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前台投诉处理流程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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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管理类:
由于对物业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维护、管理不到位,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等而引起的投诉。
包括对外来人员、物品搬运、车辆道路、消防等的管理,对讲机使用(如安管员夜间对讲机声音过大)、技能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4、 环境管理类:
由于对物业环境的净化和美化管理服务不到位引起的投诉。
包括绿化、清洁卫生、垃圾清运、消杀、商铺环境(如油烟问题、占道经营、乱摆卖等)、不能归属其它类别的噪音和对保洁外包供方的监控等。
5、 综合服务类:
由于除上述1、2、3、4类以外的其它管理服务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诉。
包括居家[家政、维修等(含外包)]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社区文化、会所、住户巴士等由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社区配套服务的提供以及收费等。
6、 业户纠纷类:
由于业户之间对毗连部位/设施、公共部位/设施的使用和相关权益归属存在纠纷,甚至互相侵犯权利、影响他人生活质素、损害公共利益而引起的投诉。
如养犬、晨练等生活噪音、毗连部位维修(装修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水等)及部分业户的不道德行为等。
7、 地产相关类:
由于地产相关产品、服务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诉。
包括房屋质量、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地产联系的工程施工、配套服务、销售管理等。
8、其它类:
由于非上述各类原因引起的且物业公司不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但通过物业管理单位的努力可以改善的住户抱怨,包括由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为或责任引起的投诉,如市政配套(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交通)不完善或市政设施突发事件过多等。
住户投诉的处理流程:
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公布受理住户投诉的渠道,包括投诉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住户意见箱等,保证24小时均有岗位受理住户投诉且投诉渠道便利、畅通。
1、投诉的受理
1)接到住户的投诉应及时登记,受理住户投诉时应收集的信息包括:
住户的姓氏、地址、电话、投诉事件等。
受理住户投诉时应注意表示对住户的尊重和关心,了解事件的真相,住户的感受和住户想通过投诉达到的意愿,受理结束时,要对住户致歉或感谢其对我们服务工作的支持。
受理邻里纠纷投诉时,注意不要强行索要业主房号、姓名等,以免投诉业主反感。
2)受理人员对于不了解的事情,忌猜测和主观臆断。
受理人员能够及时处理的投诉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与业主明确最快反馈信息的时间,然后立即将投诉信息转交部门住户服务负责人(或指定岗位),由住户服务负责人(或指定岗位)处理住户投诉。
3)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各类职员工接到住户投诉时均应准确记录并及时反映至指定岗位。
4)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每日需对当日受理的投诉进行日盘点,以防止遗漏和信息传递上的失误,延误投诉处理的时机,导致投诉升级或矛盾激化。
2、投诉的处理
1)住户服务负责人根据投诉内容,安排协调专业人员对住户投诉信息进行现场了解。
2)根据了解的情况拟定处理措施,在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
3)如果住户同意,则按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处理;
如果住户不同意,则进一步与业主沟通和协商,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对于上交到或直接投诉到公司的投诉,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验证处理措施后,应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公司,以便于公司回访。
5)对于住户的无理投诉,也应该给予合理、耐心的解释,通过适当的沟通技巧让住户接受。
住户投诉回访
住户投诉处理完毕经过验证合格后,客户服务负责人应及时回访住户,并对住户意见进行记录,但以下几项情况无须回访。
1、现场能即时处理并得到住户满意确认的投诉。
2、匿名投诉、无法确定联络方式的网络投诉。
3、不便回访的敏感投诉等。
4、对于非本部门能力解决的投诉(如由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为或责任引起的投诉),应及时跟进、协调,并适时向住户通报进展状况。
5、回访主要是征询住户对投诉受理过程、处理措施、结果的意见,回访形式包括电话、上门访谈、网上回帖和调查问卷等。
6、如业主因个性化原因对回访或访谈非常不接受,一定要记录清楚,避免再次回访或访谈造成投诉。
住户投诉信息的整理
1、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应对住户投诉典型案例(不仅限于重大投诉、热点投诉和重要投诉)进行整理,形成住户投诉案例,并及时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2、对于地产遗留问题的投诉(如工程设计缺陷、工程质量等),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或分期开发项目应每月统计、整理一次,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和地产公司,对于该类投诉的统计、了解,有利于公司自身提升在物业管理前期介入阶段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接管验收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和监控能力。
住户投诉档案
住户投诉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均为该投诉的档案,重大投诉应单独立卷保存。
住户投诉处理完毕后需将住户投诉档案统一永久保存,或输入工作软件中,定期备份保存。
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应指定专人收集投诉日报涉及本部门的投诉,并纳入统计分析,保存有关资料。
网上投诉处理
1、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应重视网上投诉的负面效应,安排人员关注网上投诉,及时将网上投诉通知被投诉业务负责人或指定岗位人员调查投诉事件真相。
2、被投诉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投诉事件,并将事实情况及拟处理措施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反馈至地产公司和公司品质管理部,严禁公司员工在网上回复不严肃和讽刺意味的贴子。
影响面较大的,可能会出现跟贴或群诉的网上投诉,处理措施须先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审核。
3、投诉产生或住户服务中心转发投诉信息后限定时间内须有回复,工作时间内的网上投诉在当天内应有具体措施的回复,非工作时间内的网上投诉应在上班后的当天内有具体措施的回复。
4、对网上投诉,在回复时要体现真诚,不推卸责任,回复内容要涵盖所有的投诉问题;
要体现专业,不犯专业错误,避免消极应付,对网上投诉不能采取轻视态度,防止出现因回复不当导致众多跟贴,引发公愤的现象。
住户投诉信息发布要求
投诉回复时限要求:
住户当面、电话、口头投诉应在当日内回复;
书面或邮件投诉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
投诉信息反馈要求
1、所有投诉汇总分析在《客户服务工作月报》中,每月5日前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2、重大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处理完毕后应有详细的专题报告,包括投诉的内容,产生投诉的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经验教训和纠正措施(重大投诉指因物业服务工作失误导致投诉,要求赔偿金额1000元以上的投诉)。
3、热点投诉应在一周内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包括投诉内容、投诉产生原因分析、目前处理情况的简要描述、投诉处理难点分析及需协助的事项。
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将投诉的内容、产生的原因、处理情况、经验教训等形成专题案例报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和分管领导(热点投诉指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以上不同投诉人的相同投诉或3人以上的集体投诉)。
4、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或分期开发项目应制订关于住户投诉方面的处罚制度,对住户投诉事件发生及处理过程中存在明显失职失误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住户投诉统计说明
1、统计的投诉内容包含以各种途径受理的各种形式的投诉,包括来访、来电、书信、电子邮件、网上论坛、报刊等,同时也包含上级公司、相关单位传递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投诉。
2、所有受理的一线投诉,投诉受理人都应予以完整记录,由指定专人负责核实,确定是否予以统计分析。
3、对于同一住户提出的不同投诉,应在对应的投诉类型中分别统计投诉件。
4、多次多人对于同一事件投诉,按一件投诉统计,但应在投诉内容中具体说明投诉人数、次数及影响程度。
5、对于网上投诉的统计,应按投诉内容区分,多次多人对于同一事件投诉或跟帖,按一件投诉统计,但应具体说明跟帖反应热度及网下影响程度,对于跟帖中出现的新内容的投诉应另行统计。
6、所有投诉应按其产生的最终原因进行分类统计,避免根据住户投诉时所描述的表象进行分类(除分类定义指定外)。
7、投诉是否关闭,以回访验证时住户对投诉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作为判断依据,对于无须回访的投诉,以处理完毕后一周内无再次投诉作为投诉关闭的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