按照验收案分组审查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所有提供审查的工程资料应为原始手签资料。
6.各验收小组对验收情况作出评价,汇总后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室外工程应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将室外工程划分为子单位工程的,可与单位工程一同进行竣工验收。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和本细则第五条(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或参加竣工验收人员不符合本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后重新组织验收,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1
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总承包企业
施工可证号
主要分包单位
工程容
实际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际工期
天
竣
工
条
件
具
备
情
况
项目容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
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容
工程技术资料
总体工程质量(实体、功能、观感)
工程款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监督部门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
已完成设计、合同约定及变更工程的各项容,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和设计要求,特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总承包企业(公章)
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件2
工程概况
结构类型
房屋建筑
工程
地下
(层)
地上
总
高度
(m)
市政工程
建筑面积
(㎡)
抗震设防
度
(万元)
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可附页)
总承包单位验收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预验收记录表
附件3
监理企业《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要点
一、《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是指监理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以说明工程项目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全部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标准,具备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的文件。
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文件装订顺序为:
封面(见样1),目录、报告正文、封底。
纸面规格应统一采用A4幅(297mm×
210mm)尺寸,在左侧装订,下中间打印页码。
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容: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应注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防火等级、开竣工日期、工程合同造价、主要建筑装饰做法、安装工程主要容,完成施工合同容情况。
(2)责任主体单位名称:
应注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图审机构、检测机构(包括主要分包单位)的全称。
(3)监理部概况:
应注明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和规模,监理部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
2.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1)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对监理规划中的监理目标、围及措施进行概述,明确监理细则中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点的实施情况。
(2)监理式:
应注明在监理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情况。
(3)施工工程阶段的监理:
应注明对进场原材料复试的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案审核和质量缺陷的整改等情况。
(4)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
应注明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3.工程质量评估
(1)评估依据:
应依据现行规、规程(注明主要规、规程名称),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基检测报告和沉降观测记录等文件进行评估。
(2)竣工资料核查情况:
应根据《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核查竣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竣工图与实体是否一致,并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3)分部工程质量情况:
应对各个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别概述,必须注明主要分项工程实测合格点率,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4)沉降观测情况及结论:
注明沉降观测单位及竣工前阶段沉降观测结论。
(5)单位工程质量验评结论。
(6)注明该工程是否有甩项未完项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工程建设有建议。
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签名表
姓名
岗位职位
专业
注册监理师证书号
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可生效,并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备案部门存档。
五、未按本“意见”要求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封面样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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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初号黑体)
编制人:
审核(总监):
审批(总工):
监理单位(公章):
编制日期:
附件4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编写要点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面积、层数、地上高度、结构、勘探深度及勘察主要容;
2.地基验槽:
岩土类别等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若有局部不符时的处理意见;
3.深基坑支护有无质量问题,及如防止地质灾害的建议;
4.对降水的建议;
5.对地基处理、桩基施工的建议;
6.施工中主体结构若有异常,是否和勘察有关,及如处理的建议;
7.勘察报告中的建议有无反馈信息;
8.对阶段性沉降、倾斜观测的评估;
9.地基验收的评语;
10.经现场检查对工程勘察工作的自我评价;
11.该报告须经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编制要点
建设单位、面积、层数、地上高度、结构;
2.地基验槽及地基处理、桩基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若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3.主体结构关键部位的检查次数,若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4.设备安装工程主要项目,若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5.装饰装修质量阶段性的评价;
6.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且实施情况如。
质量检查中若发现有设计问题,是如处理的;
8.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