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推荐word版 22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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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
二、填空题
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的巨著《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
2.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性:
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性、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和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人、主权、领土和政府。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
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答:
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答:
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
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4.庇护答:
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
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或外庇护。
四、简述题
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
(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论述题
1.论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P.46)答案: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
从理论上讲,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
在主体,调整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它们之间又是有密切关系的。
这种关系首先表现在国家处理二者关系上应遵守国内法必须执行国际法的义务的原则。
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是借用国内法概念的,并且各国的国内立法实践对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促进作用。
再次,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影响。
在不少场合,国内法也采纳了国际法的概念,并且在将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转化为国内法的同时,促进了国内法的建立和发展。
从处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实践讲,国家可采取采纳或转化的方式使国际法在国内得到适用,并对它们的地位作出规定。
2.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P.60)答: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独立权。
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物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②平等权。
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
③自卫权。
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
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④管辖权。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
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
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
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
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二: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以公海上行使(B)
A.登临权B.紧追权C.执法权D.攻击权
2、对于宽大陆架的沿海国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域基线量起可划到(B)
A.240海里B.350海里C.400海里D.360海里
3、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B)
A.飞机B.热气球C.人造卫星D.航天飞机
4、使馆馆舍可用于(D)
A.保护政治犯B.关押本国人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5.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包括(B)
A.驻国际组织的使团B.使馆C.外交团D.特别使团
1、国家领土的取得与变更方式包括先占、添附、时效、割让和征服。
2、国家之间划分边界线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即自然划界法、几何学划界法和天文学划界法。
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及其他相关国际文件,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主要包括责任制度、救助和送回宇航员及送还发射物制度和登记制度等三项制度。
4、在国际法上,一国的国内外交机关一般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
5、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可以分为三级,分别是大使、公使和代办。
1、国际地役答:
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的客体
2、大陆架答:
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诲里,但不得超过350诲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3、发射国答:
根据责任公约规定,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进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4、领事答:
一个政府派驻他国某一地区或城市的外交官员,任务是保护本国与它的侨民的权益和处理侨民事务
四、简答题
1、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答:
(1)法律体系:
《南极条约》订立之后,南极协商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豹公约》,1980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1988年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年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
《南极条约》和上述其他公约或议定书以及南极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构成了目前的南极的法律体系。
(2)法律制度:
和平利用南极;
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
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
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
2、简述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答: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不停地穿过领海的航行。
在通过期间不得实施任何非无害活动。
3、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答:
(1)公海上的管辖权:
指国家对公海上的船舶及其人员和发生的事件的管辖权。
这种的管辖权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船旗国(船的国籍国)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的航行事项和内部纪律事项,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事件有专属管辖权。
另一种情形是各国对发生在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贩运奴隶、非法广播及贩运毒品等行为都具有的管辖权。
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由军舰或其他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行使。
也可由军用飞机或执行政府公务的飞机行使。
(2)登临权和紧追权:
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末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
五、论述题1、论述《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规定。
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
依据上述条约,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1)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从而危及该航空器的安全;
(3)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而不能飞行或危及它的飞行安全;
(4)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他人放置某种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
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危及其飞行安全;
(5)破坏或损害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
(6)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7)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
(8)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机场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
[注:
(7)和(8)是《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订书》的规定。
如果只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
(7)和(8)可以不答。
]
2、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可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和监禁;
(2)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①外交代表的私人寓所如使馆馆舍享有同样的不可侵犯权及保护;
②接受国不得侵犯外交代表的文书、信件以及财产;
(3)管辖的豁免①刑事管辖豁免,外交代表触犯了接受国的刑律,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审判和处罚;
②
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卷入民事纠纷,接受国的法院不得对其实行审判和处罚;
(4)免税免检,外交代表免除一切对人对物课征的区域的或地方的捐税;
(5)其他特权和豁免。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三: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条约无效的理由包括(ABC)
A.诈欺B、错误C、贿赂D、与强行法抵触
2、下列属于安理会职权的有(ABC)
A、促使和平争端解决B、制止侵略行为C、采取必要武力行动维持国际和平D、停止会员国权利
3、国际争端的强制解决方式包括(ABCD)
A、反报B、报复C、平时封锁D、干涉
4、以下哪些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AB)
A、联合国大会B安理会C、中国D、欧洲联盟
5、国际常设法院于(C)
A、1899B、1900C、1922D、1928
二、填空题1、条约的缔结程序包括谈判、签署、批准和交换批准书。
【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交换或交存批准书】
2、国际组织无论名称为何,他的主要机关都有三个,即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
3、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关是:
大会,安全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4、传统的国际法上非强制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有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
5、国际法院的职权有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