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510844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6.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Word下载.docx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

最先受理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下转移

能。

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e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不能。

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注:

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诉: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按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自诉:

(1)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案件;

(2)属于本院管辖的;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反诉条件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

1、对象是本自诉案的被告人;

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

3、反诉的案件属于: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

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

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1、公诉(普通程序):

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

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

3日内受理;

3、自诉:

2至15日受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1、同时具有: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

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侮辱罪、诽谤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虐待罪;

侵占罪;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提交答辩状

10日

收到之日起15日内

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

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被害人、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法定代理人

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案件: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附带民事: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近亲属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诉中的近亲属往往与辩护人的资格结合在一起。

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成为辩护人。

一审审限

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

基层申请延长的,报请高院,同时报中院备案。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立案之日起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

发回重审和再审不得适用

30日,从立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

选民资格案除外

A:

公诉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

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有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通不便边远地区;

重大犯罪集团;

流窜作案;

涉及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B: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

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受理后20日

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可以——选择)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应当)

(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可调解;

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

作出判决的期限

一审: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二审: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

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高院或最高院批准。

1、普通程序: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2、简易程序: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4、对裁定的上诉案件:

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

1个月。

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

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

20日。

判决上诉、抗诉和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

1个月,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最高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院决定。

送达判决书时间

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上诉期限

判决:

15天;

裁定:

10天;

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同行诉法)

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

5天;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

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上诉主体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2、诉讼代表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上诉限制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能上诉。

法律没有规定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二审审限

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1、不服判决: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2、不服裁定:

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2、有刑诉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长计75天);

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最高法院决定。

二审范围

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二审审判原则

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二审被诉行政机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