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井队井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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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井队井控管理制度
录井队井控管理制度
二○一一年四月
应急值班电话
一、录井队井控管理总体要求
1、现场录井井控工作服从钻井队管理,参加钻井队组织的防喷演习,接受钻井队的井控工作检查。
2、录井队的应急预案应纳入钻井队的应急预案之中。
如发生井喷、H2S浓度超标,应按井队应急预案统一联合行动。
3、录井队应及时掌握工程、地质录井动态参数,向钻井队提供防喷、防漏、地层压力异常等地质预告。
发现溢流、油气显示、井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班司钻发出预报,然后报告值班干部和现场监督,提出建议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
4、录井队应为钻井值班房提供显示终端,有条件的可在钻台上配备防爆显示终端。
5、录井过程中发现钻井液体积变化异常时,应及时判别溢流的真伪。
当同时发现油气显示或H2S显示及钻井液体积变化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当班司钻,同时向现场监督、值班干部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6、重点井、含硫油气井采用超声波泥浆池体积传感器进行液面监测。
进入油气层前100m(含硫油气层150m)开始,应将总池体积变化量1m3/15min设置为报警门限,一旦报警,应开启声光报警装置,保证预报及时、准确。
7、加强坐岗观察,保证人工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8、在新探区、新层系及已知含H2S地区录井作业时,应配备H2S监测仪、报警系统、气防设施和用品。
9、钻井队在起下钻和检修设备、电测等非钻进过程中,录井仪器应连续监测工程参数,坐岗人员应坚持坐岗观察。
二、录井队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
1、录井队井控领导小组
组长由录井队长担任,副组长由仪器大班担任,成员由其他大班组成。
仪器大班为录井队兼职井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井控管理日常工作。
2、录井队井控领导小组职责
a)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控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抓好录井过程中井控职责的落实。
b)坚守岗位,随钻监测,做好现场地质交底及溢流、油气显示、井漏等异常情况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发现、报告。
c)结合钻井队应急预案编制录井队防井喷、防H2S应急预案,并参加钻井队组织的井控演习与应急联合演练。
d)参加钻井队每周度的井控例会,每周度的井控检查。
e)负责井控装备、气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f)按规定进行坐岗观察,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溢流、井涌、井喷和H2S溢出事件,发生井喷或H2S浓度超标,应服从钻井现场的统一管理。
3、录井井控岗位职责:
3.1录井队长井控岗位职责
a)全面负责录井队井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井控管理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b)组织制定录井队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演练。
当发生溢流、井涌、井喷或井喷失控时,负责与钻井队的相关配合、资料收集及应急逃生等工作。
c)每周与钻井队同步组织井控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d)负责录井队员工井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3.2仪器大班(兼职安全员)井控岗位职责
a)负责井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b)安全装置、消防器材、气防设施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指导录井队员工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
c)负责作业场所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及种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具体组织参与每周的井控检查工作。
d)协助录井队长对员工进行有关法规、安全知识及井控操作的培训。
3.3描述大班井控岗位职责
a)协助录井队长做好井控工作。
b)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井控管理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现场的设备、资料的监管。
3.4现场大班井控岗位职责
a)协助录井队长做好井控工作。
b)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做好巡回检查,及时劝阻、纠正他人违章作业。
c)检查监督上岗人员,严格执行井控管理规程和正确使用气防设施和用品。
3.5地化操作人员井控岗位职责
a)负责地化录井同时协助录井队长做好井控工作。
b)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地化工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及时纠正违章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c)做好化学试剂的保管、使用工作,对残液、岩屑等废弃物按规定做好处理。
3.6采集工井控岗位职责
a)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井控管理的行业标准和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井控工作负责。
b)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按井控要求做好泥浆槽液面观察和坐岗资料的收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c)坚持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和井控应急演练。
能正确使用各种监测和气防设施和用品、消防器材。
d)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e)正确使用化学试剂,对废液和岩屑等废弃物按规定处理。
3.7气测工井控岗位职责
a)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井控管理的行业标准和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井控工作负责。
b)负责当班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
按井控要求收集、分析工程参数资料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司钻并。
c)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交接班路线和关键点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d)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井控应急演练,能正确使用各种监测和气防设施和用品、消防器材。
e)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三、井控培训与持证
1、录井队所有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培训”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D类别“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2、录井队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井控理论,溢流、井涌的征兆,H2S防护设施的使用,应急措施及应急报告等内容。
3、录井队应建立井控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台帐,登记证件号、到期时间等内容。
四、井控例会制度
1、录井队应每周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例会,通过例会查找不足,分析和讨论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井控工作,重点解决井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与问题。
2、录井队应参加钻井队的井控组织的井控会议,并做好记录。
五、井控检查制度
1、录井队每周组织一次井控自检,并做好迎接上级井控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2、录井队的井控检查由录井队队长负责,主要检查井控相关的装置、气防设施和用品、各种井控管理活动记录及违章作业情况等。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对于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并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3、开钻检查验收前,录井队应依据《钻井地质设计》,收集邻井地层压力及油气显示资料,确定本井异常压力层段,做好防喷、防漏、防H2S层段的地质预告。
4、钻开油气层前录井队应检查井控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各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
六、井控基础资料的收集与预报
1、录井队应认真学习研究钻井地质设计,收集区域构造、油气水显示及试油气、地层压力报告、邻井录井剖面图、测井曲线、特别是含H2S、CO2地层深度和预计含量及区域分布情况,绘制邻井对比图,预告油气显示、地层压力异常层段,做出防漏、防喷等工程故障提示,供钻井队参考。
2、现场录井人员应加强地质分析,在钻开油气层前向钻井队提出预告,钻开油气层后,每次起下钻应进行后效录井,测量油气上窜速度。
3、录井井控预报以综合录井仪随钻实时监测预报为主,地质工槽面观察预报为辅。
并按附录C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4、预报方式包括以电话、声光报警或上钻台等方式迅速通知当班司钻,同时向现场监督和值班干部报告,并提供《×××井异常预报通知单》(附录B),送达钻井队书面签收。
5、录井作业过程中,要连续监测与井控相关的工程参数、气测参数及H2S外溢情况。
a)坐岗观察快钻时(钻时较上米钻时减小一半)、放空、气测异常、钻井液出口流量、流势、气泡、油花、循环罐液面变化、井漏等情况。
b)发现显示活跃的油气水层后,要及时向监督和钻井队通报。
c)实施压井、关井作业时,应记录压井时间、压井方法、压井材料与数量、泥浆性能变化、井口压力变化等资料。
七、井控相关设施及用品的配备与管理
1、固定式H2S传感器应安装2个,一个应安装在钻井液出口管处,距液面距离不大于50cm;另一个要安装在仪器房色谱尾气大排量放空出口处,并使放空气体吹在传感器探头表面上。
2、声光报警器应固定在仪器房顶部;
3、含H2S地区作业,每个录井队至少应配备5套正压式呼吸器和5个便携式H2S检测仪等气防设施。
4、总池体积、出口流量等传感器的安装、调试执行《录井队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确保运行正常。
5、录井队全员应正确掌握井控装备、H2S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的使用方法。
6、录井队应建立井控相关设施档案,详细记录使用及检修、检测等情况。
井控相关设施由仪器大班负责维护和管理。
7、录井队要了解本队井控相关设施的校验有效期,并在过期前提醒项目部井控管理人员进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8、固定式H2S监测仪一年校验一次,便携式H2S检测仪半年校验一次,在超过满量程浓度环境使用后应重新校验。
9、在极端湿度、温度、灰尘和其它有害环境的作业条件下,检查、校验和测试的周期应缩短。
校验、检定记录要妥善保存。
10、作业现场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充气压力不得小于28MPa且不大于30MPa,并存放在作业人员能迅速取用的位置。
在每次使用面罩后,要对面罩进行清洁,检查其气密性。
11、录井队要全员熟练掌握气防设施、用品的使用方法,经常性开展正压式呼吸器佩戴演练,在45秒内完成正压式呼吸器的检查及佩戴。
八、大班人员值班带班制度。
(一)录井队实行24小时大班人员值班、带班,负责当班井控管理工作。
1.开发井从钻开油气层的前100m(含硫油气层150m)开始,实行24小时干部值班、带班。
2.新区域、新层系的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实行24小时干部值班、带班。
3.值班人员要挂牌或有明显标志,并填写附录D:
《大班值班人员记录表》。
(二)大班值班人员要检查监督各岗位井控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指挥井控装备安装调试、气防设备及用品的维护保养,协同钻井队搞好防喷防H2S演练及处理溢流、井涌和井喷等复杂情况。
九、坐岗观察制度
(一)开发井从钻开油气层前100m(含硫油气层150m),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均应24小时进行坐岗观察。
坐岗由钻井人员、泥浆人员和地质录井人员共同负责。
(二)钻进过程中,气测工通过综合录井仪对池体积、出口流量等参数进行监测,并填写坐岗记录。
(三)钻井队在起下钻、检修设备、电测等非钻进过程中,录井仪器应连续监测,地质工负责坐岗并填写坐岗记录。
(四)坐岗观察记录每15min记录一次。
坐岗记录按附录A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五)大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坐岗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1、发生火灾、爆炸、H2S外溢、井喷失控等应急事件,应按规定程序汇报。
迅速到应急集合点集合,听从钻井队统一安排。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井喷事故由大到小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a)Ⅰ级井喷事故是指发生井喷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溢散,或窜出地表、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伴有油气爆炸着火、危及现场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b)Ⅱ级井喷事故是指发生井喷失控,或虽未失控但导致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喷出,对人员存在伤害可能,或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c)Ⅲ级井喷事故是指发生井喷事故,24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
d)Ⅳ级井喷事故是指发生一般性井喷,在24时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
2、发生井喷及H2S泄漏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事故分级规定逐级上报。
a)Ⅰ级和Ⅱ级井喷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至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见内封:
应急值班电话),并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b)发生Ⅲ级井喷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至局、分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见内封:
应急值班电话)。
同时报集团公司进行应急预警。
c)发生Ⅳ级井喷事故2小时内报至录井公司应急指挥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