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电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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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电方案
项目施工临电方案
一、编制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6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7
项目,拟设两台800kVA箱变(箱变拟利旧)。
供商业街影城、幼儿园、综合楼、中心园林、18栋高层住宅施工用电及销售中心用电,其中2#箱变供销售中心开业用电、商业街影城、幼儿园、综合楼、中心园林施工用电、1~8#、18#楼施工用电;1#箱变供9~17#楼施工用电。
项目总进线下火点以供电公司答复函为准,箱变具体设置位置详见附图。
二、箱变容量计算
1#环网箱变临时用电、设备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功率(KW)
总功率(KW)
1
塔吊
8
台
40
320
2
施工电梯
12
台
22
264
3
插入式振动器
6
台
1.5
9
4
平板式振动器
5
台
1
5
5
灰浆搅拌机
8
台
3
24
6
钢筋弯曲机
8
台
3
24
7
钢筋调直机
8
台
9
72
8
钢筋切断机
8
台
7
56
9
砂轮切割机
5
台
3
15
10
台式钻床
2
台
1.5
3
11
电动套丝机
4
台
2.2
8.8
12
木工圆盘锯
6
台
5.5
33
13
交流电焊机
8
台
10
80
14
电渣压力焊机
8
台
10
80
15
高压汞灯
20
台
3
60
16
碘钨灯
10
台
1
10
17
生活用电
1
项
80
80
根据负荷性质分组的需要系数法计算电力负荷
Sjs=(1.05~1.10)×(K1ΣP1/cosφ1+K2ΣS2+K3ΣP3/cosφ2+K4ΣP4/cosφ3)
式中:
Sjs——施工现场总用电量(KVA);
(1.05~1.10)——余量系数,有冲击负荷时取1.10,无冲击负荷时取1.05;
P1、ΣP1——P1表示动力设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ΣP1表示所有动力设备上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S2、ΣS2——S2表示电焊机的额定容量,ΣS2表示所有电焊机额定容量之和(KVA);
ΣP3、ΣP4——室内、室外照明总功率,无数据时,按动力总负荷的10%估取;
K1、cosφ1——电动机的需要系数、平均功率因素,当设备数量为10台以下时,K1取0.7,cosφ1取0.68,当设备数量为11—30台以下时,K1取0.6,cosφ1取0.75;当设备数量为30台以上时,K1取0.5,cosφ1取0.80;
K2——电焊机的需要系数,当电焊机设备容量为10台以下时,K2取0.6,,当电焊机设备容量为10台以上时,K2取0.5;
K3、cosφ2——室内照明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其中K3取0.8,cosφ2取1.0;
K4、cosφ3——室外照明和电热设备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其中K4取1.0,cosφ3取1.0。
1、施工机具额定总容量(1-12):
P1=0.5×833.8/0.8=521.13KVA
2、电焊机设备总容量(13-14)
P2=0.5×160=80KVA
3、室外照明设备总容量(15-16)
P3=1×70=70KVA
4、生活用电总容量(17):
P4=0.8×80=64KVA
则总电量为:
P总=1.05×(P1+P2+P3+P4+P5)=1.05×(390.5+80+70+64)=1.05×735.13=771.89kVA
故1#箱变可选800kVA的箱变。
2#箱变临时用电、设备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功率(KW)
总功率(KW)
1
塔吊
8
台
40
320
2
施工电梯
12
台
22
264
3
插入式振动器
6
台
1.5
9
4
平板式振动器
6
台
1
6
5
灰浆搅拌机
6
台
3
18
6
钢筋弯曲机
8
台
3
24
7
钢筋调直机
8
台
9
72
8
钢筋切断机
8
台
7
56
9
砂轮切割机
5
台
3
15
10
台式钻床
2
台
1.5
3
11
电动套丝机
4
台
2.2
8.8
12
木工圆盘锯
6
台
5.5
33
13
交流电焊机
6
台
10
60
14
电渣压力焊机
3
台
10
30
15
高压汞灯
10
台
3
30
16
碘钨灯
10
台
1
10
17
生活用电
1
项
80
80
18
售楼部用电
1
项
150
150
根据负荷性质分组的需要系数法计算电力负荷
Sjs=(1.05~1.10)×(K1ΣP1/cosφ1+K2ΣS2+K3ΣP3/cosφ2+K4ΣP4/cosφ3)
式中:
Sjs——施工现场总用电量(KVA);
(1.05~1.10)——余量系数,有冲击负荷时取1.10,无冲击负荷时取1.05;
P1、ΣP1——P1表示动力设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ΣP1表示所有动力设备上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S2、ΣS2——S2表示电焊机的额定容量,ΣS2表示所有电焊机额定容量之和(KVA);
ΣP3、ΣP4——室内、室外照明总功率,无数据时,按动力总负荷的10%估取;
K1、cosφ1——电动机的需要系数、平均功率因素,当设备数量为10台以下时,K1取0.7,cosφ1取0.68,当设备数量为11—30台以下时,K1取0.6,cosφ1取0.75;当设备数量为30台以上时,K1取0.5,cosφ1取0.80;
K2——电焊机的需要系数,当电焊机设备容量为10台以下时,K2取0.6,,当电焊机设备容量为10台以上时,K2取0.5;
K3、cosφ2——室内照明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其中K3取0.8,cosφ2取1.0;
K4、cosφ3——室外照明和电热设备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其中K4取1.0,cosφ3取1.0。
1、施工机具额定总容量(1-12):
P1=0.5×828.8/0.8=518KVA
2、电焊机设备总容量(13-14)
P2=0.5×90=45KVA
3、室外照明设备总容量(15-16)
P3=1×(30+10)=40KW
4、生活用电及售楼部用电总容量(17-18)
P4=0.8×230=184KW
则总电量为:
P总=1.05×(P1+P2+P3+P4)=1.05×(518+45+40+184)=1.05×787=796.2kVA
故2#箱变选用800kVA箱变。
三、供电线路布置与计量(详见临电布置图)
(1)其敷设方式详见图纸,总体规划为从下火点1进线至1#箱变,从下火点2进线至2#箱变。
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的方式,电缆选用为ZR-YJV22-3*70mm2。
在下火电设置总的计量表。
(2)根据工程开发特点及开发计划,10KV高压电缆及架空线尽量避开后续施工的综合管网、楼栋、地下室等,沿绿化带、临时围蔽内侧敷设,在与施工道路及规划道路交叉处,穿钢管保护,沿途设置电缆路径标识牌,具体箱变位置和路径见图纸。
(3)用电计量方式:
本施工用电采用总计量方式进行计量,即在下火电设置总的计量表计,每台箱变需配置相应的电容补偿装置。
施工单位用电在箱变每一路低压出线均需配备相应的电流互感器及计量表计。
四、临时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外电防护
1)凡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安全距离的有关标准:
序号
临电线路
8安全距离
1
1KV以下:
不小于4m
2
1-10KV:
不小于6m
3
35-110KV:
不小于8m
2)外电防护应有专项防护方案,防护物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防护严密,固定牢固,在防护施工时,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2)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及防雷保护
1)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
3)在整个电路中,保护零线除在工作接地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如铁质配电箱中的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能同时直接固定在箱体,工作零线端子板必须与箱体绝缘,再如塔吊上本来用四芯电缆,照明与设备接零保护共用一根芯线时,必须作分离绝缘处理,才能引入保护零线与设备或金属机架相连接。
4)保护零线必须使用专用的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黄/绿双色线作负荷线。
5)手持式或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座上必须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触头,所用插头应避免导电触头误作接零触头使用。
并且设备上的保护零线接头不得少于两处,并且不能承受张力。
6)接地体应保证接地电阻<10欧。
7)所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必须作防雷保护,接闪器等。
(3)干线线路
1)架空线路
a、架空线路相序排列: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第二根为N线。
b、干线架设在基坑周边围护栏上的和临设屋顶上的架空线必须用竹排作防护,钢管护栏必须保护接零,不得用金属丝绑扎导线。
2)电缆线路
a.电缆线埋设作法详见电缆预埋规范。
b.当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水沟等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及需要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时,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c.埋设的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具备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功能。
(4)支线架设
1)由于建筑施工人员流动多,各种料具的制作安装活动范围大,所以支线架设应多用橡皮电缆或管内穿线,尽量少用明敷方式。
2)穿管电线的总面积不超过管内面积的40%,管内导线不允许有接头,穿线管进出配电箱,必须从箱底穿到箱内,从杆上引线必须穿管,并在上端作防水弯,进入其它地方时的管口一定要封好,在进入电机等时,如不能直接穿进,可用金属软管连接。
3)当使用金属套管时,三相线必须同时穿入一个管内,不得分管穿设,并对金属管作保护接零。
(5)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
如下图
12345123456
1:
总N线1、总PE线
2、3:
不同四级漏电保护器电侧N线2、箱体PE线
4、5:
不同回路单相负荷N线3、箱盘面PE线
(a)N线端子板接线做法4、埋地电缆铠装PE线
(b)PE线端子板接线做法5、金属防护管PE线
6、盘面金属外壳PE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的选择与配置关系:
1、总空气漏电开关1
2、分路空气开关
3、分路漏电开关2
3
3)三级控制、两级保护
三级控制:
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实现分级配电。
两级保护:
指开关箱以及其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至少两级保护。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一律要求线路“下进下出”,进出线不得承受张力,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
5)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回路标志,并能防雨、防尘,配锁。
6)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
底边距地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箱的底边距地大于0.6m,小于1.5m,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宜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并应放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的位置,每个箱体周围应有维护空间。
(6)照明:
1)照明电路宜单独敷设,大面积应采用高压汞灯、钠灯、卤钨灯等。
2)室外照明灯具应能防雨和机械损伤,金属外壳应保护接零。
3)在潮湿场所的局部照明,应用低于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供电。
4)在道路、安全通道、警示区域等应设照明装置。
(7)电气防火
1)电气火灾表现
a、照明灯具安装在木、竹、席等物上或灯泡功率大,紧靠易燃物。
b、木制配电箱、开关电器放在易燃物上,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使
用不合格电器。
c、木工的锯木,刨花埋设电机,用电线晾晒衣物,油料物靠近开关电器等。
d、电焊、对焊附近有氧气、乙炔瓶、油料等。
2)为防止电气火灾,首先加强职工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在火灾危险环境按规范施工,作好防护措施。
3)电气火灾的扑灭,第一先切断电源,第二用绝缘灭火器,第三穿绝缘保护用品后才可用非绝缘物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