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检测大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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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检测:
音响系统包括建声和电声两个基本点,建声属于装修范围,不在智能化施工范围内,本次检测从电声学(扩声设备)测试指标进行,包括平均声压级(大于或等于93db,125~4000hz)
传输频率特性(平均声压级0db,允许4~-10db,125~4000hz)
传输增益(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2db,250~4000hz)
声场不均匀度(小于或等于8db,1000hz~4000hz)
总噪声级(小于或等于NR30)三)视频显示系统播放DVD、摄像机或PC机等视频信号源,同时打开投影机,查看显示效果;
通过遥控器选择播放信号,投影屏幕显示播放画面的效果;
图像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检测四)中央控制系统为会议系统所有设备打开电源,通过彩色触摸屏对各类设备进行分别操作和控制:
能够实现对CD、DVD、投影机、,如播放、暂停、停止、快进、快退、上下曲、菜单等;
AV/RGB矩阵选择、控制操作;
对会议音量进行遥控控制;
控制灯光启停、亮度调节、灯光场景变换;
控制电动屏幕、投影机的升降;
控制电动窗帘的开闭等等五)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通过视频会议终端可连接至市政府远程视频会议主会场中,采用H.323视频会议协议,
首先需要对传输通道方式进行确定,一般采用全数字电路SDH组网,它具有高速稳定的传
输特性,速率有保证,网络时延小,实时性强,支持数据、图象、语音等多种业务,对客户
通信协议没有任何要求,性价比优等特点。
我们可以对连接在视频会议终端上音、视频功能及控制功能进行如下测试:
视频帧传输其他会场时画面效果是否达到佳;
通过组播方式向整个IP网多点实时广播会议现场,进行图文数据传输的能力;
音量大小、声场均匀度等在传输到不同会场效果检测;
查看会议终端同时发送数据、视频功能效果;
主会场可控制任意分会场发言、视像、扩声、显示等系统功能;
系统监测如网络速率、通信协议、误码率等检测六)系统接地要求会议系统所有设备采用星型单点接地方式,集中连接于音控室一点,并通过扁平端子排引至弱电井接地铜排,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
1.2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检测
1.2.1系统试运行时间1个月以上,方可进行验收检测。
1.2.2检测仪器仪表
1.2.2.1电视场强仪
频率范围:
5MHz~870MHz
测量范围:
30dBμV~120dBμV
测量精度:
±
2.5dB
1.2.2.2视频波形示波器
应根据视频信号制式选用适用PAL制或NTSC制电视视频信号的波形示波器。
要求:
一般应可选单场、双场、单行、双行及场行扩展显示;
除可显示全电视讯号外,还应单独显示亮度或色度信号;
1.2.3检测抽样规则
1.2.3.1系统规模分类
有线电视系统规模按所容纳的输出口数分为4类,输出口数在10000点以上的为A类,输
出口数在2001~10000点之间为B类,输出口在300—2000点之间为C类,输出口在
300点以下的为D类。
1.2.3.2测试点的选择
作为系统主观评价和客观测试用的测试点称为标准测试点。
标准测试点应是典型的系统输出
口或者等效终端。
所谓等效终端其信号必须和正常的系统输出口在电性能上没有任何变化,
而其电平为了适应特殊要求可以较高一些。
测试点应是噪声、互调失真、交流声调制以及本地台直接串入等影响大的点。
不同类别的系统,标准测试点的小数量,对于A类和B类系统,每1000个输出口中应
有1~3个测试点,而且至少1个测试点是位于系统主干线的后一个分配放大器之后的;
对于C类系统,至少应有2个测试点,其中一个或几个测试点应接近主干线或分配器的终
点;
对于D类系统,至少有1个具有代表性的测试点。
1.2.4检测项目
1.2.4.1性能指标①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图像和伴音(包括调频广播声音)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
载噪比、载波互调比、交流调制比、回波值、色/亮度时延差、载波交流声、伴音和调制广播的声音。
②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
a.检测前端光机、放大器和标准测试点各频道图像和调频载波输出电平;
b.检测用户端系统输出电平;
c.对不同类别的系统进行载噪比(C/N)、载波互调比、交流调制比、数字频道误码率
(MER/BER)、回波值等参数测试。
1.2.5.2功能性指标
1)HFC网络和双向数字电视系统正向测试的调制误差率和相位抖动,反向测试的侵入噪声、脉冲噪声和反向隔离度的参数指标。
2)检测其数据通信、VOD、图文播放等双向互动功能。
1.2.6检测方法及质量评价
1.2.6.1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1、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采用五级损伤标准,五级损伤标准见表4-4。
图像质量的五级损伤标准表4-4序号评分分级图像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15分(优)图像上不觉察有损伤或干扰存在24分(良)图像上有稍可觉察的损伤或干扰,但不令人讨厌33分(中)图像上有明显觉察的损伤或干扰,令人讨厌
42分(差)图像上损伤或干扰较严重,令人相当讨厌51分(劣)图像上损伤或干扰极严重,不能观看
2、图像和伴音(包括调频广播声音)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项目见表4—5。
图像和伴音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项目表4-5序号项目损伤的主观评价标准1载噪比噪波,即“雪花干扰”2载波互调比图像中垂直、倾斜纹或水平条纹,即“网纹”3交扰调制比图像中移动的垂直或倾斜图案,即“串台”4载波交流声比图像中上下移动的水平条纹,即“滚道”5回波值图像中沿水平方向分布在右边一条或多条轮廓线,即“重影”6色/亮度时延差色、光信号没有对齐,即“彩色鬼影”7伴音和调频广播的声音背景噪声,如丝丝声、哼声、蜂声和串音等
3、系统质量主观评价的方法和要求
(1)进入前端的射频信号源质量不得低于4.5级,当信号源质量在4.5级以下时,可以采用标准发生器或高质量录像信号代替。
(2)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
(3)电视接收机应是彩色、全频道、符合国家标准的。
(4)观看距离为荧光屏面高度的6倍,室内照度适中,光线柔和。
(5)视听人员至少5名,既有专业人员,又有非专业人员。
视听人员首先在前端对信号源进行主观评价,然后在标准测试点独立视听,评价打分,取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6)信号源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各主观评价项目在每个频道的得分值均不低于4级标准,则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为合格。
4、采用主观评测检查有线电视系统的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6。
有线电视主要技术指标表4-6序号项目名称测试频道主观评价标准1用户系统输出电平(dBμV)系统内所有频道62~752系统载噪比系统总频道的10%且
不少于5个,不足5
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无噪波,即无“雪花干扰”
3载波互调比系统总频道的10%且
图像中无垂直、倾斜纹或水平条纹
4交扰调制比系统总频道的10%且
图像中无移动、垂直或倾斜图案
5载波交流声比系统总频道的10%且
图像中无上下移动的水平条纹,即无“滚道”现象
6回波值系统总频道的10%且
图像中无沿水平方向分布在右边一条或多条轮廓线,即无“重影”
7色/亮度时延差系统总频道的10%且图像中色、光信号对齐,即无“彩色鬼影”
8伴音和调频广播的声音系统总频道的10%且
无背景噪声,如丝丝声、哼声、蜂声和串音等
1.2.6.2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使用数字场强仪或专用设备测试前端光机、放大器和用户端标准测试点各频道(数字、
模拟)图像和调频载波输出电平;
对不同类别的系统进行载噪比、载波互调比、交扰调制比、
误码率、载波交流声比等参数测试;
在主观评价中,确认不合格或争议较大的项目,可进行客观测试,以客观项目测试为准。
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参数要求和测试方法应符合《30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
缆分配系统》GB6510—1986的规定。
1.2.6.3HFC网络的检测
HFC网主要由馈线网、配线网和用户引入线三部分构成。
从前端至光节点之间的部分为
馈线网,相当于传统CATV的干线段,实现从前端至光节点的无源光纤干线联系;
HFC系统
采用64QAM(正交幅度调制)或QPSK(正交相移键控)等调制方法,形成宽带多媒体网络,支持
VOD等双向互动业务内容.
HFC网络检测的技术要求:
(1)HFC用户分配网应采用中心分配结构,具有可寻址路权控制及上行信号汇集均衡等功能;
(2)检测系统的频率配置、抗干扰性能;
(3)HFC网络和双向数字电视系统正向测试的调制误差率和相位抖动,反向测试的侵入噪声、
脉冲噪声和反向隔离度的参数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4)检测其数据通信、VOD、图文播放等双向互动业务功能;
(5)检测用户系统输出端电平,输出电平应为60~75dBμV。
1.3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检测
1.3.1系统试运行时间1个月以上,方可进行验收检测。
1.3.2检测项目
1.3.2.1性能指标①广播系统音质主观评价。
②输出电平、输出信噪比、声压级和频响特性。
1.3.2.2功能性指标业务宣传、背景音乐和寻呼广播插播功能;
系统分层、分区广播功能;
紧急广播功能:
优先广播权功能;
选区广播功能;
强制切换功能;
消防值班室紧急广播分控台功能。
功放冗余配置功能;
控制主机、主功放等关键设备后备电源功能;
1.3.3检测方法及质量评价
1.3.3.1广播系统音质主观评价
1、主观评价性能良好的扩声系统其主观评价应能达到:
低音:
150Hz以下应是丰满、柔和而富有弹性;
中低音:
150Hz~500Hz,应是浑厚有力而不混浊;
中高音:
500Hz~5000Hz,应是明亮透彻而不生硬;
高音:
5000Hz以上,应是纤细、圆润而不尖锐刺耳。
2、音质主观评价的条件
主观评价专用节目源。
GSBM-6001《主观评价节目源实物标准样品(CD片)》。
按评价规则组成5~7人的评价人员并制定评价统计方法。
1.3.3.2系统声特性测量方法广播系统声特性指标和测量方法参考有关部门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