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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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23
工程管理办法
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权划分 3
第三章分类及责任管理部门 4
第四章工作流程 5
第五章上报要求 5
第六章统计工作要求 5
第七章附则 6
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
第一章 总 则 8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9
第三章 合同签订的程序 11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14
第五章 合同结算及考核 15
第六章 合同台账管理和归档 16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初稿) 24
第一章 总则 24
第二章 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 24
第三章 进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25
第四章 进度计划的审批 26
第五章 进度计划的实施 28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31
第七章 附则 32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32
第一章 总则 32
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3
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制与职责 35
第四章 质量管理内容和要求 43
第五章 质量考核与奖惩 49
第六章 质量信息报告 49
第七章 附则 4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暂行)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 51
第三章质量事故报告 51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54
第五章事故责任追究 55
第六章附则 62
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 总则 72
第二章 管理机制及职责 73
第三章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75
第四章 环境保护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 77
第五章 考 核 78
第六章 奖 惩 79
第七章 附 则 7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初稿) 79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89
第一章 总则 89
第二章 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89
第三章 各单位技术管理工作职责 90
第四章 设计技术管理 94
第五章 施工调查 96
第六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97
第七章 专项施工方案 99
第八章 作业指导书 101
第九章 技术交底 103
第十章 施工现场技术准备 105
第十一章 工程开(竣)工报告 106
第十二章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107
第十三章 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 110
第十四章 施工技术总结 111
第十五章 编制竣工文件 113
第十六章 技术信息管理 115
第十七章 附则 117
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咸丰豫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管理的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建设统计工作的管理,结合项目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目的是为编制工程施工计划和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提供依据,为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项目决策提供依据,为工程动态提供分析依据。
第二章管理职权划分
第三条计划合同部是建设项目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建设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建设统计管理工作的指导、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及归档,传达上级部门的指令,承办上级部门的任务,做好与各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统计工作的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分析、归档。
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应依照各自完成的工程进度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各类统计报表,经各自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后提交计划合同部。
第六条 月度统计资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主管领
导备案;季度统计资料由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年度统计资料由总经理审批。
月度、季度、年度统计资料需上报上级单位的均需总经理审阅后方可报批。
第三章分类及责任管理部门
第七条 统计资料分为月报、季报、年报三类。
月报表应当在每月25日前报出;季报表应当在季末30日前报出;年度投资计划表应当在统计年度的12月30日前报出。
第八条报表分类及分工见下表。
统计报表部门分工表
报表名称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报送时间
月报
基本情况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投资财务部
每月25日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部
建安产值报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部
季报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部
每季度末30日
建安产值报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部
资金支付表
投资财务部
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
合同执行情况表
计划合同部
投资财务部、工程管理部
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情况表
计划合同部
投资财务部、工程管理部
季度进展情况分析报告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投资财务部
年报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部
每年度末30日
建安产值报表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部
资金支付表
投资财务部
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
合同执行情况表
计划合同部
投资财务部、工程管理部
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情况表
计划合同部
投资财务部、工程管理
部
年进展情况分析报告
计划合同部
工程管理部、投资财务
部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九条建安产值报表由总承包部收集各工区的工程进度和工作量后按子项目进行汇总,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报计
划合同部,由计划合同部组织各部门会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
需要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合同部负责上报工作。
第五章上报要求
第十条 报送时间:
暂定为每月25日前,具体报送时间可根据各类报表要求的具体时间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上报份数:
书面一式两份(视不同情况增加),含电子版一份。
第六章统计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统计数据要确保准确、及时、真实、完整,应与监理台帐、合同台帐、财务台帐核对一致。
正式报表填写后,应进行全面复核检查,杜绝差错,如发现出错,应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 统计工作是为公司能准确、及时、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提供全部数据,是一项延续性的工作,应尽量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人员变动时,必须履行移交手续,确保统计资料的
连续性、完整性。
第十四条 工程统计人员应加强统计分析能力,对工程进度滞后和投资完成不理想的情况要作分析说明,加强对计量支付、完成投资、财务支出三者的对比分析,加强和重视统计资料的审核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
第十五条 统计台帐的建立和归档保存根据《统计法》,建立和健全工程统计原始纪录,及时做好报表、台帐的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凡上报的报表要保留原件,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投
资预算等向上报送的报表和报告要定期移交放入档案室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第十六条 按照我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拒报、迟报统计资料。
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统计检查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关于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说明,项目公司将通过专项实施细则方式执行下发。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为试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计划合同部。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办法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咸丰县县城至火车站道路工程PPP项目统计月报
2.咸丰县县城至火车站道路工程PPP项目项目统计季报
3.咸丰县县城至火车站道路工程PPP项目项目统计年报
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合同管理体系,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执行。
根据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咸丰豫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公司除劳务合同、人事合同外的所有合同事务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项目在建设、经营管理中项目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
和履行的关于工程建设及经营管理活动有关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或其它设定了具体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中,“承办部门”是指计划合同部或计划合同部之外的有签订合同需求的相关部门;“执行部门”是指对合同贯彻实施的部门。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机构设置
项目公司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招投标及相关合同谈判、起草、审核、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六条 计划合同部的合同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湖北省、恩施州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情况制定实施有关合同管理、结算管理、统计工作的方法;
2.牵头组织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合同、总承包合同、材料招标合同等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履约、变更、解除等工作;
3.负责工程保险等各类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
批、履约、变更、解除等工作;
4.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分类归档,并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5.配合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参与承办部门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的合同管理职责
1.负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管理;
2.负责项目工程类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等合同管理工作;
3.配合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参与承办部门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4.建立工程类合同台账。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的合同管理职责:
1.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合同、大额房屋租赁等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等合同管理工作;
2.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律师、公证人员聘请等工作;
3.配合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参与承办部门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4.建立采购合同、房屋租赁等合同台账。
第九条 财务管理部的合同管理职责
1.负责财务、金融类等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等合同管理工作;
2.参与承办部门合同谈判,规避项目公司财务、税务风险;
3.参与审查合同中的支付事项、担保方式,计算相关利息和财务费用;
4.根据合同约定及经审核的付款资料支付合同款及扣款;
5.配合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参与承办部门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会签及审批、签订履行等工作;
6.建立财务、金融类等合同台账。
第十条 项目公司对总承包单位合同管理要求:
1.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对口的合同管理部门;
2.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对各分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起到监督作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
3.总承包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对各分包单位合同、分包等招标管理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建立合同档案及合同管理台账,由总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归档整理并备案。
5.项目公司对总承包单位合同管理进行监督并且不定期检查。
第三章 合同签订的程序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承办部门或律师机构
合同谈判
承办部门负责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合同起草
记录
按需要
形成谈判记录
形成评审
按程序报批
合同会签
按需要
(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