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doc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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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97 人;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项目35人;
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5人;
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23人;
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1人;
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32人;
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62人;
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600人;
推荐6名一线优秀教师、骨干教研员和高校专家申报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工作坊主持人。
以上项目参训人数共1335人。
各地市(院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院校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院校由教育部遴选确定。
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两类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7月至11月,集中培训5—10天;
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集中面授不少于15天;
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培训周期为2-3年(我省项目于2014、2015年启动,今年继续开展),集中面授不少于15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通知。
四、培训经费
教育部、财政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参训学员培训费、资源费和食宿费补助等。
学员参加培训的食宿费不足部分、往返交通费等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遴选推荐。
各地市教育局、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参训学员的选拔条件和名额分配,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推荐参训学员,确保足额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近三年内凡参加过国培同类项目的教师不重复选派),提高参训率。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对各省报送的学员进行资质复审,在“国培计划"
网站公示复审通过的学员名单,并通报不符合条件学员的情况。
(二)优化培训方案,确保培训质量。
项目承担院校(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广播电视大学等五家高校)要按照《“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指南》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培训实施方案,补充课程资源,完善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功能。
要继续深化培训模式改革,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学用结合。
要改进培训内容,落实两个50%(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绩效考核,规范管理。
教育部将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省将按教育部要求认真做好本省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总结评优工作。
各地应对本地项目组织管理、教学辅导、培训场所等予以支持,将教师参训学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四)加强管理和使用,发挥示范作用。
各市、县教育局要对工作坊主持人开展工作和学员参训给予支持和提供便利,强化管理,确保学员能坚持学习培训,并参加不少于1次的集中交流研讨活动,提高学习成效。
要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培学员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参训学员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培训总结及培训生成性资源,如教学反思、视频、微课、案例分析等。
(五)建立通报制度,加强督促。
去年,教育部通报了我省“国培计划"
—示范性项目参训率,我省在全国列倒数第二,造成不良影响.今年,我省将建立国家级、省级培训年度通报制度,对各地市选派学员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市参训及绩效情况将作为省“强师工程"
奖补资金安排及省培项目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请“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我省承担院校于6月25日前将修改完善的培训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将项目预算表报送“国培”项目办;
项目承担院校在培训期间须向“国培"
项目办报送培训简报,每个子项目每学科(领域)不少于3期;
要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原则上每单位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项目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绩效评估报告等材料报送“国培”项目办。
项目承担院校报送资料、查询“国培”有关项目工作事宜及下载有关电子表格,请登录“国培”项目管理系统(;
).
(七)请各地市教育局、有关院校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国培计划”—— 示范性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工作坊主持人申请书》(见附件3)和《“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设在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
田应鹏、卢穗文、宋春燕;
联系电话:
;
邮箱:
163;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邮编:
510631.
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
邵毅、秦玲;
联系电话:
、37627305。
附件:
1.“国培计划"
——示范性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
“国培计划"
——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表1—10)
3.“国培计划"
——示范性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工作坊主持人申请书
4.“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附件1
2016年“国培计划"
—-示范性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一、培训团队专项研修
(一)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
1.目标任务
对担任兼职教师培训者的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要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国培计划"
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参训学员将承担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任务和乡村教师培训任务的需要.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优秀教研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二)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1.目标任务
对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骨干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须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 “国培计划"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首席专家或培训方案研制核心专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项目区县、“国培计划"
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者。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从事师德培训的骨干培训者,应对师德教育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师德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3.培训学科(领域)
义务教育阶段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学前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培训管理者;
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者。
(三)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
1.目标任务
对 “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和骨干培训者进行60学时(5天集中培训+30学时工作坊研修)的专项培训,加深对“能力提升工程"
的认识,分享项目实施经验,交流各地创新做法,提高省、市、县级管理者与骨干培训者专项能力,打造“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与培训者队伍。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省、市级和创新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省级工程办负责人和培训机构负责人。
—省、市级骨干培训者,原则上已入选省级“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能在本地工程实施中发挥指导作用的骨干培训者.
3。
培训学科(领域)
“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能力提升工程”骨干培训者。
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一)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对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其培训教学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要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幼师国培"
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参训学员将承担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任务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的需要.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学前教育优秀教研员,对学前教育和教师培训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学前教育。
(二)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对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应具有组织校本研修、引领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培训学科(领域)
盲教育、聋教育、培智教育及其他特殊教育类。
(三)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目标
对法治教育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重点提升其法治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与法治培训培养一批“种子"
教师。
2.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