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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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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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

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

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

有效期满后,物业服务中心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续签。

5、客服专员应根据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办理的情况,及时填写更新《车位租售明细表》(附件10),反馈停车场车位出租、使用的总体情况。

四、停车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小区内车库和地上车位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10元/月/车。

地下车库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25元/月/车。

外来车辆进入本小区30分钟上,收取一次性2元停车费,不足30分钟的,不得收费。

小区住户在固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收费标准为:

1、机动车:

1.1地上:

小车:

2元/次;

整夜停放:

3元/次;

包月:

80元。

2吨货车3元/次;

整夜停放:

5元/次;

120元。

1.2地下:

6元/次;

150元。

2吨货车4元/次;

7元/次;

180元。

2、摩托车:

0.6元/次;

1元/次;

25元。

3、电动自行车:

0.4元/次;

整夜停放0.60元/次;

包月15元。

4、自行车:

0.20元/次;

0.30元/次;

包月5元。

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五、车辆秩序管理

1、车辆出入秩序管理

1.1已设岗并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凭车场智能IC卡刷卡出入。

1.2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物业服务中心应为已经办理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的业主提供《停车证》。

《停车证》是车辆进出小区凭证,应提醒业主放置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以便当班秩序维护员识别。

1.3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车辆滞留。

1.4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1.5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1.5.1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秩序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

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若IC卡刷卡异常,秩序管理员应及时上前查明原因,帮助业主顺利通过。

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有《停车证》的车辆可以开启道闸放行。

当班秩序员应抽查《停车证》,驶入车辆信息与《停车证》信息不符者禁止放行;

1.5.2没有IC卡或没有《停车证》的外来临停车辆,秩序管理员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当车辆停稳后,秩序管理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询问车辆进入小区事由,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附件8)上;

1.5.3符合放行条件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应提前向车主说明停车场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

经车主确认后,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附件7)。

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后,秩序维护员开启道闸,指引车辆驶入小区停车场指定的临停区域;

1.5.4外来临停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放行。

车辆外观有异常情况的,当班管理员应和车主确认,并将情况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中;

1.5.5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秩序部主管,由秩序部主管负责处理。

1.6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1.6.1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秩序维护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外来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1.6.2车辆停稳后,秩序维护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

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

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

1.6.3临停车辆收费信息登记在《临停车辆收费登记明细表》(附件9)中,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应在表中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1.6.4如发现驶出的机动车辆车牌号与《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上的车牌号不符等异常情况,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秩序部主管,查验车主的有效证件: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

必须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车辆临停收费登记明细》备注栏上详细说明并签名后方可放行。

2、停车场秩序管理

2.1车辆进出小区和车库时要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2.2通过车场道闸系统时,秩序维护员应提醒车主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

地下车库路弯、坡陡,应提醒出入者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禁止超长、超高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

2.3对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应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秩序维护主管。

2.4停放地下车库的车辆应凭车场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一旦产生欠费,IC卡自动失效。

要特别提醒车位使用人及时充值并随身携带,以免影响车辆出入。

2.5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

其它维修一律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2.6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

停车场内应提醒车主车内勿放置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离开时关好车窗、车门,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

若发生车辆本身及车内财物遗失,物业不负保管之责。

2.7秩序巡逻员应定时巡查车场,如发现车辆损坏、车门或车窗未关、漏水漏油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客服专员联系车主处理。

未通知到车主时,需做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有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

2.8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

2.9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或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2.10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的车位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不按规定停车,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联系车主要求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物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2.11停车位仅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

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

一经发现,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制止,并联系业主要求其整改。

2.12车库内严禁烟火,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要求车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

3、摩托车、电瓶车及自行车停放管理

3.1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

3.2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的,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乱收服务费用,亦无须发放出入凭证。

在地下停车场租用电瓶车充电位的,应根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收取租金和服务费。

3.3进入物业服务区域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秩序管理员督导执行,违规停放的应及时通知车主整改。

3.4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六、停车场IC卡管理

1、停车场智能IC卡由物业服务中心部负责保管。

部应按公司规定建立《停车卡保管台帐》(附件12),详细登记停车卡的购入、领用、退回及结存情况。

2、客服专员向申请领取IC卡时必须一一登记卡号,并在《停车卡保管台帐》上签字。

客服专员开具停车位管理服务费收据时必须在收据上注明发放给业主的IC卡卡号,方便核对。

3、停车场智能IC卡必须按公司统一的卡的格式、类别和权限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制定秩序管理部特定授权人进行授权。

授权操作密码应定期更改,每季度一次。

如因人员变动等特殊原因,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更改。

4、客户服务部须在业主办理停车卡当日及时更新项目车位的租售情况,并填写更新《车位收费明细表》及《IC卡制卡收费台账》(附件11)。

5、因业主临时停车需要领用停车卡的,由秩序管理部申请经理批准同意后才能办理,并收取卡的押金,登记退卡时间,建立临时停车卡单独台帐。

6、对业主因不再停车等原因退回的停车卡,由客服专员将IC卡交由秩序管理部进行系统消除,再将停车卡交回,并在《停车卡保管台帐》上登记。

客户服务部见已处理完毕的押金收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退款手续并做好台帐登记。

7、秩序管理部根据收费凭据注明的期限,对停车卡的停车期限进行系统操作,并做好登记记录,并对丢失的停车卡进行系统锁死。

8、工程管理部应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系统安全。

秩序管理部应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一致,做好系统备份。

9、每周一次对所有台帐进行核对,做到钱与台帐一致、钱与卡一致、系统数据与实际停车情况一致,经理在各类台帐和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并于次月4号以前将《车位收费明细表》上报物业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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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停车卡办理流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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