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电子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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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电子版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一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文本,由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围,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容,注意防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容、空格部位填写其他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容,以划"方式
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建筑面积:
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建筑面积,由套使用面积、套墙体面积、套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
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的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
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记:
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所有权转移登记:
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有办理的等级类型。
9.房屋登记机构:
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分割拆零销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1.返本销售: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2.售后包租: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合同编号: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卖人):
舜天房地产开发
地址:
营业执照:
3268邮编
资质证书号:
暂NJF2038-A
法定代表人:
马小奇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尚梅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
暂二级
联系:
0_
联系:
0
联系:
乙方(买受人):
何忠华
国籍:
中国
所在省市:
汉
性别:
男
出生年月曰:
1974年4月22日
个人:
住所:
市西夏区兴州路兴盈
6队280号
证件名称:
证号:
7
联系:
邮编:
750021
委托/法定代理人:
住所:
联系: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西夏区同心北街25号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银国用(2010)
第0960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005.8平方米。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
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土地使用权终
止日期为2080年04月29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项目核准名称为舜天嘉园,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银开规建管字(2010)192号,建筑
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1。
第二条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房屋所有权证》,备案号为房权登字【初】第2013060611
号,备案机构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筑总层数为15层,其中地上_15—层,地下_0—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同心北街25号怡宁小区11号楼802公
寓室。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变化,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
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其实测建筑面积共37.02平方米,其中套建筑面积25.55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2.9米,有x个阳台,其中x个阳台为封闭式,x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人:
X
抵押权人:
X抵押登记机构:
X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X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X
5.X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退换买受人已
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2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币)X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币)X元,大写X
整。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币)每平方米
564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币)208792.80元,大写贰拾
万零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捌角元整。
3.按照套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币)X元,大写
整。
4.按照X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币)X元,
大写整。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币)
20000,该定金于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J—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2015年5月1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
款。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
房价款(人民币币)元,(大写整),应当与支付。
X。
3.贷款方式付款:
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前支付首期房价
款(人民币币)大写:
整),
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人民币币)元,(大写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x。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分行营业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舜天房地产开发,账号为14。
该商品房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和2_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60—日之,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60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
(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
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按照累计应付款的3%向出卖
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叁(该比率不低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买受人逾期付款超出60日时,如遇公司房价上调,当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除承担“八-1-
(2)”条违约金外,合同价款须按新价调整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设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见补充协议第三条;
4.X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1)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
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
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表准,
2.供电:
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供电部门办理开户手续
3.供暖:
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X
4.燃气:
交付时完成室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道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X
5.通信: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费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
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X
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X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
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约定交付日后
X—之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双方协商解决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
小区绿地率:
2016年06月30日达到楼宇周边绿化90%;
2.
小区非市政道路:
达到X;
3.
规划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