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519988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市建筑的施工企业综合评价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各项扣分之和大于100分者,不能参与金、银质品牌企业评选。

一、四项硬指标以申报年前二年的平均指标为准,其分别所占分值如下:

1、建筑业总产值满分250分;

2、纳税额满分250分;

3、实现利润满分100分;

4、获奖情况满分200分;

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评价指标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经营管理能力满分140分,分解如下:

(1)人力资源16分

(2)基础管理15分

(3、)合同与法律事务管理20分

(4)项目管理15分

(5)质量管理20分

(6)安全管理20分

(7)企业文化管理11分

(8)技术能力13分

(9)代表工程10分

2、财务实力满分60分,分解如下:

(1)偿债能力20分

(2)盈利能力20分

(3)发展能力20分

三、不良行为记录及有关扣分规定,以申报年前一年的情况为准,详见扣分规则及调整条款。

第三章评价组别

第七条每家企业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评价,依据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组别划分如下:

(未列入下列组别的企业,可根据资质及所承担的主要工程项目类型选择组别)。

第一组:

房建一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

第二组:

房建二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

第三组:

市政工程组。

下列主项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

第四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组。

下列主项资质的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核电工程专业承包、架线工程专业承包

第五组:

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工程组。

下列主项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

第六组:

钢结构工程组。

钢结构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第七组:

建筑智能组。

建筑智能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第八组:

消防设施工程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第九组:

建筑装饰装修组。

下列主项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第十组:

特种工程组。

下列主项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建筑防水、体育场地设施、城市及道路照明、预应力工程、特种工程、无损检测工程;

第十一组:

劳务分包组。

劳务分包企业(含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类)参加本组别的评价,

第四章评价机构及程序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是企业评价的审定机构。

第九条“评委会”是企业评价的实施机构。

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协会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常务理事和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库专家担任。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秘书处有关人员组成,秘书处企业管理部牵头,负责受理申报材料,编制评审方案,抽取专家,组织评价,汇集评审价结果,向社会公示、表彰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评委会”的职责:

1、审定详细的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

2、提交企业评价结果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3、审查品牌企业初选名单。

第十一条“评委会”下设若干个评审组,其职责为,执行“评委会”审定的评价方案,审查核实申报材料,评分并汇总送“评委会”评审,提出品牌企业初选名单。

第十二条评价程序:

1、评审组评审排名;

2、评委会审定排序名单;

3、评委会审查品牌企业等级及初选名单;

4、向社会公示;

5、常务理事会审定;

6、表彰。

第五章评分方法及奖、扣分规则

第十三条参评企业的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减去扣分之和,形成该企业的综合得分,据此确定不同组别的排序,排序工作由企业评价软件完成。

第十四条四项硬指标的评分方法

1、按企业所在评选组别,经专家组审核确定的四项硬指标,排序第一者为该项指标的满分;

2、其他企业该项指标的得分,与该项指标第一名相比,乘以标准分即为该

企业该项指标的应得分。

第十五条经营管理工作的记分方法。

1、按评价组别,求出每项指标的平均值,凡在平均值±

5%范围内者,按二级指标标准分的50%计应得分;

2、在平均值±

5%至±

20%以内者为一档(含本数),在平均值20%以上者为另一档。

具体应得分由专家组评定;

3、已分解至三级或四级指标者,参照前款办理。

4、非量化指标或不宜采用前述办法评定应得分者,由专家组评定应得分数;

5、经营管理指标的分解情况及指标分值详见评分细则及《企业评价动态管理申报表》;

第十六条获奖加分规则:

一、工程质量及其他方面获奖加分规则,

1、获中建协鲁班奖,中施协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及国家级用户满意工程的,主承建单位每项加50分;

参建单位每项加20分;

2、获金牛奖及用户满意工程的,主承建单位每项加40分;

参建单位每项加15分。

3、获省优质工程奖及用户满意工程的,主承建单位每项加30分;

参建单位每项加10分;

(外驻企业必须在获得市优工程奖的基础上获奖的)

4、获市优工程奖的按:

(1)工业、民用建筑

建筑面积在5000—10000M2的,主承建单位每项加10分,参建单位每项加3分;

建筑面积在10001—40000M2之间的,按线性关系加分;

建筑面积在40000M2以上的,主承建单位每项加25分,参建单位每项加8分;

(2)市政工程:

投资额1000—5000万的每项加10分;

投资额5001—10000万的每项加15分;

投资额10001—20000万的每项加20分;

投资额20000万以上的每项加25分;

(3)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

10000M2以下的每项加5分;

10000M2及以上的每项加10分;

5、获国家级专业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加40分,获省级专业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加20分,获市级专业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加10分。

二、双优工地及其他方面获奖加分规则,

1、获省级双优工地奖的每项加20分;

2、获市级双优样板工地奖的每项加20分;

3、获市级双优工地奖的

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的每项加5分;

建筑面积在10000—20000M2的每项加10分;

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每项加15分。

三、其他方面获奖加分规则,

(一)综合评价品牌企业评选的获奖情况,系指申报年前两年取得的综合业绩,各种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具体加分如下。

1、获市级百强企业前20名的每年加10分,20名以外每年加5分,(同一单位获不同级别奖项时,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记分,下同。

);

2、获市级综合评品牌企业奖的:

金质品牌企业每年加15分;

银质品牌企业每年加10分;

铜质品牌企业每年加5分。

(二)“四优”方面的获奖加分规则

1、获国家、省、市级优秀企业每次分别加50分、30分、10分;

2、获国家、省、市级优秀企业家每人1次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3、获国家、省、市级优秀项目经理每人1次加30分、20分、10分;

4、获优秀总工程师每人次加10分。

(三)获市级“重合同守信用”荣誉,以年度计,每年度加10分(以二年度为限最多加20分);

(四)获国家、省、市级QC小组奖的,每一项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五)推进科技进步: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获表彰、表扬、奖励等荣誉,每次加10分;

(六)工法:

获国家、省、市级工法的,每项分别加50、30、20分;

(七)企业在外地协会获奖的:

省级每年每次加8分;

市级每年每次5分;

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级别的标准记奖,不重复记奖。

四、企业自评奖项不予加分。

第十七条扣分规则:

一、经营行为扣分,凡国家、省、市各次大检查中受通报批评和处罚有文字依据的,按照以下相应内容和分值扣分:

1、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每次扣10分;

2、采用不正常手段承接工程,经核查属实的每项扣10分;

3、拖欠人工工资行为,经查实有投诉依据的每次扣10分;

4、工程施工中存在非法转、分包情况的扣10分;

5、施工单位违反合同条款的扣10分。

二、工程质量内容及扣分规则

1、凡国家、省、市各次大检查中受通报批评和处罚有文字依据的,每次扣分分别为30、20、10分;

2、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每起扣50分;

3、发生四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每起扣30分;

4、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每起扣20分;

5、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有工程质量投诉,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实施工质量问题较为严重的,每次扣10分;

6、经核实隐瞒工程质量事故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0—30分。

三、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内容及扣分规则

2、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0分;

3、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30分;

4、发生一般工程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0分;

5、经核实隐瞒伤亡事故不报的,每次扣10—30分(根据情节轻重);

6、因施工燥音等环保方面的问题,受到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者,每项扣5分。

7、安全与文明施工被有效投诉的,每次扣5分。

会员单位在报送时间截止前,发现未向深圳建筑业协会如实申报违规违章情况的,将双倍扣分直至取消评比资格。

四、申报资料缺项,数据前后矛盾,资料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最高扣10分;

第十八条除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工程事故者外,工程项目的奖、扣分按以下规则调整:

1、年均产值为1亿元者,系数为1;

2、年均产值为>

1亿元≤2亿元,系数为0.9;

3、年均产值为>

2亿元≤4亿元,系数为0.8;

4、年均产值为>

4亿元≤8亿元,系数为0.7;

5、年均产值为>

8亿元,系数为0.65;

6、年均产值为>

0.5亿元≤1亿元,系数为1.1;

7、年均产值为>

0.25亿元≤0.5亿元,系数为1.2;

8、年均产值为≤0.25亿元,系数为1.3;

获奖得分按调整后的得分进行排序,扣分按调整后的得分直接扣分。

第六章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第十九条申报企业的资料,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四项硬指标:

1、建筑业总产值:

指申报年前二年企业当年实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物植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