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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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Word下载.docx

(二)发展定位

——北部湾沿海中医药健康服务强市。

立足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充分释放服务潜力,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引导建立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优势互补、功能衔接的空间布局,实现中医药健康服务在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加速发展等方面新突破,基本构建起具有钦州特色的健康服务体系。

——北部湾沿海中医药健康旅游与文化传承示范市。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养老业融合发展,加快中医药旅游综合项目开发建设,培育中医药生态旅游基地,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打造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中心,形成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具有较高区域性知名度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品牌。

——北部湾沿海中医药健康服务开放合作试验市。

坚持开放合作,推进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和服务要素自由流动。

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重点深化同东盟国家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市对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的利用层次和水平,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开放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领域深入拓展,产品类别更加丰富,人才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业态更具规模。

力争2020年中医药产业年度总产值达到40亿元(2015年度总产值约29.55亿元),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可及性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以医疗康复、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生态健康旅游、交流合作、道地药材为重点领域,孕育若干个面向自治区及以上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成为我市健康服务业的优势领域、助推全市社会经济转型,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基本形成功能完善、布局优化、业态丰富、特色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完善中医服务体系建设。

科学编制钦州市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化市级、县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加大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设施、人才培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力度;

抓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中医药服务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形成以市、县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中医科(中医康复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为支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网为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涵盖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生等领域的新型中医药服务体系。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诊所和疗养院;

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鼓励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含坐堂医)。

支持有条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为国家、自治区级中医类别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成为中医类别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和非直属附院,提升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影响力和竞争优势;

支持有条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临床人才培训基地。

将市中医院、灵山县中医院建成自治区级或市级中医药医疗中心,将我市打造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工作单位,为我市打造北部湾沿海健康医疗中心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争取每所机构配备具有大专毕业水平或者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中药人员。

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加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专科建设。

全面推进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重点实施中医药“市县(区)定点帮扶”“市镇定点帮扶”“县镇定点帮扶”计划。

推广县乡中医药业务管理一体化模式。

3.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

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推行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

推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的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中医医疗中心和重点学科(专科)建设。

建设市、县区、乡镇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支持市、县级中医医院输出管理、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

4.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

建立健全以市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

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科研课题发展。

在课题研究中,设立中医药专项课题研究。

加大中医药课题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专栏1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加强中医医院体系建设。

(1)完成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灵山县中医院、浦北县中医院、钦北区中医院(迁建)扩建项目,规划在钦南区新建中医医院项目。

(2)建设1个自治区级或市级中医药医疗中心。

(3)增加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创建高等医学院校A级教学基地1-2所。

(4)将市中医院创建成为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院,支持灵山县中医院创建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院。

(5)推进县级重点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

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基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2)每个县建设5个以上标准化“中医馆”或“国医堂”。

3.加强中医药医疗技术推广应用建设。

(1)加强市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建立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2)建设1个市级、2个县级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3)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全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推广20项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4.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1)完成2-3个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2)开展2-3个自治区级重点中医学科建设。

(3)开展2-3个自治区级基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5.重点推进名医计划,努力打造中医药人才“小高地”。

(1)力争培育1名中医药领军人才。

(2)培育6-8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其中:

自治区级2-3名,市级3-5名。

(3)培育60-80名中医药临床骨干。

(4)培育800-1000名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1.打造现代化养生保健服务品牌。

加快提升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档次,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养生保健服务项目,加强我市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扶持现有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中医药技术支持。

鼓励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旅游服务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融合发展,在中医养生、自然疗法、医学美容、营养饮食、按摩保健、经络保健、慢病预防、体重管理、情绪管理、睡眠管理、营养管理、特殊疾病保健等方面形成特色。

结合现代中医药的研究成果、现代生物技术、生物医药,开发养生保健服务产品,形成集群效应,打造现代化养生保健服务品牌。

培育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龙头机构,壮大现代化养生保健服务集群。

2.大力推广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扶持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建设中医养生养老健康中心,大力推广壮医经筋疗法、药线点灸、药物竹罐、瑶医药浴、三位一体疗法、银质针、小针刀技法等中医药特色保健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及亚健康干预中的积极作用。

3.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范围。

积极推广太极拳、太极剑、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

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专栏2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1.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

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完成市中医院、灵山县中医院、浦北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重点推广灵山县中医院“治未病”模式。

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服务。

2.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合作试点。

在全市选择1-2个社区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探索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形成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三)支持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1.健全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体系。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康复资源配置需求,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机构。

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国内外大型康复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

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推广适宜中医药康复医疗技术。

建立完善市、县级中医(中西合结合)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2.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促进中医药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康复辅具等服务。

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

专栏3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项目

1.在县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康复科。

2.支持民政等部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筹建市级、县级中医特色康复机构。

3.支持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全面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注重医养结合,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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