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作业答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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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1,确定了实施刑法的专门机关及其分工,从而为刑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制度和规则,保障专门机关权力行使与权力制约的统一,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科学规则,保障查明案件事实,为应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前提条件;
衔接的阶段和具体程序构成,使案件的错误、缺陷能够及时纠正、弥补;
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以保障实体法的高效率实施。
(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三)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案件,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2.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即刑事诉讼法所要承担的实际职责,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规定。
(一)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诉讼的特征:
1.诉讼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2.是国家实现司法权的活动。
3.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法律纠纷。
4.是复合性的活动。
作业二
1.当事人:
指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原告或被告地位,并且同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2.诉讼参与人: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3.自诉:
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到人民法院对刑事被告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和方式。
4.鉴定人:
是指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进行科学鉴别的专家。
5.证人:
是指因了解案件事实而被司法机关通知在诉讼程序中作证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
1.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
答:
(1)居于当事人地位,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
(2)被追诉,有直接利害关系;
(3)重要证据来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做的供述和辩解是法定证据。
2.简述诉讼参与人成为当事人的条件。
(1)与案件的最终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当事人必须在诉讼中拥有较广泛的诉讼权利。
作业三
一、简答题
1.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135条、《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按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
互相配合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在诉讼中互为条件,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正错误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二、论述题
1.试论犯罪嫌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辩护这一概念可从以下二个方面理解:
1,辩护是针对侦控机关的追诉进行反驳和辩解的一项诉讼活动。
辩护以控诉的存在为前提。
2,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三大职能之一。
《宪法》第125条规定: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通过提出相应的事实和证明材料等手段,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有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
2.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第一、应允许其自行辩护。
第二、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第三,检察机关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也应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作业4
1.管辖:
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职权范围上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管辖,是指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2.级别管辖:
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解决的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问题。
3.立案管辖:
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问题。
4.专门管辖:
即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1.简述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有:
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除了上述三类犯罪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也可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只有极个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确实不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才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作业5一、名词解释
1.回避:
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2.
自行主动要求退出刑事
自行回避:
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诉讼活动的制度。
3、申请回避:
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1.简述回避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
(1)妹。
(2)
(3)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简述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见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作业6
1.辩护:
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2.指定辩护:
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协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3.自行辩护: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解释的行为。
4.辩护人: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人。
1)以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
被告人必须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
指定辩护的时间,只能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指定。
指定辩护的对象,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简述指定辩护的条件。
(4)
2.简述辩护人的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确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辩护目的。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准则。
立足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辩护。
内容:
(1)
(3)作业7一、名词解释
1.证据: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鉴定结论:
是指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判断。
3.物证:
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一切物品和痕迹。
4.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5.被害人陈述:
指被害人就自己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所了解的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1.简述鉴定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鉴定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某些专门性问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案件中的某种专门性问题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2)鉴定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公正无私地进行鉴定。
(3)鉴定人必须是自然人。
(4)鉴定人是由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同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案件的各项事实和情节都有证据证明。
据以定案的各个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据以定案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没有矛盾。
根据各项证据,得出唯一的、排它的结论。
简述法院作有罪判决时的要求。
法院作有罪判决时的要求是:
3.
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
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
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主要事实只能做唯一的结论。
论述题
简述在完全依靠间接证据认定被告人犯有被控罪行时必须符合的规则。
在完全依靠间接证据认定被告人犯有被控罪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1.试论证据的本质特征。
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本质特征主要有:
(一)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
(三)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包括:
主体合法;
程序合法;
形式合法。
在我国“严禁用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仅限于证人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的范围。
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属性,三个属性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
客观性和关联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形式。
作业8
1.强制措施: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