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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模板

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加强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学校决定在已有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相关工作,全方位推进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

为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

第二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促进课程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重点建设一批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相适应、富有创新特色和示范效应的精品课程;打造一批学术造诣高深、梯次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生教学骨干团队;编著出版一批反映我校学科特色和教学水平的研究生精品教材,全面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强调理论教学与科研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的先进性与实效性,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构造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

以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教学水平,并保证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主要建设内容

第四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主要包括研究生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核心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中的全英文课程、双语课程、在线课程以及部分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选修课程。

第五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要在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团队、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方式、教材建设、网络平台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形成鲜明的风格与特色,具体为:

(一)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基础理论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专业课应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有利于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团队

研究生精品课程实行课程团队申报建设制。

每门建设课程由一位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2-4名骨干教师组成课程教学团队进行申报和建设。

通过2-3年的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团队。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

针对研究生教学学术性、交互性强等特点,在教学方法上要综合运用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积极推进翻转课堂。

(四)考试方式

要结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等进行考试方式的改革,根据研究生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在考试方式上形成鲜明的特色与风格。

(五)教材

研究生教材建设按照“引”、“选”、“编”并重的原则进行。

提倡引进适合我校学科专业的国外经典教材;选用适合我校的国家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和兄弟院校的高水平研究生教材;鼓励本校教师编写有特色、高质量、填补国内空白的研究生精品教材,学校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

(六)教学网络平台

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公开,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开放学习平台,在网上建立良好通畅的师生沟通渠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校共享,带动其他课程建设。

(七)教学研究

支持任课教师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逐步形成一大批理念先进、立意新颖的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

第四章申报、评审与立项

第六条研究生精品课程的申报与评审采取“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的办法,分期分批、有序进行。

第七条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已从事三年以上该门课程的研究生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第八条每门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正在承担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课程建设期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九条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公共课

公共课程主要是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政治理论课、公共英语课和基础理论课程,是全校同类别同层次研究生必须统一开设的课程,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素养、思维方式、科学方法、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核心专业学位课

1.核心专业学位课程是指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通开通讲的专业学位课程,课程内容应体现一级学科的内涵、覆盖所有研究方向涉及的重要理论技术和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既要体现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前沿性与前瞻性,也要反映学科特色与师资队伍的整体优势。

2.原则上以课堂讲授为主,实行团队授课。

由骨干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参与课程建设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带头人组建为2-4人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共同承担该课程讲授,教学计划制定和教学大纲编制等工作。

(三)全英文课程(含留学生课程)及双语课程

1.全英文、双语课程旨在推进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国际化。

申报课程所属学科原则上应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与国外高水平大学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具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础。

有志于建设全英文专业的学科优先支持。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全英文教学能力(至少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

优先支持聘请海外高校教师来校讲授课程,鼓励海外副教授以上专家学者领衔主讲。

主讲人为海外学者的课堂教学时间可相对集中,一般不安排在寒暑假。

3.注重教材建设,原则上选用高质量的外文原版教材或国际一流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鼓励与国外学者合编全英文讲稿或教材,注重全英文教学资源的开发。

4.留学研究生课程除满足以上三点要求外,需已启用网络在线教学平台进行教学,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主讲教师每人按校、省、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建设网站和录制现场教学视频(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录像需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四)在线课程

1.在线课程的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2.课程负责人须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具有深刻的认识、独到的见解和浓厚的兴趣。

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够在线承担课程内容的更新、在线辅导和答疑等环节。

3.教师所提供的所有课件资料,其知识产权需清晰、明确,不得具有版权争议。

(五)公共选修课程

1.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主要包含人文与艺术、国学与人生、科技与管理、通用技能训练、创新与创业等五大类课程。

2.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学科动态、促进文理交融与知识结构优化,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公选课一般要求具有普及性,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选修。

第十条精品课程申报程序:

(一)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由研究生院发布当年的“申报通知”。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团队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提交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学科)审核。

(三)学院统筹规划,就申报课程的性质,实际教学效果及教学团队力量等综合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交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整理、汇总所有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五)评审通过的课程予以立项。

第十一条鼓励精品课程申请自编精品教材。

精品教材要能反映学科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具有特色性或先进性。

第十二条自编精品教材的申请程序: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第一编写人填写《江苏大学自编研究生精品教材立项申请书》,向学院(学科)提出精品教材立项申请。

(二)学院统筹考虑、综合评审后提出推荐意见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备案。

第五章资助经费、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资助经费额度为:

在线课程建设经费为6万元/项,立项后划拨启动建设经费2.5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第二笔建设经费3.0万元,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0.5万元;全英文课程建设经费为5万元/项,立项后划拨启动建设经费2.0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第二笔建设经费2.0万元,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1.0万元;其余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为3.0万元/项,立项后划拨启动建设经费1.5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第二笔建设经费1万元,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0.5万元。

第十四条课程建设经费单独建帐,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管理与使用。

该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

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必要的参考图书及音像资料购置或复制、电子教案制作、参加教学研讨会议、必要的教学设备购置、教材的出版、课程建设劳务酬金等。

劳务酬金在课程建设验收合格后方能支取,且不得超过建设总经费的30%。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年时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机听课(不少于三次),进行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

中期检查不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延期一年重新检查,仍不合格者终止资助。

第十六条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期满需提交《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结题报告书》,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按照“立项申请书”等要求和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是否达到所规定的目标;有关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第十七条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并颁发证书,任课教师三年内的教学工作量按普通课程工作量的1.5倍计算。

为发挥好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精品课程三年内每年度应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开设一次公开示范课。

第十八条验收不合格者,可延期验收一次。

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课程,若没有充足的理由,将酌情减少其所在学院下年度精品课程的申报项目数。

第十九条若建设期间发生明显质量下降或教学事故,将立即终止经费资助,三年内不再将其列入新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第二十条为保证课程质量和示范效果,学校对获得“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的课程每学年组织进行听课评教工作,评教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称号。

第二十一条精品教材资助标准为3万元/本。

资助经费单独建帐,由教材第一编写人负责管理与使用。

立项的教材出版发表后,学校拨付资助经费。

受资助教材的编写工作原则上二年内完成,出版时须标注“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专项基金资助”。

第二十二条获得“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和受资助出版的精品教材优先被推荐为江苏省、国家优秀(精品)研究生课程或优秀研究生教材。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由于课程组成员工作发生变动而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职责的,由课程建设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并经所在学院(学科)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十四条由于课程负责人或者教材第一编写人工作发生变动而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或者教材编写职责的,由所在学院(学科)提出相应建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7年5月25日起施行。

原《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江大校〔2009〕200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2009〕198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江大研〔2016〕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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