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招商引资发展趋势与招商策略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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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工业化+专业市场”的浙江模式中,大量的中小企业为专业市场提供商品,这是一种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外部经济的产业组织形式。
专业市场是一个众多企业共享的销售渠道。
通过专业市场推销产品的企业,可以共同分享专业市场商品流、信息流和物流巨大和辐射面广所形成的营销规模经济。
专业市场带动农村工业发展的产业组织形式,不简简单单是教科书上的完全竞争市场,而是小企业之间的专业化生产的合作共同体。
产业组织上的变化引起了企业追求外部经济方式的变化,最终将导致企业区位布局从分散状态到集聚状态。
2、企业集群
当企业的内部生产规模扩大、产品差异化加强,企业需要并且有能力建立独享的销售渠道,产业组织形式开始由专业市场主导转变为核心企业主导型。
产业组织的核心依旧是销售渠道,无非是由共享的渠道转变为独享的渠道,这一变化打破了空间对产业组织的约束,企业跳出“村落式”专业化生产空间的束缚,核心企业从土地、资金、技术、设施等方面享受外部规模经济,而大量的小企业围绕独享的销售渠道选择交通条件较好、运输成本较低的区位。
区位优势是特定空间由于其特定的位置和特定空间里的资源状况而对企业生产和销售能带来成本优势。
核心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相当的资本,资本的流动性大大高于土地的流动性。
当核心企业要跳出“村落式”专业化生产空间,首选的就是区位因素,即某一个空间的劳动力、土地、交通、环境和资金等要素集聚的比较优势。
因此,只有当形成一定区位优势条件下,企业才能向该空间流动,从而形成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组织。
从专业市场主导的外部经济转变为核心企业主导的外部经济,外部经济的来源有所扩大,相应的应该有一种新的形式能兼顾产业组织和区位优势这两种外部经济。
下面,就从企业集群和产业园区这两个角度来分析这两种外部经济的有效结合。
企业集群这一种产业组织是一群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相互协作的企业在一定区域内的聚集形成的,这种聚集给企业带来积极的外部经济性效果。
该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相同(竞争性)、相似和辅助性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由于上下游企业间的转包合同(纵向分工)和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横向合作),该区域内各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上紧密联系。
企业之间在生产和经营上有相互联合的历史和背景。
该区域内生产商与供应商,经销商和其他生产商之间的联系不断发展,并完善成为企业网络。
企业彼此在空间上的接近。
由于许多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在该区域内的相对集中,经济活动因而高度密集。
以上特点反映了企业集群在产业组织方面的性质。
如果企业集群的区位优势并不明显,也不至于影响众多小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成本。
所以,专业市场主导下的“村落式”专业化生产,事实上也是一种较为原始的企业集群落。
本文在前一部分没有用企业集群落的概念,是因为企业集群落有一个发展变迁的过程,分界的标志是企业的产业组织形态。
在这一部分,我们特指企业集群落是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组织,也有的研究称之为“中心卫星式”企业集群,企业集群的核心是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管理水平和研究开发实力的中心厂商,中心厂商从卫星企业得到稳定供应的零部件和其它配套服务,由中心厂商提升卫星企业产品的品质、降低其成本。
该组织内部的小企业的分工与合作已经超出了空间的限制,因此既然核心企业的流动并不影响产业组织关系,核心企业可以选择区位的外部经济。
大量核心企业向优势区位的流动,在空间运动上形成了“集聚”,核心企业通过集聚,使得企业集群落的空间由一个村落、一个乡镇扩张到了一个县市、地区。
由于集群企业空间上接近,由企业在某一空间的集聚造成的经济活动的密度增加从而提高了所在区域外部设施的利用效率、降低了成本。
由于核心企业的流动和集聚能提高企业集群的联系度,相应的区位优势有效的结合了产业组织的外部规模经济。
3、产业园区
产业园区概念是企业集群概念的自然延伸。
广义的产业园区可以被定义为:
一群相互联系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在的特定地理区域,在此区域内,由于工业化已趋成熟,企业间紧密联系,不断创新,整体经济效率很高。
产业园区内的企业有如下几点特征:
企业间紧密联系,劳动力分工成熟,拥有共同的社会价值观,竞争与合作并存。
根据此定义和特征,产业园区是由多个企业集群落在特定空间自发集聚而形成的,因此,在这种产业园区内,产业组织内的外部性和空间、区位的外部性是在企业集群落自发扩展中得到了结合。
二、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思路
1、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现状
依据投资者的选址标准的变化,中国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改革开放初期的“优惠政策主导”阶段,外来资金主要向享受特殊政策优惠的地区集中;
2、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基础环境主导”阶段,面临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趋同,投资环境(尤其是基础环境)成为吸引投资的关键;
3、方兴未艾的“产业环境主导”阶段,良好的产业基础、完善的产业链条、完备的产业配套成为投资者首先关心的因素。
在招商引资发展的新阶段,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竞争要求,暴露出诸多的问题。
首先,产业园区政策的趋同引致了低层次的竞争,造成开发成本过高。
在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下,产业园区在地价、税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优惠政策,使产业园区的政策优惠逐步趋同。
为了在招商引资竞争中获取优势,各地产业园区就突破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竞相压价,恶性竞争愈演愈烈,企业所得税“两免六减半”、“五免五减半”、“七免七减半”,甚至还减免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
规费“零收费”,免收各项基本建设配套费,免收各项基金;
免收水电增容费,全部由地方政府财政补贴。
这种单纯依靠政策优惠的低层次的招商引资最终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和国民的福祉,而且造成土地开发的成本过高,也不利于产业园区的长远发展。
其次,优惠政策的作用弱化也使产业园区的竞争力下降。
20世纪90年代,产业园区在外贸方面享有的各种优惠政策开始逐步取消,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产业园区所享受的的优惠政策将会逐步取消,使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的政策待遇趋同。
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成为必然要求,这必将使得产业园区的政策优惠的吸引力逐渐弱化,招商引资必须要有新的思路。
第三,国际产业转移也为产业园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国际产业转移的新特点来看,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已不能适应组团式产业转移的要求。
当前,国际产业转移正呈产业链整体和制造、研发、服务一体化的组团式转移态势,因而产业园区的产业基础和产业配套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因素,这对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重复建设,产业雷同,到处圈地,集约化不高。
我国产业园区遍地开花,过多过滥。
据统计,全国现有各类产业园区4200余个,至于区内区、园中园更是屡见不鲜。
目前东部地区产业园区产业93%雷同,中部地区产业园区产业97%雷同。
规划以IT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区,仅沿江地带就有20多家,从东部上海的张江高新区,一直密布到西部的重庆、成都、绵阳等地产业园区。
我国产业园区普遍存在圈地现象,造成土地闲置、耕地锐减,土地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日益严重的后果:
土地资源和投资的浪费;
耕地占用过多,威胁农业发展;
土地收益外流,损害国家利益;
目前我国发达地区产业园区投入产出率不及西方发达国家产业园区的一半;
我国欠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地区每平方米的投入数不及我国发达地区的1/10,产出数不及1/20,而占地数却与发达地区产业园区不相上下。
2、招商引资政策的理论依据
打破市场机制失灵条件下自发的企业集群低水平演进,政府在建设和开发产业园区、提高企业集群产业联系度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产权制度和相应的市场体制不健全的条件下,政府通过建设产业园区提供公共产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使用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很强,公共产品投资收益回收的长期性,时间越长,风险越大,所以超出了企业等市场主体投资意愿和能力。
政府在某一个区位投资公共物品,尽管有外部性,但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操作回收一部分投资。
园区的公共产品对进入园区的企业是免费或低价格享受的,这种做法在金融体制不够发达的区域是对金融市场的有效替代,相当于通过政府向企业集资在特定区位集聚的兴建公共产品。
而且这种市场化的方式真正体现了产业园区内公共产品的价值,避免低效率的公共投资。
政府集中在特定区域的公共产品投资,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形成区位优势,降低该区位的经济活动的成本。
政府主导开发的产业园区是跳跃式企业集群的空间形式,弥补了企业集群在提供供给物品上的先天缺陷,因此,产业组织的范围找到了一个新的开放式的产业分布范围,产业园区结合了产业组织和区位这两种外部经济。
3、招商引资政策的作用和局限
一个区位能否形成企业的集聚,是企业效益最大化选择的结果。
为了吸引企业投资,各地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市场主体、金融市场的投资行为,利用优惠地价和优惠的基础设施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还通过税收优惠来间接增加企业利润。
各地政府推出的优惠政策是决定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但是,政府的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如果要作为一种对任何企业普惠的政策,很有可能造成企业集聚行为与产业组织的割裂,也就是任何招商引资的优惠的效应仅仅反映到了进入产业园区的单个企业,而不是与企业相关的产业组织。
招商引资政策提供的是直接的要素的优惠价格,如土地、税收、配套资金等的优惠,优势区位的企业在园区内部和外部并没有产品生产和销售在纵向和横向的分工与合作的联系,由此产生了产业园区的外部经济区位与产业组织割裂。
产业园区的产业组织基础是在长期演变的过程中形成的,而推出优惠政策的预期是要在短期内形成企业在产业园区的集聚,长期的产业组织演变与短期的政策效应,本身有着不可调和之处,这一对悖论是产业园区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之间的矛盾,无论用什么样的政策、何种开发手段,这两者的矛盾是永恒的,差别在于两者之间的权衡。
作为一个有限职能的地方政府,在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除了供应土地和财政投入基础建设,其它任何要素的供给都是和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相冲突。
政府替代企业,在某些领域是有效的,但是产业园区完全由政府包干不一定就比企业行为更有效率。
政府开发产业园区和招商引资的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并不是所有的优惠政策都是有效的。
既然政府干预无法影响要素的供求价格,政策的重点应该是低成本的另一个原因——要素的流动性,政府的优惠政策的最终目的只能是降低要素流动的成本。
优惠政策旨在有助于降低要素流动的成本,事实上等于促进了要素在该地区的集聚,这是一个长期和短期效果都一致的政策。
成功的产业园区开发,有许多这方面的例子。
有些地方政府成立了产业园区开发委员会,在硬件建设方面投资改善产业园区的内外部交通、通信等公共设施,进行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