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手册精品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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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咸宁学院学生社会实践(个人)分散活动实施细则·
12
5、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16
6、咸宁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投标书·
19
7、咸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重点团队工作流程·
24
8、咸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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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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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成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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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咸宁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院部申报实践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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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院部成绩登记表·
30
13、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宣传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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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咸宁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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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论文)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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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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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咸宁学院与外单位合作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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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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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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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咸宁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考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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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咸宁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出行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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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团中央16号文件明确提出,社会实践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并要求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多年来,学校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社会实践工作,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实践内容立足学院实际,着力于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了许多优秀的集体和先进个人。
我校团委2006年和2007年被授予“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07年学校“挑战生存”社会实践队被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荣誉称号,近3年来共有12支社会实践队被授予“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共有22名同学被授予“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名教师被授予“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指导的绿洲环保协会多次竞标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湿地使者行动”,2008年暑期12名“湿地使者”前往洪湖区域进行了湿地生态保护活动,获“优秀湿地使者团队”,《光明日报》、《湖北日报》曾多次报道。
大学生社会实践在组织上是一项艺术性很强的工作,为了帮助广大同学了解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内容、途径等,我们着手编写了这本册子,愿能给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提供参考。
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管理和考核,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在寒、暑假和平时课余时间,学生有组织进行的规定学习课程以外的学术科技、社会服务、社会考察调研、就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
社会实践活动是课内教学、校内教育的有益延伸和必要补充,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
社会实践活动坚持校内校外相结合,平时和假期相结合,组织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重在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分为校级重点团队、院部自主团队以及学生回原籍就近就便独立开展活动三个实践活动层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
学校成立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和团委工作的校级领导任组长,其成员是:
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委,由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分别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各院部团委及校级学生团体等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院部相应成立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由院部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日常事务由团委书记主持,负责本院部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培训及组队工作,承办已获批的全校性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培训及组队工作,布置落实学校关于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安排。
第七条:
校团委对申报的项目及活动方案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校级实践项目名单。
第八条:
校团委负责对学生在校内外社会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包括教师共同完成的)进行论证、鉴定和评选,对于有价值的论文积极向有关刊物推荐。
第三章
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九条:
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除积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社会热点及有关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外,应重点结合大学生所学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
第十条:
社会服务活动。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能力,有目的地组织各种服务团队,面向社会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受灾地区等开展科技咨询、知识培训、公益劳动、义务支教等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社会考察调研活动。
根据一定的主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社会对象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合理阐述自己的见解、建议、意见,撰写调查报告等,内容主要包括参与实践实地调查、专题考察、参观访问、追踪调查、人物专访等形式。
第十二条:
建立和巩固社会实践基地。
各院部与有条件开展活动的企事业、农村基层等单位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有关合同,形成固定的实践基地,定期派团队去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
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以集中组队或学生个人分散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个人分散活动需提前向院部提出申请,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等相关事宜,就近就便开展实践活动。
各校级团队、院部级团队以及社团团队每支队伍原则上5--20人,每个团队必须有一位项目指导老师以及至少一名带队老师。
第十四条:
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在实践过程中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各团队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实践方案,并预先联系有关单位。
将填写好的“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投标书”等相关材料及时报校团委。
第十五条:
各院(系)要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实践过程中,注意积累有关素材,写好实践日记,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撰写新闻报道材料,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校团委。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通过汇报、座谈、演讲、评比等方式,进一步深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
第十六条:
凡参加社会实践并按时完成实践活动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必修学分年(大学第二学年结束后),每人可加学分1-2分。
由院部团委上报校团委复核审定,最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不交实践登记表和论文(或调查报告、实践小结、心得、体会)的不加学分,同时还应调查当事学生不交上述材料的原因。
学分年级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的,建议取消当事学生本学年度奖学金评定资格和团内各种奖励参选资格。
只交实践登记表而不交论文、调查报告的,或只交论文及调查报告,而不交实践登记表的,均视为未完成实践任务,不加学分。
第四章
奖励与表彰
第十七条: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各院部报送材料,结合各单位开展社会实践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评选出各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并择优报送团省委和团中央评优。
二00九年六月
咸宁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实施细则
(试行)
咸宁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勤于思考,勤于钻研的精神,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意识。
为更好地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活动实施有关办法
(一)团队组建办法
1、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生。
2、学校组队:
学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践项目,然后从各院部各年级报名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组建校重点团队;
各院部自己选择项目组建团队,各院部可报送1-3支团队参加竞标学校重点团队,学校将根据各申报团队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3、院部组队
(1)由院部自行选拔优秀学生进行组队。
具体形式及团队数量由各院部自行视具体情况确定。
(2)各社会实践团队均应有指导教师和带队老师至少一名。
指导老师为校内老师,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须在老师指导下开展。
指导教师一般由与本团队活动相关的专业老师或各院部团委书记担任,带队老师一般由各院部团委书记或辅导员担任。
4、学生团体组队
在校的学生团体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组建社会实践队伍,由在校老师或相应学生团体指导老师担任该团队的指导老师。
(二)学校重点团队申报办法
1、社会实践活动大致可分为挑战职场类,挑战生存类,社会调查研究类,志愿者服务类,环保公益类、政策宣讲类等几个方面。
2、为了在活动中更好地指导实践,竞标团队需根据活动课题、自身特点和专业情况,拟订实践方案。
将活动类别、主题、内容、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内容详细填写在《咸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投标书》中。
并认真填写《咸宁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材料。
3、申报课题提倡以下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
(2)与当前社会经济、政治、社会热点相结合;
(3)有明确、科学的课题项目;
(4)鼓励和支持自愿到老、穷、边区和西部的实践项目;
(5)社会影响大,对当地社会、经济起重大促进作用的实践项目;
(6)申报重点团队的院部。
(三)校重点团队审核办法
由校团委组成评审小组,参照以下原则,对各团队的投标书、方案进行审定。
1、符合组队原则。
2、团队方案合理,详细、周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确保安全。
3、实践课题可行,立意积极,内容有创新性。
4、实践目的明确,预期成果能按时保质完成。
5、经费预算合理。
6、鼓励实践团队积极向社会争取支持。
(四)团队实践过程管理办法
1、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形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2、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在带队老师的带领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到外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必须有带队老师全程随团。
团队成员应服从团队的安排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动,队员如退出实践活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团队核实,批准后方可离开团队。
3、合理使用经费,明确帐目。
4、各团队要与院部团组织和校团委保持紧密联系,并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