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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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元
遵从度
—
31H
90日
在责令的期限届满后,
31日至90日内改正的。
是
1.处罚基准200元,每增加10日加
罚300元,不满10日的,按照10日
计算,公式为200HN-31)/10*300,
最高罚款2000元。
2.N代表超过责令限期改正天数,
(N-31)/10向上进位取整数。
严
重
1万元
遵
从
度
91H
超过90日改正的;
或拒
不改正的。
1.处罚基准2000元,每增加10日加
罚400元,不满10日的,按照10日
计算,公式为2000+(N-91)
/10*100,最高罚款1万元。
(*■91)/10向上进位取整数。
4
0104
未按照规定
将其全部银
行账号报告
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四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
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
机关报告的。
轻
微
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
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
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
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
行政处罚。
属于“首违不罚"
事项。
较
50元
1日
30H
30日内改正的。
1.处罚基准50元,每增加10日加罚
50元,不满10日的,按照10日计算,
公式为5(h(N-D/10+50,最高罚
款200元。
(N-l)/10向上进位取整数。
,
900
计算,公式为200KN-31)/10*300,
910
/10+-100,最高罚款1万元。
5
0105
使用税务登
记证件,或
者转借、涂
改、损毁、
买卖、伪造
税务登记证
件
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
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
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
涂改、损毁、买卖、伪造
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V
——
较轻
违
法
次
数
五年内首次发生的。
否
5万元
违法次数
违法
情节
五年内第二次及以上
发生的;
或情节严重,
违法行为、手段恶劣,
社会影响巨大,危害后
果严重的。
违反
税务
登记
管理
的处
罚
6
0106
银行和其他
金融机构未
依照税收征
管法的规定
在从事生
产、经营的
纳税人的账
户中登录税
务登记证件
号码,或者
未按规定在
件中登录从
事生产、经
营的纳税人
的账户账号
的
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
十二条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
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
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
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
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
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
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
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
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的罚款。
2万元
7
0107
通过提供虚
假的证明资
料等手段,
骗取税务登
记证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
四一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
明资料等手段,-编取税务
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
2000元以±
10000元以下
的罚款。
纳税人涉嫌其他
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年内第二次发生的。
五年内第三次及以上
8
0108
扣缴义务人
办理扣缴税
款登记
四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
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
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
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
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
节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
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0日
50元,不满10日的,按照1()日计算,
公式为50(N-l)/10*50,最高罚
1000
31日
超过30日改正的;
罚100元,不满10日的,按照10日
计算,公式为200+(N-31)/10*100,
最高罚款1000元。
9
0109
发包工程作
业或劳务项
目的境内机
构或个人逾
期或未报告
有关事项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
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
号)第三十三条
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
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本
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
八条、第九条规定向主管
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
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50元,不满10日的,按照10日计算,
公式为5%(N-D/1O50,最高罚
/10*400,最高罚款1万元。
(+91)/10向上进位取整数。
—"
、
纳税
申报
类的
处罚
10
0201
纳税人未按
照规定期限
办理纳税申
报和报送纳
税资料
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