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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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另一重要内容。
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精神;
行政行为的动机是正当的;
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情理,符合社会公德。
【真题实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
()
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
本题题干较长,但选项简单,首先,诚实守信是民法的原则而非行政法原则,故排除。
其次,观察题干中的关键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自然是表述合法行政。
二、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
同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较,行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和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即必须有代表国家从事行政管理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
3.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等都是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事先规定的,行政机关和其他当事人都不能自由选择。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者,通常要向其主管机关承担责任,有时还要对受害的公民负责。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特点的社会关系,才是行政法律关系。
【真题实例】下列社会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的是()。
A.跨国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
B.行政机关缔结购买合同而形成的关系
C.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的民事关系
D.行政机关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时与行政相对方发生的社会关系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
判断一个法律关系是不是行政法律关系,首先应当判断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不是行政主体,其次判断这个法律关系是不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设立的。
选项A,“跨国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该法律关系中没有行政主体,故排除;
选项B,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缔结购买合同不是在行使专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不是行政管理活动,故选项B排除;
选项C明显应该排除,是民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一方,即拥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行政主体主要包括: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
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指政府根据需要派出的行政机关。
在我国派出机关有三种: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指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它们只有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为行政主体,比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法律授权其可以进行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在此范围内,派出所即为行政主体。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
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
【真题实例】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是指对即将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在法律上所设定的条件。
它可以视为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规定。
一般说来,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有三项:
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之名义开展行政活动和()。
A.独立承担政治责任B.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C.独立承担法律责任D.独立承担社会责任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
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而非政治责任或社会责任。
行政责任亦是法律责任,因此,本题选BC。
【真题实例】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某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副食品销售市场进行检查。
在此行政关系中主体是()。
A.副食品B.副食品销售者
C.卫生行政主管部门D.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副食品销售者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题案例中,某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行政主体,副食品销售者是行政相对人。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的主要特点是:
(1)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它与行政主体一起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的地位。
(3)行政相对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其他非主管行政机关。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包括行政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和行政程序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由不同的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行政相对人主要包括: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2)法人。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括: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以及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三)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行政授权指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对一个本无独立行政职权的机构或者组织,授予行政职权,从而使其具备行政主体的资格的行为。
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委托中,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的组织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委托行使职权必须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承担,而是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
【真题实例】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站应以()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A.县技术监督局B.农业技术推广站
C.农业技术推广局执法站D.县人民政府
技术推广站作为被委托机关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但技术推广站并非行政主体,技术推广站应以委托机关即县技术监督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二节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有:
(1)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真题实例】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派出所传唤公民乙B.税务局向房地产公司购买公用房
C.公安局委托印刷厂印制文件D.消防局向某企业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D。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职权做出的、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考生注意行政行为必须与行政主体的职权相关,B项购买公用房,C项委托印制文件均与职权无关而属于民事行为,故排除。
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也被称为“行政立法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其对象具有普遍性。
从静态意义上讲,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下列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
即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其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即抽象行政行为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同时有后及力,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将来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准立法性。
4.不可诉性。
三、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破坏行政法律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行为。
1.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1)警告。
亦称精神罚,是处罚力度最轻的一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所作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与告诫,一般适用于违法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其既具有教育性质又有制裁性质。
警告既适用于自然人,也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2)罚款。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让其承担一定金钱支付义务的处罚形式。
罚款不同于罚金。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而罚金是一种刑罚,依据的是刑法的规定。
(3)没收。
财产罚,没收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财产进行剥夺的处罚形式,主要是对违法行为人所持违法所得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等,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或予以销毁的财产罚。
(4)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能力的一种暂时性的限制,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要求违法行为人暂停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一般附有限期整顿的要求。
如果受处罚人在限期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就可以恢复生产、营业。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为罚或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的行为人通过暂扣或吊销其已经取得的权利或资格凭证,限制或剥夺其从事某项特许活动的权利。
暂扣只是暂时中止违法行为人的某种特许权利或资格,在违法行为人改正其行为或扣留一段时期后,应发还许可证、执照,恢复其特许权利或资格;
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则意味着终止或取消被处罚人的某种权利或资格。
(6)行政拘留。
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形式,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的行为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
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和执行,并且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