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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份额】1万元买入XXXX1个股份,3个股份起购。

【任务量】1个股份1年挂36吨任务量。

【分红方式】完成年度任务量,1股可享受入股款70%的现金分红。

【股份】本次释放200股股份,购完为止。

【经营风险】股东不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报名截止】报名截止以及资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

【报销路费】凡是来公司咨询股东招募计划事宜的,公司报销50-100元的路费,经公司遴选成为股东候选人的,公司统一带领参观新郑项目的生产厂区和办公区。

【赠送】凡是完成年度任务量的股东,除享受现金分红外,公司年底免费赠送一次价值5000元的海南三亚6天5晚跟团游。

【咨询地点】楼XX集团。

【咨询热线】

释义

在本计划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一、合伙企业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三、公司:

指郑州XXXX有限公司或者XX指定的其他公司。

四、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甄选,加入公司后成为公司的业务股东,享受股东权利的合作伙伴。

五、考核委员会:

指本计划书指定的专职负责考核股东任务量以及分红比例等事宜的机构。

六、任务量/消化量:

指公司股东领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需要售出的新郑预混料项目中的预混料、XX、XX等产品的数量。

七、股东的分红发放日:

合作期限内每年的阳历12月31日。

八、准股东:

尚未与公司签订《股东协议书》但有意向加入XX,经过XX甄选认为可以与XX共同发展新郑预混料项目的业务股东。

九、招募截止日期:

最迟于年5月1日截止招募。

若在此日期之前已经招募满员,则在招募满员的当日截止招募。

后续若有股东进入,可等待下次公司招募股东时进入。

 

第一章股东的人选

第一条界定

结合公司目前发展的现状、发展需求、发展定位,公司挑选能力突出、表现优异的以下人员成为公司的业务股东:

(一)XX优秀的销售人员;

(二)XX上下游的经销商、代理商;

(三)在销售预混料、XX、XX等有渠道且有能力的合作伙伴。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价值观:

认同XX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

(二)能力:

熟悉XX的销售渠道,属行业内的销售精英;

(三)意愿:

愿意领取销售任务,任务量无压力,同意签署本计划配套的《股东协议书》。

第三条确定程序

(一)股东的人选

根据获授股东的基本条件和股东的范围界定,公司在满足本条基本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选择,拟定候选人名单。

(二)释放股份

公司本轮释放共计200股的股份供全体股东认购,每股价格为1万元。

(三)任务量

每1股股份对应的任务量为每月3吨,即认购1股,一年应消化36吨预混料或者XX或者XX叠加的任务量,3股起购。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四条合作要点

(一)股东性质

本次招募的股东性质为业务股东。

(二)分红金额

股东购入3股公司的股份,交纳3万元的股权款,成为公司的股东,一年领取108吨的任务量,完成任务,一年可得21000元的现金分红款。

以此类推。

(三)合作期限

股东与公司的合作期限为3年,自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书》日计算3年。

(四)未完成任务量

股东应根据自身能力领取任务量,若未完成任务量,公司将按照实际完成的任务量为股东发放分红款。

如股东1年领取108吨任务量,截至分红日前只完成了100吨,则年度分红比例为21000/108×

100≈19450元

(五)销售收益

股东从公司进货后再对外出售所得的款项,公司不抽取任何费用,全部收益归股东所有;

若股东属于公司员工的,员工工资等福利照常发放,不影响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

若股东属于公司的经销商、代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成为公司股东不影响原有的合作政策,原有合作政策继续执行,若与本方案有冲突的,股东可与公司协商,由股东择优选择。

(六)分红日

每年的阳历12月31日为分红日,年12月31日为第一个分红日。

(七)公司足量供应

公司提供足量的预混料、XX、XX等产品供股东销售,若因公司无法提供足量的产品导致股东无法完成年度任务量的,公司退还该年度对应的股权款。

第五条增值溢价权

(一)本次招募股东为首轮招募,每位股东认购的股份单价为最优惠单价,在公司进行稍后轮次的招募中,股份单价会相应提升,届时本次拥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在经过公司同意后可出售手中的股份,赚取增值部分。

(二)XX集团的上市路径已经规划得较为详尽,本次招募的股东同样纳入XX集团的上市规划之中,股东手中拥有的股份在公司进行上市时将会转化为相应的上市股份,全体股东都会享受上市后的股份增值。

以马云的阿里巴巴为例,2014年,阿里巴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按照92.7美元的开盘价计算,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身家28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68亿元,一跃成为中国首富;

阿里大股东孙正义,身价高达707亿美元,成为亚洲首富;

阿里二号人物,副董事长蔡崇信,身价升至77.4亿美元……

2004年,腾讯在港交所上市,造就了5个亿万富翁、7个千万富翁。

2005年,XX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早就了7个亿万富翁、51个千万富翁、240多个百万富翁。

2007年,蒙牛乳业在香港主板上市,造就了5个亿万富翁、15个千万富翁、几十个百万富翁。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的股份有着强大的“造富”能力。

XX集团在此明确:

只要为XX的发展做出贡献,能与XX齐心协力,上下一心共同打造XX这艘航空母舰驶向上市之路的股东,必将成为XX的功臣,XX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途中必定携众股东的手一路前行,让众股东共享资本带来的强大财富。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频率

为实现股东任务量与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的高度一致,公司将对股东的任务量进行考核,每月对公司和股东考核一次,每月第一天统计并存档上月各股东完成的任务量情况,每年12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宣布全部考核结果并于12月31日分红。

第七条数据统计责任部门

数据统计的责任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财务部需要专人制定详细的数据表格,记录入股的股东名单、入股金额、任务量、完成情况、预分红款等。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

公司全体股东成立股东会,推选3-5人成立考核委员会,为便于财务统计数据的获取,公司董事长应该成为该考核委员会中的一员。

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接财务部门获取营销数据;

(二)每月考核各股东的任务量完成情况,根据股东的完成情况,为其提供销售方向和销售策略的及时化建议;

(三)组织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

(四)收集、整理股东的意见;

(五)处理股东的进入和退出事宜;

(六)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分红标准和考核标准,并确保分红款项及时到位;

(七)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公布各股东的考核结果;

(八)制定、保管、调整股东名册;

(九)拟订修改本股东招募计划的建议;

(十)制定股东管理细节;

(十一)其它需要办理的日常事项。

第九条持股义务

(一)股东所持股份不得私自转让,经公司同意可转让。

(二)股份的分红收益及增值收益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股东个人承担。

第四章退出机制

第十条合作期限

股东与公司的合作期限为3年,到期股东自动退出,不再领取任务量,不再享受分红。

第十一条经申请退出

股东在入股公司满2年后,同时向公司以及考核委员会提交退出申请,属于个人原因需正常退出的,经公司以及考核委员会同时批准通过,即可退出公司,不再领取任务量。

若退出时,未到分红日,则其所得分红计算至其退出公司日,到最临进的分红日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强制要求退出

股东在持股期间存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则公司有权强制其退出,并取消其分红资格,股份款不予退还,并且公司保留向其追究公司损失的权力。

(一)徇私舞弊,自行填写、虚开报销发票与消费清单,做假凭证和假账等行为,挪用公司公款的行为;

(二)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泄露机密

1、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性业务或在同行业兼职的行为;

2、将公司的关键技术、设备、工艺、产品配方、知识产权的相关数据和材料,以及未公布和实施的战略计划、营销策略和客户档案等商业机密泄露,尤其是泄露给竞争对手的行为。

3、利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威胁要挟公司的行为。

(四)恶意诽谤公司或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

(五)盗窃公司和私人财物的行为,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行为。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受到国家处罚的行为。

第十三条转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若确定启动收购、挂牌上市计划等重大事项,股东有申请转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

具体方案以公司届时公布的方案为准。

第十四条新股东进入

本招募计划书最迟于年5月1日截止,在此之后若有新的股东进入,公司将视情况安排新项目或者其他公司进行承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调整

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本招募计划书。

第十六条计划终止

本计划自公司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以后年度遵照执行,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计划将予以终止:

(一)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二)公司破产或解散;

(三)公司启动收购、挂牌上市计划等影响公司性质改变的重大事项时;

(四)公司经营出现巨大的困难以及因本股东招募计划出现不可调和的纠纷时,公司有权决定终止此计划。

如因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无法为股东分红时,本计划终止;

(五)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

本计划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合理、有效的原则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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