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3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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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搜集、运输、储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进程监管体系。
依托“互联网+”,逐渐完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范围9.9万吨/年;
完成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质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2期项目建设,范围4.6万吨/年;
完成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范围1.98万吨/年,落实好医疗垃圾末端处理;
推动山东莱芜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钢城区、长清区政府)。
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针对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拜托第3方处置;
各区县结合实际,2019年年底前配齐有害垃圾搜集车辆,明确有害垃圾搜集点、收运线路及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搜集工作(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
做好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储存、转移、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
引导相干单位、居民做好废弃药品回收处置工作(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做好医疗垃圾收运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2.推动装潢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计划选址建筑垃圾长时间消纳场和装潢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装潢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计划选址工作,同时在我市东部、西部、北部区域计划选址建设建筑垃圾长时间消纳场。
鼓励各区县采取堆山造景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足问题。
依照装潢装修垃圾产生量,各区县加快临时消纳场和装潢装修垃圾中转站(箱)选址建设,并结合实际,力争2020年年底前,布设装潢装修垃圾搜集点,建立搜集运输体系,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干政策,引导建筑企业对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装修装潢垃圾循环利用(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动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置建设。
各区县健全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收运队伍,鼓励以街办为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收运大件垃圾。
综合斟酌服务范围和设施间距等因素,公道设置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破碎站点、移动破碎点或集中资源化分拣处置点,推动园林绿化垃圾与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大型枝干垃圾与大件垃圾协同处置体系,对资源化利用可行性不高的季节性园林绿化落叶,可运输至其他垃圾燃烧处理厂燃烧处理(牵头单位: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城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
对可回收物依照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其他等进行分类,通过培养龙头企业带动,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回收等多种方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高值化。
鼓励将可回收物送钢铁、造纸、塑料加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企业循环利用。
2019年年底前,公布可回收物指点目录,并根据相干文件规定、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更新(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做好社区可回收物品回收利用工作,探索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积极采取密封可回收运输车辆(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结合环保产业园建设,或在生活垃圾燃烧厂附近计划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章丘区、长清区政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推动易腐垃圾分类处置。
依照“试点先行、逐渐推行”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从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餐饮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社区当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引进有实力、有事迹的企业展开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可引入“网格治理”模式,就近布局就地处理装备,多点位集中就地处理,解决部份点位场地小、易腐垃圾产量小的问题。
试点期间,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对外排水应主动接受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督。
为鼓励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市级财政给予各区县1次性补贴,用于装备购置及试点运行,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市到达50吨/日就地处理范围;
2020年年底前,对3星级以上宾馆、就餐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采取就地处理,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可展开联合就近就地处理。
各区县要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异味、噪音、水、渣、油等污染防控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回流餐桌,同时做好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运行效果及本钱的分析(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在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或章丘区高官寨环保产业园内选址计划范围600⑻00吨/日易腐垃圾处理厂,提高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投用(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区、章丘区政府)。
6.提升其他垃圾燃烧处理能力。
结合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依照“适度超前、略有余量”原则,公道计划垃圾燃烧处理设施;
加快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燃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年底前规范运营,增加1300吨/日的垃圾燃烧处理能力,提高全市垃圾燃烧处理率;
规范章丘区生活垃圾燃烧发电厂(1200吨/日)运营管理;
加快建设平阴县、商河县垃圾燃烧发电厂,提高燃烧处理能力(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章丘区、平阴县、商河县政府;
提升污泥燃烧处理能力,兼顾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
市水务局)。
7.增配分类投放、分类搜集、分类运输设施装备。
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搜集、分类运输设施装备要符合密闭、机械化作业要求,色彩、标识统1规范,依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4分类要求,结合产生量、投放频次、投放方式,指点、催促责任主体公道配置标识准确、数量充足的投放设施(牵头单位: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新建(改扩建)集贸市场等,应充分斟酌垃圾分类要求,同步计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垃圾分类设施,有条件的可同步计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试点“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地、不混装收运体系,2019年年底前各区县最少完成1处试点,2020年6月底前各街道(镇)最少完成1处试点,2020年年底前总结经验加以推行,逐渐减少或取消现有生活垃圾搜集桶(牵头单位:
2019年年底前,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属国有企业展开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先行先做、做好做精垃圾分类,采取定时、定点、定人方式收运,并建立分类统计台账和数据统计体系。
(牵头单位: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加强示范片区、示范社区(村)建设,打造高标准垃圾分类模式(牵头单位:
以公共机构和相干企业为重点,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2020年年底前,绕城高速之内区域公共机构和相干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到达80%以上(牵头单位:
8.坚持城乡兼顾。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搜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推动农村易腐垃圾规范化就地处理或与农业有机废弃物、粪便等协同处理(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与计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依照“村搜集、镇运输、县处理”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收运及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2)展开垃圾源头减量行动。
1.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加大大型农贸市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探索制定净菜进城相干标准与措施,建立鼓励机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垃圾进城,推行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限制使用1次性用品。
引导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展开餐饮“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1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推行绿色办公。
严格依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干文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彩购力度(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完善法规政策配套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
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垃圾分类标识系统(牵头单位:
2020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及管理办法(牵头单位:
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支持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点意见(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济南市固体废弃物分类专项计划》(牵头单位:
2.继续实行生态补偿机制。
2020年3月底前,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18〕13号),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建筑垃圾、装潢装修垃圾异地消纳补偿政策(牵头单位:
3.改革生活垃圾收费机制。
先行实行餐厨垃圾收费,2020年6月底前,出台餐厨垃圾收费制度。
2020年年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对居民用户,逐渐实行差别化收费改革,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4.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
2020年年底前,按程序出台我市地方性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对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处罚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强迫束缚,逐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
(4)加大技术创新与培训宣教力度。
1.强化科技支持。
将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干科技攻关列入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展开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的攻关和研究利用,特别是易腐垃圾堆肥困难攻关(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相干部门相互配合,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