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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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物体打击事故。

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1.5人身伤害事故。

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等爆破,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

1.6中毒事故。

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危险源;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

工地饮食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1.7触电事故。

在高压线下、沟边、崖边、河流边、强风口处、高墙下、切坡地段等设置办公区或生活区临建房屋,因高压放电、崩(坍)塌、滑坡、倾倒等导致房倒屋塌,造成人员触电伤亡等意外。

1.8塔吊事故

1.8.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1.8.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1.8.3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1.8.4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1.8.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2.0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旦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指挥办公室、各应急小组即告成立,本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与综合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同,并且应注意与建筑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时协调沟通。

3.0现场力量调集及报告程序

预防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均同综合应急预案。

4.0现场处置原则

4.1现场处置工作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统一指挥、密切协同。

4.3反应迅速、行动果断。

4.4严格控制事故扩大的基本原则。

5.0危险源监控

5.1工程开工前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5.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5.3加强现场巡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4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5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5.6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5.7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制定和实施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委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5.8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制定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6.0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1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1.1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6.1.2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实施。

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6.1.3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顶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6.1.4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6.1.5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影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6.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架上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上岗和在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6.2.2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

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6.2.3凡在距地2m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6.2.4使用的吊装设备应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

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吊钩要有防脱钩装置。

6.2.5脚手架外侧边缘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

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进行较为详细的交底。

6.2.6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6.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

6.3.1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各项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6.3.2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方案,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各项操作规程。

6.3.3每日对工程场地进行安全巡检。

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立专门仓库或存储点,并有专人管理。

6.3.4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吸烟现象,严格对明火作业进行安全把关,施工前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并设专人监护。

6.3.5作业现象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3.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4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4.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6.4.2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3机械操作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6.4.4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6.4.5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灵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禁止操作带故障设备。

6.5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5.1地下封闭作业环境施工时,要先进行毒气检测,并配备通风设施。

6.5.2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6.5.3食堂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工人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6.6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6.1电工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6.6.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6.6.3检查和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6.6.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架设。

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及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6.6.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6.6.6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6.6.7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6.6.8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6.9坚持临时用电审批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6.7起重伤害(塔吊)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7.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6.7.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6.7.3安装时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6.7.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

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6.7.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7.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2)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

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而造成物料散落;

(5)两台塔式起重机起吊物体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7)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配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6.7.7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建筑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安装完毕后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6.7.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6.7.9严格执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部件和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6.7.10严禁擅自拆除限位保险装置或人为造成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7.0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7.1坍塌事故处置措施

7.1.1技术组人员立即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

如基坑边坡是否有继续坍塌的危险;

人员伤亡情况等。

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迅速将伤员运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7.1.2项目经理立即拨打120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现场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1.3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

7.1.4现场救援。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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