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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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3)《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4)《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2013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防洪治涝的规定、规范、规程等。
5.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
近期:
2016-2020年;
远期:
2021-2035年。
6.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的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范围,重点研究区域为城市建设用地。
7.规划目标
逐步建成完善的防涝系统,近期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30%的区域满足50年一遇防涝标准;
远期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满足50年一遇防涝标准,其余区域满足相应的防涝要求,实现全域范围内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8.规划原则
统筹兼顾原则。
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以城市排水防涝为主,兼顾城市初期雨水的面源污染治理。
系统性协调性原则。
系统考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和管理,与道路、绿地、竖向、水系、景观、防洪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应与其同步调整。
先进性原则。
突出理念和技术的先进性,因地制宜,采取蓄、滞、渗、净、用、排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
结合实际原则。
充分吸取和承袭德式排水设计理念,突出与西海岸新区区域发展的结合,合理进行规划,合理确定各类设施布局。
9.规划内容
根据《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要求,本次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
2)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
3)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4)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5)防涝系统规划
6)信息化建设
7)管理规划
8)近远期实施计划
10.本规划涉及到的地域名词界定及注释
1)城市规划区: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三条的规定,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城市建成区:
指西海岸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城市建设地区,义同于“西海岸新区内城市建成区”,简称“城区”。
3)城市建设用地:
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扣除其内部不可建设用地之余,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用地规模。
11.本规划是指导西海岸新区城区完善城市防涝系统的纲领性文件。
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排水设施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12.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规划标准
1)暴雨强度公式
西海岸新区采用修编后的暴雨强度公式作为雨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公式如下:
式中:
P—设计重现期(年);
q—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t—降雨历时(分钟)。
2)防涝标准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防涝标准为50年一遇。
建议西海岸新区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防涝标准为20年一遇。
3)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发生以下情况时,即可认为发生内涝: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停止30min后道路中一条车行道的积水深度超过15cm,积水面积超过150m2;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停止30min后道路中心积水,且积水面积超过150m2;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过程中或者降雨停止后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进水。
4)西海岸新区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发生超过27cm深度积水、积水时间超过1h,且积水面积超过200m2时,即可认为发生内涝。
5)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设计标准
西海岸新区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广场、干道、厂区、居住区)、地形特点等因素确定。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重现期一般采用2年,重要道路、广场采用5年,立交排水采用5年,个别重要地区、封闭洼地采用10、20年,截洪沟采用10~20年。
14.规划要求
1)内涝风险评估要求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超过2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开发建设时应对待建区进行内涝风险评估,评估方法采用情景模拟评估法。
2)防涝设施规划、设计及建设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需协调区域规划竖向高程与河道排涝水面线高程关系,如有绝对低点,需在绝对低点处规划预留强排设施用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确定本规划中防涝设施的选址;
对本规划中防涝设施进行调整时,需进行详细地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
防涝设施的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除临时设施外,防涝设施的使用期限至少应到2030年。
3)低影响开发设施规划、设计及建设要求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地块整体改造或开发建设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且不得超过采用城市综合径流系数ψ=0.5计算得出的径流量;
其他区域内地块整体改造或开发建设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且不得超过采用综合径流系数ψ=0.45计算得出的径流量。
加强区域雨水径流控制,2020年新建和改造区域的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低于40%,2030年全区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低于40%;
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2020年完成合流制管渠的全部改造,实现雨污分流;
实现初期雨水的截流净化,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控制按SS计,2020年削减率达到50%以上,2030年削减率达到65%以上。
4)自然水体保护要求
西海岸新区地块开发建设时,应对自然水体(河道、明渠、截洪沟、自然冲沟、塘坝、湖泊、水库等)进行保护,不得侵占、填埋、覆盖自然水体。
西海岸新区建成区进行改造时,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对已经覆盖或填埋自然水体(河道、明渠、截洪沟、自然冲沟、塘坝、湖泊、水库等)进行恢复。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进行生态恢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5)雨水资源化利用要求
对山洪水、内涝水进行充分利用,加强居住区、学校、场馆、企事业单位、道路等区域、设施的雨水集蓄利用,充分开发湿地、水塘、绿地、公园进行雨水集蓄利用,结合道路广场、雨水资源化利用率2020年达到5%以上,2030年达到8%以上。
15.现状排水能力评估
以西海岸新区最新暴雨强度公式为基准,进行不同汇水面积下的加权平均统计,西海岸新区现有雨水管道设计能力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要求。
16.现状河道防洪能力评估
满足防洪要求的河道包括丁家河、戴戈庄河、风河。
局部段护岸不满足防洪要求的河道包括山王河、龙泉河、张戈庄河、镰湾河、南辛安河、岔河、张家村河、大卢河、长安河、石沟河(汶河)、溧水河、青草河、海崖河(顾家崖头河)、台子沟河、龙门顶河。
其余河道现状护岸均不满足防洪需求。
17.现状防涝能力评估
虽然西海岸新区已经对区内积水点进行整治,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防涝设施建设系统性规划,防涝基本依托河道和雨水管网,无系统性规划。
随着西海岸新区城区建设发展,尤其是在西海岸新区成立后,西海岸新区规划人口、用地性质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区域重要性程度提高,现有的防涝设施体系已经不满足西海岸新区防涝工作的需求。
18.内涝风险评估
西海岸新区全域采用指标体系评估法进行内涝风险评估、建成区采用情景模拟评估法进行内涝风险评估。
1)指标体系评估结果
按照规划区域内主要山头、河道、道路、铁路线等标志性界限并且考虑用地性质,将西海岸新区划分为30个评估分区。
各评估分区内涝综合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
全区内涝综合风险指数平均值为低风险。
2)情景模拟评估结果
通过模型分析,50年一遇降雨条件下,西区积水点共38处,总积水量22.10万立方米,总积水面积约41.6公顷;
东区积水点共47处,总积水量26.18万立方米,总积水面积约54.1公顷;
董家口城区积水点共32处,总积水量20.39万立方米,总积水面积约36.2公顷。
3)评估结论
综合分析历年来的积水记录、地形地势和管网情况和情景模拟法评估结果,确定西海岸新区积水点62处。
序号
积水点
具体位置
积水深度(cm)
1
盐场家属院
双积路东甜水河路南
100
2
江山路
前湾港路—南辛安河
50-60
3
观天下小区南门口
20
4
江山路新街口立交桥下
20-30
5
灵珠山街道柳苑小区
小区7#楼西大门、5#楼车库
6
唐岛七星东侧道路积水
唐岛七星小区东侧
7
平江路道路积水
平江路
90
8
保税区东门道路积水
太行山路北端
15-20
9
岔河河道东岸(薛辛庄段)
薛辛庄居委会北侧岔河河道东岸
10
源江小区
源江小区西侧、汇泉雅居小区内
30
11
湛园小区
湛园小区内
50
12
庐山路与长江路路口
13
康大豪生
康大豪生南侧
14
薛家岛加油站附近
长江路与嘉陵江路交汇处
15
食安局南
萧山路与珠江路交界处东100米
35
16
月亮湾北大门处积水点
月亮湾北大门处
22
17
灵海路海汇银行及东门外村委门口以西处积水点
海汇银行及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