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记》教学设计4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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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课文中划出转换行文角度的过渡句并说明它们的作用。
第1自然段的最后一句:
“呜乎,亦盛矣哉!
”用抒情方式结住叙事以引起议论。
第2自然段的最后“独五人之激缴,何也?
”一句设问引起叙事。
第3自然段的开头“予犹记……”,其作用领起叙事。
第5自然段的开头“嗟夫”,表示上文(3、4自然段)的叙事已终结,由此转入大段议论。
第6自然段的开头“由是观之”,承接上文(5自然段)的议论并进一步展开。
(四)本文思想内容的进步性和局限性都有哪些?
1.进步性:
(1)作者站在反对阉党,支持群众抗暴斗争的政治立场,歌颂了五义士“激于义而死”的斗争精神,同时也看到了群众斗争的巨大力量,反映、歌颂群众的伟大斗争,这是很可贵的。
(2)张博领导的“复社”,在当时是一个进步的文社。
他们提出诗文应该反映时代,表达作家的思想感情,作品要为政治斗争服务。
张博在创作实践中实现了这一思想,写出了反映现实斗争、内容感人至深的《五人墓碑记》,成为明末古文运动的一面旗帜。
文章所体现的文学必须为现实政治斗争服务的思想,对后世作文有相当的作用。
2.时代局限性:
(1)作者所主张的“义”(“激于义”、“激昂大义”等),是站在反阉斗争的立场上,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为人民的事业奉献一切的“正义”不可相提并论。
(2)作者看不到明王朝衰颓覆亡的趋势,寄希望于“待圣人出”以挽既倒之狂澜,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3)作者推崇五义上的义举,却也流露出对“生于编伍”、“素不闻诗书之训”、“人人得而隶使之”的轻视态度,这种门第等级观念,表现了封建立大夫知识分子的思想局限,这又是那个时代使然。
(五)本文采用了哪些写作手法?
1.叙事议论的有机结合。
本文叙事议论有机结合的写法有:
叙中带议;
叙后发议;
议中夹叙。
其特点:
(1)叙有重点,议有中心;
(2)叙议交错,衔接紧密。
作用是:
本文从“五人者,……激于义而死焉者也”写起,事实随议论的需要而叙述,议论随叙事的内容而展开;
叙事是议论的基础和根据,议论又使叙事的意义更加显豁,而且不论叙述或议论,都情辞激注,带有浓厚的抒情色彩,增强叙述和议论的感染力量。
(参考人教社《中语参》高中第二册和《教学通讯》(文科版)2/1981徐应佩、周溶泉:
(谈(五人墓碑记)的叙论结合))
2.正反对比手法。
本文反复运用正反对比手法,来突出五义士牺牲的光荣,写得极为生动有力。
首先把五人的死同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进行比较,初步揭示五人“激于义而死”的意义。
其次把五人的表现同缙绅的所作所为比较,使读者领会到五人“激于义而死”的意义是多么重大!
再次把五人的死同高爵显位抵罪后的丑行比较,正确地阐明了人们应有的生死价值观,也更加热烈地颂扬了五人“激于义而死”的献身精神。
最后,作者假设五人的另一种情况,同他们自身比较,使人们觉得五人是死得其所。
把握了以上四个环节的比较,就能准确理解作者的褒贬感情和他所阐明的“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的道理。
三、教学过程设计
(-)导入新课。
在“鸿门宴”上,项羽因为害怕担当“不义”之名,终于让刘邦得以脱逃,纵虎归山,铸成大错。
其实项羽真正注重的不过是一个“名”,他企图“名正言顺”的爬上帝王的宝座。
其人虽不可一概抹杀,其“义”却不足为训。
在我国历史上,另有一大批志士仁人,他们舍生取义,前仆后继,或藐视权贵,或为国为民,不务虚名,不图私利,他们跟项羽有着很大不同!
现在我们来学习张博的《五人墓碑记》,文中记述了颜佩韦等五人的“蹈死不顾”,会帮助我们“明死生之大”,加深对“义”的认识与理解。
(二)检查引导。
1.结合课文注释给下列字注音。
阉旌湮?
缇?
溷?
?
詈逡?
2.区别下面各组字的形音义,先注音后组词。
()________?
()_______
檄()________?
()________
缇()_______佯()_________
堤()_______徉()__________
噪()_______
燥()_______谥()__________
躁()_______隘()__________
3.指名朗读课文,口头复述课文主要内容。
4.简要提供课文有关人物的材料(也可在学生预习时提供)。
(1)五义土。
颜佩韦(商人,为人慷慨,喜打抱不平)、杨念如(阊门外鬻衣)、沈扬(牙侩)、马杰(练武玩棒)、周文元(周顺昌的轿夫)。
颜佩韦等人过去互不相识,而且除周文元外,其它四人同周顺昌也毫无交往,在周顺昌被捕时,他们完全是出于义愤才自发参加斗争的。
五人被捕后,对自己的作为,理直气壮,毫不隐讳。
天启六年七月中,苏州城里布满警卫,戒备森严,就在阎门外吊桥上,五义上大骂魏忠贤和毛一鹭,从容就义。
临刑时,几万市民含泪同五人诀别。
(2)周顺昌(1584~1626),字景文,号蓼(?
)洲,苏州吴县人。
万历进土,任福州推官,后升吏部文选员外郎。
为人正直、清廉,疾恶如仇,对民间疾苦多所关注,后辞官还乡。
原应天巡抚周起元被罢官时,周顺昌指斥魏阉并为之送行。
天启五年,被迫害的。
六君子”之一魏大中被捕路过苏州,周顺昌与他“周旋票日”,还把女儿许配魏大中的孙子。
魏忠贤获悉此事后指使东厂特务罗织罪名,借机陷害。
天启六年三月,周顺昌被逮到北京,在狱中受尽酷刑,同年六月十七日被拷死狱中,年四十三岁。
到崇侦元年才得以昭雪,赠太常卿,溢忠介。
(详见人教社《中语参》高中第二册)(3)张博与复社。
张博(1602-1641),字天如,号西铭,明未太仓(现江苏省太仓县人)。
崇恢四年进土,“复社”的创始人和领袖。
复社成立于意宗天启末年,是和阀党斗争的东林党的继续,他们自认为东林党的继起者。
复社是文社,但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与政治斗争相结合,在历史上是很少有的现象。
(三)补充介绍作者。
张博自幼勤学,所读之书必手抄六七遍,故名其书斋曰“七录斋”(其专集之名即来源于此)。
18岁那年,魏忠贤阉党开始专政,政治更加黑暗,东林党人受到残酷镇压。
本文作于魏忠贤“投缳道路”(1627年冬)之后,当是崇侦元年(1628年),其时他26岁。
(四)介绍时代背景——苏州市民反阉党暴动概况。
1.暴动的导火线是周顺昌被逮捕。
教师简介周顺昌:
曾任吏部主事,为官清廉正直,离京返乡时只有”行李一肩”。
天启五年(1625年),吏科都给事魏大中被捕路经苏州,顺昌与之周旋累日,以其女许配魏之孙。
经骑趣行,语侵顺昌,顺昌张叱之日:
“若不知世间有不畏死男子耶?
”以是革职。
次年,阉党追弹原江苏巡抚周起元,词连顺昌,于三月十五日矫诏逮捕了他。
六月十七日在狱中遇害,时年43岁。
2.学生口述苏州市民暴动经过。
(略)。
3.简介魏忠贤(1568~1627):
熹宗为皇太孙时,魏忠贤侍候他很小心,导之宴游,甚得他的欢心。
1620年熹宗即帝位,魏任司礼秉笔太监,兼掌东厂。
魏又与惠宗的乳母客氏勾结,从此掌握大权,自称九千岁,并广置党羽,残酷杀害正直的大臣和官吏。
天启七年(1627)八月竟宗死,怀宗即位,十一月发配他去凤阳守陵,行至阜城,其党徒密报锦衣卫将来擒拿他回京治罪,乃自缢而死。
(五)诵读第1段。
步骤:
齐读一遍后,学生提出难词难句,解答后再齐读一遍,然后进行评点。
评点方式有三:
①学生用铅笔在课本上评点,教师巡视中发现好的评点,向全班推荐;
②教师提问,学生答问,再加以概括,使之成为评语;
③教师作补充。
评点后练习背诵并作检查。
(以下各段同此)
评点:
五人者,盖当寥洲周公之被逮(为第3段叙事张本),激下火而死焉者也(为第4~6段议论张本;
“义”,全篇纲领)。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首提“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点墓碑)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
(用感叹结住叙事,为下文蓄势。
)
写法指要:
作墓碑记,故先叙墓之由来;
况此墓来得不寻常,尤非先说不可。
此段纯属叙事,用一个“盛”字作结,却将作者胸中议论托出,何等笔力!
(六)诵读第2段。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极言为时之短。
这是引导句,为的是引出下面的议论)。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
况草野之无闻者欤(一比,与常人比)?
独五人之?
,何也?
(承上段‘盛”字。
此段不接着叙五人之死的经过,却就建墓事生发议论,以常人与五人对比,已暗含“死生之大”之意,为结尾张本。
由此再进一步展开,真可谓“出奇制胜”。
(略释作文中的“奇正”之法。
注:
以上内容大多可以化为启发提问,不是由教师说出。
(下同)
(七)诵读第3段。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犹记”统领本段叙事。
“周公之被逮”承开篇首句),在丁卯三月之望。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周公义者,吴民亦义者,“义”是一段叙事主旨),敛发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
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
”众不能堪,?
而仆之。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须对照下文“矫诏纷出”,义勇如见)。
中丞匿于溷藩以免。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日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此处点出五人姓名,值得玩味),即分之爆然在墓者也(承首段建墓事,妙。
)。
解释:
①“缇绮”之“骑”读?
②“谁为哀者”,据上文“哭声震动天地”,缇骑之间应为“为谁而哀”或“为哀者谁”,此系倒文,不能译为“谁在哭”。
③“以呵”“以免”的“以”,同“而”。
④“?
然”,五人墓成“一”字形排列,次第相邻,今日所见如此。
本段叙苏州市民反阀党斗争始末,而以“激于义”三字为统帅,至五人姓名县然而止,即又回到建墓事上,此亦跌宕之法,盖为下文蓄势。
(八)诵读第4段。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
谈笑而死(非“激于义”,何能如此!
“然”,带出一层新意)。
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
有贤士大夫(二提“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
而函之,卒与尸合。
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再次照应建墓事,可以少慰人心)。
将五人当刑时的表现作为一个独立层次来写,进一步突出了“激于义而死”一语。
以上两段皆叙事,承首段而来。
(九)诵读第5段。
嗟夫(由此引出大段议论)!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易故哉(二比——与细绅易志者比。
用疑问句式表出:
上句用“钦”,下句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