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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1

一、中国企业及企业家是法律风险的高发群体 1

二、律师在企业及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2

(一)法律风险预防 3

(二)咨询策划 3.

(三)规范治理 3.

(四)教育、培训 3.

(五)避免损失 3.

(六)其他作用 4.

三、我们的服务团队 4.

(一)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4

(二)我们的服务团队 5

孙自通律师 5.

何力律师 5.

葛磊律师 6.

赵成伟律师 6.

四、我们的服务优势 7.

(一)团队化的服务模式 7

(二)专业化的服务水平 7

(三)规范化的服务流程 7

(四)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7

五、我们的法律服务内容 8

六、法律顾问的工作程序和方式 9

(一)顾问合同的签订和前期工作 9

1.顾问合同的签订 9

2.前期工作(签约后三个月内完成) 9

(二)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服务及维护 10

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1.一般规定 10

2.日常法律咨询 10

3.法律培训 10

4.起草审查文件 110

5.参与商务谈判 111

6.参与项目会议 111

(三)诉讼和重大项目服务 12

七、您很关心的问题:

常年法律顾问如何收费?

12

我们的联系方式:

13

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尊敬的各企业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们出具的《企业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本意向书中如有未能清楚表达或贵司有意垂询之处,烦请随时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立即安排专人向您介绍与说明。

为了实践我们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增强盈科律师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法律服务及实践,我们非常希望能和贵司建立合作关系。

我们深信如能与贵司合作,我们将会有效地为贵司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同时我们也深信如能与贵司合作,将是促使我们律师执业经历更加丰富的契机。

一、中国企业及企业家是法律风险的高发群体

近年来,中国企业及企业家在经营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引起世人的瞩目。

我们无法遗忘以下这些典型法律风险爆发事件的发生及其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从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因犯有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一度严重影响到国美的正常经营,到真功夫因控制权之争导致公司上市计划无限延期。

从西门子在德国抢注“HiSense”商标并要求海信支付4000万欧元商标转让费案件,到长虹与美国APEX公司因高达40多亿元的贸易纠纷而背负多年困局案。

从华为---思科的号称“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大案”,华为公司不得不宣布暂时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到中国第一只生产彩色显像管的红光实业虚报利润1亿多元骗取股票上市资格,其公司多名高管及相关中介机构遭受行政处罚和司法追究案。

从有着“中国500强”之称的天发集团,因盲目扩张引发背后长期潜伏的产权纠葛,最终陷入资不抵债艰难重组的境地,及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逮捕,到同样多年有着“中国500强”美誉的“三九集团,”因管理混乱和盲目扩张欠下债务达107亿元之巨,以及多名高管相继被捕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终结。

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为投机石油衍生合同交易而遭受5.5亿美元重大损

12/13

失,并面临着股东集体诉讼、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以及相关的刑事指控困境,到曾经有“中国上市公司100强”之称的“郑百文”因连续3年亏损被上交所PT而被迫重组,和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从具有垄断经营权利而被称为最安全的上市公司---东北高速股份,因股东控制权之争而引起的管理混乱,投资亏损,甚至出现3亿元巨额资金银行失踪案,到猴王股份因盲目扩张和投资失误最终走上破产还债程序并被终止上市案。

从成都联益虚假重组案,“广东飞龙”在仅付出800万元就将成都联益股票进

行质押融资获得5100万元贷款,被以合同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拥有系列

上市公司和庞大产业帝国的“德隆系,”因并购重组而招致高达570亿元的负债,

以及核心人物唐万新因刑事犯罪被捕入狱和整个企业的破灭案。

从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案到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内蒙古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利斌因企业欠下巨额债务自焚身亡案。

年广九、禹作敏、牟其中、褚时健、唐万新、孙大午、郑俊怀、顾雏军、李经纬、戴国芳、龚家龙、周正毅、张荣坤、田文华、仰融、荣智健、杨斌……一个又一个的企业及企业家黯然倒下……这些企业家里,他们有的已被判刑,有的踏上了逃亡海外的不归路,有的正在接受调查……。

从风光无限到企业破产甚至身陷囹圄,是什么让他们成了悲情企业家?

细读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上述案件的产生,无一例外都是忽视法律风险而引起,并且这些法律风险给企业及企业家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有的甚至是颠覆性和毁灭性的。

无需再列举更多的例子,上述案例已经十分沉重,发人深省。

二、律师在企业及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法治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法律与商业的结合日益紧密,中国企业近几年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转变为全球经济危机形势下,企业更是首当其冲成为危机中的"受害者"。

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中国经济发展作为支撑,而中国经济的发展,则需要更多的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不断涌现。

风险与利益,应该是企业关注的最为重要的问题。

不关注风险的利益,必定是短期或短命的利益,惟有将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企业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才能够获得相对永恒的利益,才能够成就一个伟大的企业。

现在是一个法商结合的时代,商业脱离不了法律的规范及应用,法律也在每时每刻地影响着商业,每一个理性的企业都应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市场的高利润和法律的高风险则相伴相生。

不关注风险的利益,必然是短

命或短期的利益,只有对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企业风险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才是长久的、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利益。

“法”无“商”则不兴,“商”无“法”则不稳。

只有通过法律和商业的有效对接,才能有效规避风险,使得企业成为基业长青的公司。

如果缺少法商管理,就不会实现真正的利益最大化,任何一个潜藏风险,都可能将已获得利益瞬间吞噬掉。

传统上,法律顾问只被看成一个灭火队员,通常在企业出现法律问题甚至到诉讼阶段才要律师介入,因而未能起到事前预防、事中保障的作用。

其实,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是要让法律理念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堵住管理上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风险预防

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影响、行业特点等具体情况,透彻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进行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公司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

(二)咨询策划

公司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律师顾问咨询。

法律顾问和公司有信任合作关系,能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来出谋划策。

参与公司的非诉法律事务;参加公司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针对某些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或针对性地发出律师函;为公司办理有关投资、改制、收购、重组、分立、合并、招标投标、拍卖和清算等法律事务。

(三)规范治理

律师可以在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合同管理等方面协助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草拟各种规章制度、为企业草拟、修改、审查公司的各种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四)教育、培训

律师可以应公司要求在公司内部进行力所能及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五)避免损失

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具体承办改制重组、招标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商登记及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真

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从而杜绝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地避免企业因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经济损失。

(六)其他作用

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有利于公司随时得到全面、周到、及时的法律服务,而不必在事务紧急时有四处寻觅律师之困惑。

并且律师与公司长时间接触,有利于律师充分、全面了解公司的状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

公司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客观上能增强公司的声誉、信誉,同时使客户在履约时会有所顾虑,不会轻易违约或者触犯法律。

三、我们的服务团队

(一)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秉承“诚信、卓越、合作、责任”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商务型、国际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在中国大陆拥有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沈阳、南京、厦门、昆明等16家分所,在英国、意大利、匈牙利、土耳其、巴西、台湾分别设有法律服务机构。

盈科在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吸引了大批来自全球知名法律院校的专业法律人才的加盟,在金融、公司、资本证券、两岸事务、私募、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大批成功商业案例。

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盈科拥有科学的律师管理体系,规范的客户服务制度以及覆盖全球的律师资源。

在与客户打交道过程中,

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充分了解客户法律需求,通过细致的法律分析,

勤勉负责地完成客户的委托,同时,我们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为客户提供建设性、可行的商务方案。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盈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积极走向世界,打造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大中型跨国企业提供本土化、具有国际水准的法律服务,架设起沟通的桥梁,并将帮助客户在世界范围内发掘商业机遇,为客户创造价值。

(详见网址:

(二)我们的服务团队

我们根据多年来担任众多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经验、以客户权益最大化为

服务宗旨、以团队服务为特色,在对企业的要求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和判断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律师事务所内部资源,以孙自通、何力、葛磊、赵成伟律师为核心组建了一支由十余名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队,集中团队经验与智慧,为广大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大限度地规避企业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以及挽救企业的损失。

以下是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名单:

孙自通律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南开大学法学硕士,现担任北京中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益能(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奥林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安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青湖世纪金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华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陋室华章(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谙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在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合

同纠纷、收购并购、企业投融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

孙律师目前为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并担任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融资担保方向硕士研究生”进修班、担保行业高端课程进修班、全国典当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究生进修班、中国小额信贷领军人物培训项目、融资租赁专业培训中心组委会融资租赁培训班等进修班和培训班的特聘讲师,主讲相关领域的法律实务,并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

另外,孙律师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特聘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阳光导师。

何力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主任、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特约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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