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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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程防洪、度汛、蓄水(通水)运行方案
3.3工程地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3.4土建工程
7
3.5地基处理及截渗工程
3.6引水隧洞工程
8
3.7金属结构工程
3.8工程安全监测
4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9
4.1所需资料分类
4.2对资料的要求
10
4.3报告编写要求
5安全鉴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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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作大纲编制阶段
5.2自检报告编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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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现场鉴定阶段
5.4鉴定报告编写阶段
6安全鉴定专家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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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试行)(报批稿)的有关要求,受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任务,经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商讨,制订了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1任务与范围
1.1任务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任务是对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蓄水阶段验收条件。
1.2范围
莒南县陡山水库由大坝、溢洪道(闸)、放水洞、引水隧洞、防汛路及管理所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大坝工程:
上游坝坡:
大坝桩号0+340~0+630上游坝脚抛石压重,上游坝坡护坡及垫层拆除重铺;
下游坝坡:
坝后坡补坡、草皮护坡,坝坡排水系统重建,改建下游坝脚排水体等工程;
截渗:
桩号0+045~0+620坝段心墙采用塑性砼防渗墙截渗,截渗墙中心线与防浪墙中心线重合,且与坝轴线平行,墙厚0.4m,防渗墙顶高程为131.80m,底部深入坝基岩岩面线以下1.0m;
桩号0+000~0+045坝段开挖填筑粘土心墙坝;
坝顶工程:
硬化坝顶路面、改建防浪墙及坝顶照明等;
大坝观测:
新建坝体沉陷、位移及测压管等观测设施。
溢洪道工程:
溢洪道(闸)拆除改建,改建为5孔10×
7.5m溢洪闸,每孔净宽10m,总净宽50.0m,堰顶高程120.0m,闸上设检修桥、工作桥、交通桥及机架桥,左右岸设桥头堡。
控制段上游设导流段,堰下设泄槽,末端采用底流形式消能,以上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护砌,出水渠开挖疏通整治护砌。
闸门采用弧形钢闸门,每扇尺寸为10×
7.5m,采用QHQⅠ2×
25T卷扬式启闭机启闭,检修门采用5节10×
1.5m叠梁门,采用双吊点MD1-2×
8T电动葫芦启闭机启闭。
放水洞工程:
放水洞拆除重建,进口段开挖导流渠,输水洞进口设拦污栅,闸室控制段设检修门、工作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
启闭机房采用工作桥与坝顶相接。
工作闸门尺寸1.2×
1.8m,采用单吊点QPQ-20T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启闭;
检修闸门采用潜孔式平面钢闸门,采用MD1-5T电动葫芦启闭。
出口与供水及发电管道进行连接,并建管理房。
引水隧洞:
引水隧洞控制段及出口拆除改建,洞身进行补强,进口控制段设拦污栅、检修门、工作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
出口与电站、灌区渠道连接。
工作闸门尺寸3×
3m,采用双吊点QPQ-2×
25T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启闭;
检修闸门采潜孔式平面钢闸门,采用MD1-2×
12.5T电动葫芦启闭。
防汛道路及防汛交通桥:
硬化防汛公路桩号0+000-5+940段,全长5940m。
其中包括二级坝和二级坝防汛交通桥1座、1号防汛交通桥、18座穿路桥涵接长及加固。
防汛路按公路三级设计,路面净宽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设C25砼路缘石。
1号防汛交通桥位置位于桩号4+350~4+600段,桥单孔跨径20m,共12孔。
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桥宽7+2×
0.5=8m。
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上部钻孔灌注桩桥墩台。
引路采用沥青砼路面;
桥两端采用浆砌石砌筑及其勾缝采用M10水泥砂浆。
二级坝带桥位于0+930~1+230。
共3孔,单孔跨径13m,桥宽7+2×
0.5=8m,生产桥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下部为双柱式桥墩、桥台。
防汛交通桥右端引路二级坝长265m,坝顶宽7.0m,路面净宽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坝顶上下游坝肩设砼安全防护墙,墙身厚0.5m。
上下游坝坡均采用M10浆砌石护砌。
管理单位建设:
新建办公用房及辅助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经与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研究,本次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是:
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引水隧洞、防汛交通桥工程及已调试完毕的各类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以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工程蓄水安全运行有关的工程项目。
2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严格遵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进行,蓄水安全鉴定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检查土建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4)对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以及库岸边坡、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设计、施工、科学试验有关工程问题进行技术安全评价;
提出确保工程蓄水运行安全的建议。
(5)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
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
对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
(6)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7)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8)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3安全鉴定的主要评价项目
3.1工程形象面貌
(1)了解工程勘测设计与审批过程、审批文件、工程建设对蓄水前应达到的形象面貌要求;
(2)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阶段验收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
3.2工程防洪、度汛、蓄水(通水)运行方案
(1)根据延长后的水文系列资料,对原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复核;
评价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及泄洪能力;
复核挡水建筑物坝顶安全超高;
(2)评价蓄水方案的可靠性及蓄水期满足下游供水要求措施的可行性;
(3)评价蓄水阶段工程形象面貌及下闸后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安排;
(4)评价初期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安全度汛及综合利用要求。
(1)对枢纽工程各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变化,以及工程区的区域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水库(渠道)渗漏、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及地震动参数变化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2)对水库诱发地震进行分析与评价;
(3)对施工期间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及其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3.4土建工程
(1)对土建工程枢纽布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对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对设计采用地质参数的影响进行评价,对不良地质问题的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3)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对各类建筑材料试验成果及鉴定资料进行评价;
(5)对土建工程(土石方挖填、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质量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7)对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与设计成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土建工程安全性状
3.5地基处理及截渗工程
(1)对坝基处理设计及坝基渗流控制、断层破碎带处理和基础处理设计原则、措施进行评价;
(2)评价筑坝材料分区、施工填筑控制标准和现场碾压试验之间的关系;
评价各分区材料级配、物理力学参数、施工技术参数和常温、负温下坝体填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对坝基处理和防渗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对坝基(肩)防渗及渗透变形稳定性进行评价。
3.6引水隧洞工程
(1)对隧洞进、出口岩石开挖高边坡及其处理措施设计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2)对隧洞混凝土衬砌结构设计进行复核和评价;
(3)对引水发电隧洞围岩灌浆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安全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4)对围岩灌浆施工质量及效果进行评价。
3.7金属结构工程
(1)对水工建筑物各类闸门和拦污栅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2)对各类闸门和拦污栅的启闭机、检修桥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各类启闭设备的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系统设计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3.8工程安全监测
(1)对工程安全监测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监测项目,仪器型号和性能、厂家、数量,仪器埋设、安装、监测技术要求,观测精度和变形控制网精度要求;
(2)对工程安全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观测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主要包括:
设备、埋设、率定、初始值测定、设备完好率,观测工作整编情况;
(3)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及监测成果反映的工程性状进行评价;
(4)对观测资料的整编情况及其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5)根据环境因素的变化,对有关水工建筑物施工期或运行期的安全监测成果进行分析;
对建筑物的性状进行安全性评价。
4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4.1所需资料分类
为满足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需要,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为鉴定工作准备相关工程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四类。
第一类:
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意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施工质量自检报告、金属结构自检报告、工程安全监测报告及重大问题专题报告等。
这类资料提供给专家组成员使用并作为安全鉴定报告的附件。
第二类:
初步设计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专题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重要工程文件。
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第三类:
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原始资料、试验报告、计算分析报告、验收签证资料等。
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抽查。
第四类: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报告及附图、附件;
地震危险性分析专题报告、水库触发地震专题报告和地震台网设计报告;
技施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成果;
现场施工地质图包括大坝地基、左右岸各类边坡、溢洪道、引水发电隧洞、泄洪输水隧洞、冲沙放空隧洞及电站等开挖后的地质编录图和地质图;
各类建筑物地基、边坡、洞室等的物探测试总结报告。
以上报告经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安全鉴定单位。
4.2对资料的要求
⑴建设各方为工程蓄水安全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