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奖学金个人事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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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思想上一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力求在各个方面都能成为同学们
学习的榜样。
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发挥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处处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顾大局,识大体,实事求是、乐
于奉献。
坚持关注时政,始终做到使自己的思想能够与时俱进,从而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身处***这片反分裂斗争的前
沿阵地,我能够坚决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思想上始终
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为做好维稳工作
的各项措施。
在学习生活方面,对待学习我始终都能保持端正态度,优良的学
风,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
从09年入校以来至今一直保持这综合排
名第一的好成绩。
20XX年11月参加***大学英语俱乐部举办的演讲
比赛,获得三等奖。
20XX年6月通过cET-4考试,20XX年6月通过
cET-6考试。
20XX年成功参与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
顺利通过
20XX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20XX年荣
获自治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举办的“国防教育征文比赛”二等奖。
20XX
年在“庆祝***和平解放六十周年”征文比赛中,荣获优秀奖。
在生
活中,我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的优良生活作风,生活朴素,不攀比、
不浪费。
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带家教,争取生活费用自理。
始终以积极
向上的态度对待生活,热心助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尊老爱幼。
在学院工作方面,首先,身为理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我始
终都以热忱、积极的态度面对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及时完成学
院各项活动的工作简报,帮助老师整理资料,及时、适时出版学院黑
板报等工作。
其次,作为理学院的一员,我还经常积极参加学院组织
的各项文艺活动。
例如:
20XX年参加“***大学第二届民族团结锅庄
舞比赛”,并取得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
20XX年3月参加“***大学
庆祝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活动,并参加理学院集体节目诗歌朗诵《光
辉的足迹》。
20XX年参加***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举办的“职场招聘
会”,成功闯进复赛阶段。
最后,在担任理学院演讲与辩论协会宣传
部部长期间,我还积极协助协会会长开展各项活动,为把活动办的更
具新意而出谋划策。
担任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期间,积极协
助支部副书记开展好各项支部活动。
记录支部各会议内容,组
织支部同学做好教室清扫工作,校园除草工作,为小树浇水活动等。
在班级内部,身为班级文艺宣传委员,我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
学院的各项文体活动。
包括:
排练09年学院“***文化艺术节”参选
小品《我要去***》;
各年“金色九月”系列活动—拔河比赛;
年理学院”欢送老生篮球赛”;
20XX年理学院“**杯”篮球赛等活动。
成功的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在科学研究方面,我于20XX年参加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杯”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并荣获三等奖。
同时,我还在20XX年成
功参加了“苏北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并参与与赛题相关的
各项讨论和研究。
20XX年6月以小组形式完成期中论文《***自治区
GdP增长预测模型》以及模型预测准确性的相关讨论。
我热衷于自己
所学的专业,更希望自己在所学的领域中能够有所作为,我一直致力
于和学科专业知识相关的学术研究。
此外,我还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我会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进行
实践,或者参加社会活动。
由于自身所学是师范专业,所以我利用自
己的课余时间参加实践锻炼,给拉萨市的中学生提供家教辅导。
为体
验社会生活我还经常在节假日参加促销活动,这些都是生活和学习给
予我们的丰富的经验,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相信有朝一日会有体现它
价值的时候。
学生干部磨练的不仅是意志,更多的是思维,需要的不仅是智慧,
更多的是激情!
我会继续努力,做到在生活上自我超越,在学习上精
益求精,在工作上更进一步!
篇二:
宝钢奖学金申请材料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宝钢教育奖的评颁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第二条
宝钢教育奖在以若干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评审学校)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
第三条
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委任;
委员由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出任。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宝钢教育基金会的顾问同时也是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顾问,他们可以自愿参加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相应成立本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本单位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并在本学校、本单位内指定一个部门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开展工作。
第二章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
第六条
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
金额为5000元/人,每年700-800名;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金额为1万元/人,名额30-50名;
宝钢优秀教师奖:
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00-300名;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
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
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第七条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于每年五月份参照上一年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学生奖、教师奖名额,并根据上一年度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评审出的宝钢优秀学生奖与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质量情况,分配本年度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宝钢优秀学生奖与宝钢优秀教师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的名额。
第八条
为了表彰全国其它高等院校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优秀学生与优秀教师,特在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设立少量机动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10名,宝钢优秀教师奖5名。
申报的学生和教师须由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推荐(申报、推荐及程序见第十八条)。
第三章申报及评选条件
第九条
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宝钢教育奖评审学校和评审单位在籍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第十条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
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第十一条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评选程序见第二十条)。
第十二条
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
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第十三条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评选程序见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在此基础上:
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对申报教师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六条
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
获奖者应为本单位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第十七条
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由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评定,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备案;
对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须在《评审表》“学校意见”或“单位意见”栏中,简明扼要地写出推荐意见。
第十八条
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申报宝钢教育奖的学生或教师,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推荐后,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的宝钢优秀学生、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
其真实性由推荐学校或推荐单位确认。
学生或教师《评审表》首先由其本人所在学校在《评审表》“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栏填写学校意见,由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尔后由推荐学校或推荐单位在《评审表》“推荐学校意见”或“推荐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由推荐学校领导或推荐单位领导签名与加盖公章,并由推荐学校或推荐单位按要求完成申报和后续工作。
第十九条
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推荐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申报宝钢教育奖的学生或教师,原则上每年只能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候选人或宝钢优秀教师候选人。
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申报宝钢教育奖的学生或老师,其《评审表》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经过资格审定后,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评审组进行评选,并提出初选名单,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
第二十条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1、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在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后,可
从中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个别评审学校、评审单位2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2、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以书面材料方式寄给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供主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评审,并进行通讯表决。
3、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通讯表决得票多少,从高到低排列,提交当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