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建议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股权投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建议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权投资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建议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2.1法律法规
1.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1.2.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8.12.26);
1.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1);
1.2.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
1.2.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1.2.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10);
1.2.1.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1.2.1.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2.1.10《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1.2.1.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1.2.1.12《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05]12号;
1.2.1.13《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6.1.1;
1.2.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6.1;
1.2.1.15《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环发[2001]56号;
1.2.1.16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1.2.1.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6.1)。
1.2.1.18《湖面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1.2.2技术导则、规范
1.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
1.2.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1.2.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1.2.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2.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1997);
1.2.2.6《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国家环保总局;
1.2.2.7《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试行),长沙市环保局;
1.2.2.8《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2.2.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1);
1.2.2.10《湖面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1.2.3相关文件
1.2.3.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长沙市人民政府);
1.2.3.2《湖南股权投资产业园整体定位、可行性分析及物业发展建议》;
1.2.3.3《湖南股权投资产业园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1.2.3.4《湖南股权投资产业园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3.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1.3环境保护目标
1.3.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1及附图二,具体位置见附图三。
表1.3-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建设工地距离
功能及规模
质量等级
居民点1
东南
150m
住宅区,约16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96)中二级标准
居民点2
南
80~300m
住宅区,约380人
沿江风光带
西
80m
湘江绿化带
长沙变电管理所
北
5~150m
工作人员约130人
创远社区
210~300m
住宅区,约300人
书院官邸
100~300m
1.3.2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2。
表1.3-2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10m
住宅区,约100人
100~200m
住宅区,约170人
1.3.3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3。
表1.3-3水环境保护目标
离场界最近距离
保护级别
浏阳河
NE
11.5km
工业用水,大河
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湘江
E
110m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河
GB3838-2002中
类标准
长沙第一自来水厂
S
1.2km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表1.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单位:
μg/m3
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取值时间
二级
二级标准
SO2
1小时平均
500
日平均
150
年平均
60
NO2
200
80
40
TSP
30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污水通过书院路城市管网进入
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原长沙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污口位于浏阳河,浏阳河是湘江的一级支流,属长沙水系,纳污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类水质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的湘江断面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表1.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除pH外)
项目
类标准值
pH(无量纲)
6~9
化学需氧量(CODCr)≤
30
15
生化需氧量(BOD5)≤
6
3
石油类≤
0.5
0.05
氨氮(NH3)≤
1.5
(3)声环境质量标准值
西侧邻湘江大道一侧和东临书院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其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表1.4-3声环境质量标准效声级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2
50
4a
70
55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停车场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酒店、会所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排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表1.4-4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75
85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达到三级标准后纳入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排放标准详见下表。
表1.4-5排放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指标
标准限值
pH
石油类
20
动植物油
100
CODcr≤
1.4.2.3噪声排放标准
运行期:
场界环境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a类(靠近城市交通干道一侧),其它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场界噪声施工期: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表1.4-6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
场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4
表1.4-7不同施工阶段噪声标准限值单位:
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1.5评价项目工作等级
1.5.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没有集中排放的工业大气污染源。
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酒店和会所厨房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和地下车库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CO、NO2、TSP等。
其中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经各栋排烟通道高空排放,产生量较少;
地下车库采用通风系统进行室内通风,废气经设于公共绿化带的排气口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很小,且该区域为简单地形地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经过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Pmax<
10%,本评价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2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污水排水量为1205.33m3/d,远小于5000m3/d,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等,本项目废水复杂程度属“简单”,其受纳水体为浏阳河。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流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入浏阳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本评价中水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
项目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
因此主要从项目废水对长沙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
1.5.3声环境评价等级
项目区域除临西临湘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