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地9超市联营招商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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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保证经济效益,完成总部下达的经营指标;
(四)扣率:
不低于20%,特殊行业如:
黄金不底于5%,珠宝不低于12%,综合扣率不低于18%;
(五)促销费:
当月销售额的1%;
(六)中岛、普通专柜进店费5000元,自行装修的精品店进店费3000元;
(七)合同期限:
正式合同期限为3-12个月;
(八)保证金:
合同保证金2000元,撤柜后三个月即无息返还厂家。
专卖店撤柜前交纳质量保证金2000元,撤柜后三个月即无息返回厂家。
普通联营专柜撤柜前交纳质量保证金1000元,撤柜后3个月即无息返还厂家。
二、联营厂家的资信考察
(一)国内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国外企业的开业登记证明;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明;
(三)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企业一般纳税人证书。
(五)商品品牌商标在国内或国外的注册证明或授权使用生产证明或转让出售证明;
(六)委托代理品牌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
(七)代理商需提供具有时效性、区域性、品类性的代理资格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的协议或证明;
(八)生产厂家需提供商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明及从事餐饮经营的还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九)商品的质量检测及本地主管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书;
(十)进口商品需提供海关税单,商检及卫生检验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
(十一)国内生产厂家需提供授权生产证明,并提供本企业生产加工等有关证明;
还需提供商品品类品种及价格、销售等资料。
三、联营厂商考核标准
(一)A级厂商
1.有良好的企业形象,极高的市场品牌知名度;
2.公司结构与管理完善,市场实践有良好而持久的营业表现,公司具有一定的;
3.国际性品牌或国际性走向;
4.品牌较难有替代性,公司不可缺少该品牌;
参考条件:
抽成15%-20%;
有保底、自行装璜设计;
其它对方提出的合理条件。
(二)B级厂商:
1.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市场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2.公司结构与管理完善具有一定的实力,市场实践有良好而持久的营业业绩;
3.该门类市场有良好的业绩表现;
4.同行业商场有良好的业绩表现;
参考条件:
抽成18%—20%;
有保底、自行装璜设计。
(三)C级厂商
1.在该门类里市场销售上有一定的业绩,但知名度不高;
2.市场初露头角,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下达销售指标,利于今后柜位调整;
抽成20%;
保底、自行装璜设计。
四、租金标准
(一)根据商场布局分为一、二、三类区域;
(二)按建筑面积一类区域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150元,二类区域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100元,三类区域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60元。
五、联合经营的结算方式
(一)联营扣率的厂家月未结算。
每月27日携销售报表到财务部对帐,在对帐无误后由厂家于三日内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交至财务部,财务部依此开据“付款通知单”,由招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
(二)双方确认的租赁厂家每半月结款一次,于每月11日和26日携本月销售至财务对帐,对账无误后由财务开据“付款通知单”由招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
月未付款时预交次月租金。
第三节联营合同
一、合同签定程序
(一)合同签定流程
市调
第一次谈判
相关资料审核
补充资料
NO
OK
草拟合同
供应商盖章
招商部经理签字
采购总监签字
盖本公司合同章
交纳相关费用
合同生效
(二)招商部设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店联营上交的签约合同存档并送交财务部备案,再到ALC录入供应商编号,所有合同一式四份,由招商部、财务部、各门店联营办、联营厂家各执一份;
(三)临时合同的签定与其程序相同;
(四)合同签订人需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理解熟悉本门类销售情况的业务主管级以上人员;
(五)A级B级及特殊重点厂商的联营合同,需经理以上级人员签定;
(六)签约过程中有与合同条件不符或需签订补充合同的,需经理以上级人员签定合同,并申报采购总监审批同意;
(七)合同由签定人统一填写,字体一致、整齐,字迹清楚;
(八)合同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九)合同一式四份,统一由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应统一打印成文,不得手工填写;
(十)在合同到期前15天,应按时续签合同。
二、合同变更、终止、续签及项目考核的管理
(一)联营合同的变更
合同签订生效后,若需变更或修改合同内容应以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形式实施变更或修改。
变更、修改的内容经招商部经理与联营厂家共同确认后,报经采购总监同意后方可实施。
招商部经理、联营厂商均无权擅自变更或修改合同,否则采购总监有权追究联营厂商的违约责任及追究招商部经理的违纪责任。
(二)联营合同的终止
1.联营厂商提出终止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招商部经理,由招商部经理以书面形式报采购总监批准后方可有效。
招商部要求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申请上报采购总监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联营厂家,双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并填写《联营厂家撤柜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招商部留存,二联财务留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采购总监批准,招商部有权终止合同:
经济效益较差,达不到经营指标或楼面平均经营水平的厂家。
严重违反超市经营管理制度,损害超市信誉的厂家。
严重违反联营合同有关规定的厂家。
合同终止后,由招商部经理负责联系厂家于三日内撤除进店人员、商品及设施并落实相应的善后事宜。
合同期满前1个月,楼面须对联营厂家在合同期间的经营管理全面情况作出考核。
合格的厂家经采购总监批准,核定其合同期间经营指标及相关条件,并与联营厂家洽商及办理续签事宜,不合格的厂家经招商部经理批准,并做出楼层调整计划上报采购总监,经采购总监批准后将调整意见通知联营厂家,由招商部负责,并按调整计划做好新厂家进店工作。
第四节联营商品的管理
一、联营厂家管理
(一)联营厂家必须符合入店标准,执行入店程序;
(二)厂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按期交纳各种费用;
(三)厂家必须按联营合同签定的时间对帐、结帐;
(四)顾客投诉联营厂家或给本门店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时,每发生一起,门店对厂家罚款500—1000元。
二、商品经营管理与处罚
(一)联营品牌、门类经招商部核定后,管理员负责监督厂家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联营商品必须保证商品适销率在80%以上,合理控制进、销、存的比例;
(三)联营厂商销售时,必须执行开据凭证、统一收款的销货手续制度;
不得私自收款付货,一经发现处以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或销货款的十倍罚款;
(四)联营商品必须具备齐全的产品标识,进口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如有违规,发现一笔处罚100元;
(五)联营商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假冒伪劣、质次价高、质价不符商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六)联营商品售出后,若发生质量问题,经核实后,必须执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度及超市《商品退换货制度》无条件给予退换,并由联营厂商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不得推诿,否则招商部有权强制执行。
三、商品上柜质量标准要求
(一)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电器、玩具、日用、化妆品、纺织品和服装、食品,按国家规定上柜应具有商品使用说明;
(三)上柜商品按规定需具有中文标识,包括:
商标、合格证、型号、规格、产地、厂名、厂址、电话、成份、保养维护、洗涤或特殊处理,储藏等说明;
(四)上柜商品按门店规定时间进行再检测,由厂家出具国家承认的质量检测报告。
四、商品上柜程序
(一)新入店厂家需交给招商部一份“商品盘点表”,携商品检测证明到物价管理员处审批、登记,统一填写物价签,经物价员签章后方可上柜;
(二)新增商品厂家营业需出示“补货单”交给主管(组长)后,携商品样品检测证明到物价管理员处审批、登记,填写物价签,经物价员签章后方可上柜;
(三)折扣商品需携厂家打折证明(签章)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经经理批准后,经物价员签章后方可更换价签,申请POP海报。
五、价签填写标准
(一)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规范;
(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六项内容:
商品名称、编号、产地、等级、单位、价格);
(三)必须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四)必须盖本部门物价员章;
(五)必须注明商品等级、成份或材料,正确标明其商品的实际产地(省或直辖市)。
六、检查与处罚
(一)联营厂家商品上柜,严格自查;
(二)楼面按商品上柜要求和价签填写标准,每周进行定期检查;
(三)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由招商部下发物价检查警告通知单到柜组(附表1、附表2);
(四)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厂家一次以上,进行50元—500元的处罚(单项处罚50元);
(五)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被新闻媒界爆光的厂家对其进行3000—5000元处罚,严重影响超市声誉的厂家在处罚同时限期撤柜。
附表1:
物价、质量检查处罚单:
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店物价、质量检查处罚通知单
公司:
在今日商品质量、物价检查中,发现贵公司商品有如下问题:
1.缺少标价签;
2.缺少物价章;
3.标价签填写不规范;
4.标价签填写字迹不工整;
5.标识与实物不符;
6.无中文标识;
7.无产品使用说明;
8.无产品合格证;
9.标识内容不全不清;
10.涂改标价签。
贵公司将被处以元罚款,请接到通知后携罚款单于三日内到财务部交罚款,逾期不交将加倍处罚。
附表2:
物价、质量检查警告单:
店物价、质量检查警告通知单
年月日
厂家名称:
商品门类:
品牌:
检查数量:
质量、物价问题摘要:
处理情况(由厂家填写):
被查厂家签字:
检查人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备注:
厂家接到本通知后于次日将处理情况填写清楚反馈给招商部。
七、楼面陈列和货架陈列标准
(一)上柜商品必须每天清洁,保证所属柜组的商品看起来丰满、充实、整齐、干净;
(二)不允许将破损,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陈列上柜;
(三)除必要的宣传资料外,不允许乱贴、乱挂海报、宣传画等;
(四)禁止私自挪用、挪动、遮盖、拦挡商厦高度统一设置的安全消防器材;
(五)不得在楼面、楼梯间、防火通道等场所加装设备,堆积货物和放置危险物品;
(六)商品陈列应有序,如以颜色、质地、花样、季节等陈列,要求突出美观、新颖、醒目、艺术的特点;
(七)所销售商品必须遵循一种商品、一个价签;
(八)所有商品的价格标签必须一目了然,不允许有破损、模糊不清或手写的价签存在,价签填写必须加盖本部门的物价员章;
(九)随时检查所属柜组货架是否清洁,陈列是否符合标准,价签、商品是否齐全,确保货架不存在空缺;
(十)柜组内不准码放整体商品和包装材料,柜台下面不得堆放杂物等;
(十一)有污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