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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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二)年度目标

2010年度,以65岁以上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及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以乡镇(含农盐场,下同)为单位,重点人群档率达到5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以上(各乡镇2010年建档目标任务,见附件2);

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县19个乡镇及3个农盐场。

(二)工作内容

1.由县卫生局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统一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实行规范化管理。

2.对重点管理人群(包括65岁以上老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预防接种的重点人群、高血压病人、Ⅱ型糖尿病病人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档方式

1.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农盐场医院、卫生所,下同)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协助,居民健康档案共建共享,并逐步实现连续、动态、系统化、电子化服务。

2.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存放。

(四)建档要求

1.政策引导、居民自愿。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3.规范建档、有效使用。

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组织实施工作。

要通过建立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有机结合,共同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县级职责:

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提供的模式,提供全县统一的健康档案表格;

加强对参与建档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保障建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建档工作;

指导、监督和考核各乡镇项目的实施。

2.乡镇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是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承担当地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规范建档;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乡镇卫生院要按时汇总上报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定期分析评估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协助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使以预防为导向的卫生服务真正得到落实。

3.村级职责:

负责本村居民建档对象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

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时,要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相关健康档案资料;

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居民的健康信息并及时记录在案;

同时,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阅读、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长期保存和防止丢失,认真做好居民健康信息的私密保护。

4.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职责:

积极协助配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0年2月30日-3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县乡两级进行宣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并对承担建立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人员进行建立健康档案业务培训。

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20日,全面建档阶段。

2010年4月21日-2010年4月25日,各乡镇自评阶段。

2010年4月26日-2010年4月30日,县集中考核考评价段。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认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

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一生健康相关信息的记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进行居民健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与妇保、儿保、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病管理密切相关。

建立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牵涉面广、持续时间长、协调难度大。

各乡镇场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下大力气,持之以恒,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和技术培训。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责任机构和专业人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乡镇场要加强对乡村两级业务技术人员的全员培训,按卫生部《居民健康档案技术规范》,掌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技术、方式、方法和管理技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快进度,提高建档率。

各乡镇场在全面建档阶段,应集中乡村两级卫生技术力量,采取入户调查、集中体检的方法,首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重症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人群,系统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其次是在门诊、住院服务中为就诊对象建立健康档案。

(四)规范建档、保证质量。

各乡镇场要严格执行卫生部《规范》。

要按照卫生部《规范》规定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保证质量。

1.明确建档任务的承担者。

村卫生室负责为其直接覆盖人口建档,乡镇卫生院要抽调业务人员采取定村负责的方法对村卫生室建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2.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场)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即:

□□□□□□-□□□-□□-□□□□□

行政区划乡镇村个人档案号

我县的行政区划编码为“320723”;

乡镇编码按乡镇场代码填写;

村级编码从“01”开始自行编排,每个行政村只能使用一个编码,行政村数及名称应符合现行行政区划要求,不得任意更改;

个人档案号以村为单位,按建档顺序从“00001”开始由建档机构自行编排(详见附件3)。

3、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各类检查报告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4、妥善解决建档体格检查经费。

健康人群建立健康档案的体检仅做表中未打“*”部分。

重点人群健康体检按照相应人群服务规范进行,费用纳入相应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就诊人群的体检费用按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5、强化协调协作。

居民健康档案涉及人群的终生健康管理,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密切相关。

各乡镇场要根据当地各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主体、工作流程,建立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病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等都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充分协调、紧密协作,加强技术指导共同完成建档任务。

6、规范印刷,妥善保存。

县卫生局负责健康档案的印刷,为便于管理,个人健康档案将印制成活页册(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表、健康体检表、医疗服务记录表等),以便增加重点人群及其他动态记录。

建成的健康档案应按照居住地统一存放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档案柜,并做好标识,便于查找。

如果遇到机构撤并、退出等变更情况,应要求原保存档案机构将所其保存居民健康档案移交辖区卫生院(医院),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连续管理。

7、及时更新,保护隐私。

各乡镇场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预防接种、生长监测、随访工作,并完整收集相关记录,及时充实到相应健康档案中,同时注重更新已建档人群的就诊记录,使居民健康档案变成活档,真正发挥档案的作用。

为体现保护居民个人隐私需要,各地还应要求相关人员在建立、管理、使用健康档案的过程中,不得泄露涉及居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如电话号码、所患疾病等。

五、加速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

居民健康档案资料多、信息量大、信息共享难度高,最终必须实行计算机管理。

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必须统一信息标准、统一使用软件、统一信息管理制度。

我省将开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各单位必须尽早创造条件,为早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创造条件。

五、绩效考核、经费兑现。

各乡镇场要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绩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建档率、合格率、使用率、真实率,以及健康档案的管理情况,如流程是否合理,分工合作机制是否建立,查找是否方便等。

县卫生局公卫办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质量控制考评组,及时对各乡镇场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要全县通报,并与资金分配相挂钩。

附件:

1、灌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0年各乡镇场建档目标任务

3、各乡镇场健康档案编码

附件1

灌云县卫生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孙波

副组长:

徐传明杨益平

成 员:

陈静王新华杨一华郭凯吉徐开波

赵志明杨跃华丁文朱凤东姚昌志

候松文杨锐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益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0年各乡镇场建档目标任务

单位名称

人口数

建档任务数(人)

备注

伊山镇

152686

61074

杨集镇

69210

27684

燕尾镇

11039

4416

龙苴镇

49802

19921

四队镇

33962

13585

同兴镇

38333

15333

侍庄乡

49245

19698

南岗乡

41702

16681

陡沟乡

59139

23656

穆圩乡

34323

13729

小伊乡

54679

21872

东王集

63735

25494

白蚬乡

40234

16094

沂北乡

45009

18004

图河乡

59484

2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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