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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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及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1、信息传递及接受:
1)
正确信息,传递及接受错误2)正确信息,信息传递及接受延迟3)
正确信息,信息传递及接受不准确4)错误信息/或传递错误5)信息传递及接受其它错误形式
2、治疗:
患者选择错误2)
部位选择错误3)
器材选择错误4)其它选择错误
3、方法/技术:
遗忘,未治疗2)
中止3)
延期4)时间错误5)程序顺序错误6)
不必要的治疗7)
灭菌/消毒错误8)体位错误9)
其它诊疗错误10)误吸11)
误咽12)其它
4、药品调剂分发:
多给药2)少给药3)
重复发药4)配伍禁忌5)发药时机错误6)
拿错处方7)其它8)
用药速度过快9)用药速度过慢10)其它用药速度错误11)
用法/途经错误12)
取药对象错误13)用药剂量错误14)
未核对药品15)
其它16)
调剂管理17)重量错误18)
规格错误19)包装错误20)数量错误21)
违规调剂22)其它23)
及说明书不一致24发药时错误告知患者25)过期药品26)血液制剂不符合27)其它错误28)异物混入29)
细菌污染30)混合错误31)
包装破损32)其它33)装错药袋34)药袋破损35)药袋说明错误36)药袋无说明37)药品丢失38)其它调剂错误
5、输血:
1)输血前检验项目未执行2)未输入3)
血型错误4)
配型错误5)输错患者6)
放射线照射错误7)
记录错误8)其它
6、器械使用:
1)设置错误2)
无电源3)条件设置错误4)故障5)
修理状态6)
停止运行7)
操作失控8)漏电/触电9)
未接地10)未定期检修11)未行剂量检测12)
违反操作规程13)其它
7、导管操作:
1)静点滴漏/渗2)导管脱落3)导管断裂4)连接错误5)未连接6)
错误速度7)三通方向错误8)
导管闭塞9)
导管内异物10)混入空气11)
其它
8、医学技术检查:
检查人员无资质2)患者识别错误3)方法/技巧错误4)技术不熟练5)有禁忌症6)无质量控制(室间质评、室内质控)7)使用“计量”检测不合格设备8)
标本采集时机错误9)标本采集储存错误10)采集标本破损11)
采集标本丢失12)采集标本不合格13)未抗凝14)
标识错误15)
部位识别错误16)
非医师检查申请单所要求的检查内容17)
试剂管理18)
分析仪器/准备19)
检查仪表/准备20)
图像编码错误21)
信息记录错误22)
记录信息丢失23)
计算机系统故障24)
结果传递错误25)
结果报告丢失26)结果未报告27)造影剂过敏反应28)患者病情意外变化29)无应急抢救药械30)需有医师随同监护而执行31)未执行“危急值”报告制32)其它
9、基础护理:
摔倒2)
坠床3)
误吸4)
误咽5)误食6)其它7)
禁食/禁水医嘱不执行8)
行动限制医嘱不执行9)其它控制医嘱不执行10)
约束固定无医嘱11)
约束固定未告知12)约束固定后未做到观察病情13)其它14)错误获取15)延迟16)
遗忘17)行动在先,未通告18)其它错误行动19)患者自带药品(忘服忘注射自带药品用完带药未告知医师其它)20)患者自动出院21)患者自行留宿院外22)
未告知院方的其它行动
10、营养及饮食:
1)饮食类别错误2)未按医嘱用餐3)数量错误4)未按医嘱禁食5)
未按医嘱禁水6)
未按治疗饮食医嘱执行7)肠道内灌注给食错误8)其它
11、物品运送:
延迟2)
遗忘3)丢失4)
破损5)
未按急需急送6)
品种规格错误7)
12、放射安全:
放射线泄漏2)放射性物品丢失3)未行防护4)
误照射5)
13、诊疗记录:
诊疗记录丢失2)应记录而未记录3)记录内容失实4)
涂改记录内容5)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6)其它
14、知情同意:
1)知情告知不准确2)
未行知情告知3)未告知先签字同意4)告知及书面记录不一致5)未行签字同意6)其它
15、设备设施:
停止运行2)故障3)损坏4)
违规操作5)其它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
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及,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说明: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医务科、护理部,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医务科、护理部。
附: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奖惩制度
2、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反馈表
附件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奖惩制度
1、主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并积极整改的科室及个人,Ⅰ级事件奖励300元,Ⅱ级事件奖励200元,Ⅲ—Ⅳ级事件奖励100元。
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每次给予1000~2000元奖励。
2、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Ⅲ-Ⅳ级)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主管部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科主任1000元,当事个人给予500元的处罚;
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Ⅰ-Ⅱ级)除按医院医疗纠纷相关规定处置外,另给予当事科主任3000元,当事个人1000元的处罚。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Ⅰ—Ⅱ事件:
取消个人及科室评优资格。
。
附件2: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
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Ⅲ、Ⅳ级事件时,当事人需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在1-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三、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及相关科室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
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反馈给科室,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附件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事件发生日期:
年月日时分
A.患者资料﹡
性别:
男女
年龄:
职别:
诊疗时间:
年月日时分
临床诊断:
在场相关人员或相关科室:
B.不良事件情况﹡
事件发生场所:
急诊门诊住院部医技部门行政后勤部门其它
不良后果:
无有(请写出)
事件经过(可另加附页):
C.不良事件类别﹡
信息传递错误事件:
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面)、其它传递方式错误
治疗错误事件:
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
不认真查对事件
方法/技术错误事件:
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
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
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
输血事件:
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
设备器械使用事件:
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导管操作事件:
静点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等
医疗技术检查事件:
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丢失或弄错标本、试剂管理、医疗信息沟通错误;
迟报、漏报、错报结果等
基础护理事件:
如摔倒、坠床、误吸、误咽、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无约束固定、烧烫伤事件等
营养及饮食事件:
如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用餐或禁食等
物品运送事件:
如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按急需急送、品种规格错误等
放射安全事件:
如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误照射等
诊疗记录事件:
包括诊疗记录丢失、未按要求记录、记录内容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知情同意事件:
如知情告知不准确、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签字同意、告知及书面记录不一致、未行签字同意等
非预期事件:
非预期重返或延长住院时间。
医护安全事件:
包括针刺、锐器刺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