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发展与残疾人集中就业状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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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社会就业时一般会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也是对残疾人进行就业状态分析的标准之一。

一是就业环境,主要是分析残疾人在就业时是否享受公平和平等,是否受歧视,主要强调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

二是就业能力,残疾人自身的素质和知识水平将会影响残疾人在工作时所表现出的工作能力。

三是就业岗位,残疾人所得到的实际职业岗位是否切合其自身的情况,是否合理。

最后一点是就业保障,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社会给予的各种保障,就业保障也是其中之一,良好的就业保障会对残疾人的工资水平、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进行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此外,由于残疾人的就业状态决定就业者的收入水平,因此也会影响就业者户籍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2.文献评论

通过对有关残疾人就业相关文献的梳理,笔者将从保障残残疾人就业的意义,就业形式,国家、福利企业和残疾员工三者关系,以及当前福利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回顾与评述。

(1)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意义。

我国残疾人数量多,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就业中会遇到歧视、排斥等情况,解决好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同时也促进了残疾人的社会化,解决了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是残疾人回归社会的根本出路。

保障残疾人就业更是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表现。

解决好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对保持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

[4]

(2)残疾人的就业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残疾人的就业形式主要有:

集中就业、按比例分配分散就业和个人自谋职业。

同时,我国也实行按比例分散就业的政策,在按比例就业过程中,残疾人和用人单位都有选择的自主权。

此外,在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中指出:

“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这些都凸显了政府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但是由于每一种不同的就业形式又都存在着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会达不到促进残疾人完全融入社会的目的。

因此,有学者认为,中国要大力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而不是鼓励兴办福利企业。

[5]但目前按比例就业过程中,强制效果不好,许多企业宁愿交纳就业保险金,也不愿意接受残疾人就业;

国家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也没有带头执行。

据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进行的分析表明,在已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内部,城乡、地区、性别、不同残疾类型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就业差异。

影响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和社会保障等。

[6]从总体来看,当前残疾人就业率较低,就业岗位层次低、结构不合理,就业的风险等问题。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社会条件的障碍、疾残疾人本身就业能力障碍,以及残疾人就业信息障碍等因素。

[7]

(3)国家、福利企业与残疾员工的关系。

安排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是国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主要形式,国家支持与鼓励公民、机构申办福利企业。

鼓励兴办企业就是国家庇护残障人士的一种方法,让他们在福利企业里不被歧视,享受公平平等,保障残障人士的公民权利。

福利企业一方面获得国家的税收补助,一方面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活动。

国家对于福利企业来说,既是行政主管,也是雇主,行政与与市场双重关系。

[8]福利企业聘用残障员工是市场行为里的雇佣关系,虽然包含企业主的爱心,但并非全部都是慈善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

我们并不赞成将福利企业主宣传成慈善家。

企业主兴办福利企业仍要赢利,否则企业无法生存与发展。

只不过要求企业主要按照《劳动法》、《残疾人就业保障法》等法规为原则对待残疾员工就可以。

二、全国及福建省“十一五”福利企业发展概况

1.全国福利企业发展概况我国的福利企业从建国起就与我国的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的发展重合在一起,对福利企业的发展政策就相当于对残障人士的就业保护政策。

有学者从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发展的视角把集中就业模式(福利企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期。

[9]第一阶段是福利企业初步发展(1949至1979年),在这一个阶段福利企业是主要的政策工具,涉及面和收益面都很窄,政策关注的对象主要是伤残军人,福利企业的数量少,规模小,容纳的残障员工十分有限。

第二阶段是集中就业模式(福利企业)的确立、发展和制度化阶段(1980至1993年),在这一阶段,福利企业在社会政策层面上获得支持,国家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出台了一系列对福利企业进行扶持的政策文件,给予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促使了福利企业的飞速发展,到90年代前期,福利企业在数量、规模上进入顶峰时期,其利润和残疾员工的数量都迅速增长。

第三阶段是集中就业模式(福利企业)的调整阶段(1994年至今),这一阶段国家对福利企业的市场化及对其优惠政策的收窄,导致大量福利企业倒闭或者转至成普通企业。

2006年,新的税改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福利企业申报要求的放宽,各种社会力量开始兴办福利企业,福利企业私营化运动开始。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在第二阶段因政策变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福利企业数量下降,残疾员工人数下降,残疾员工数量出现负增长。

直到2007年,福利企业的数量及企业中的残疾员工数才开始逐步回升。

截至2010年,共有福利企业22783家,共有残疾员工67024人。

由于残疾人自身条件的特殊性,在就业过程中会受到残疾情况所导致的就业限制,所以在就业过程中,主要是以第二产业为主,即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多数是轻工业。

此外,第三产业中的电子商务产业同样也有利于残障人士就业。

在这些产业类型的企业里,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岗位的选择,如下肢残疾的人就可以进行一些包装、纺织等不需要太多移动的工作,而聋哑残疾的就可以进行一些比较复杂的工作,有的经过培训可以进行车床的操作控制或者进入管理层工作。

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1年数据,全国各省的福利企业数量排名前三名的分别是江苏(3509家)、浙江(2769家)和辽宁(2579家),分别解决残疾人就业人数119569人、100007人和45925人。

福利企业也可以上市,目前我国共有20多家福

利企业上市,其中浙江省最多,福建省有2家。

中国经济第一强

省的广东省,福利企业发展只有147家,吸纳残疾人4037人就业,在福利企业数量与其经济实力似乎不匹配。

查《2010年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发现广东省在解决残疾人就业方面,分散按比例就业做得较好,2010年广东省城镇残疾人安排就业人数18.8万人,其中集中就业2.5万人,按比例就业合计6.8万人,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9.5万人。

[10]

2.福建省“十一五”福利企业发展概况根据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福建省各类残疾人有221.1万人,约占总人口比例6.25%。

其中,四级为轻度残疾,共103.4万人,占46.5%。

18〜55岁青壮年残疾人约60万人,占30.0%。

以此推算,福建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约为14.0%,约31万人。

到2010年,我省目前的福利企业共有382家,残疾员工共8918人。

面对31万待就业的残疾人,福建省的残疾人就业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从福建福利企业的统计数据看,从2006年开始,福利企业的数量连续3年递减,从原先的526家减少为351家,但是,福利企业内的残障员工却没有呈现明显的递减趋势,反而有所增加,即福利企业内平均残障员工的数量有所增加。

到2010年福利企业的数量才开始止减回升至382家。

在学历层次方面,2006年以来,残障员工的学历层次水平有所波动,在福利企业内拥有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的残障员工的数量出现了小幅下降。

在平均工资方面,2008年达到顶峰水平,2009年出现小幅下降,2010年重新开始增长。

总地说来,残障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有所增长但速度比较缓慢。

在全国的福利企业数据中,福建省的福利企业总数在全国排名为第19,残障人士就业总数排名为第18。

总体看来,其福利企业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中等水平。

全国2010年残障员工的平均工资是1.05万元/人/年,福建省是0.36万元/人/年,与全国的残障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差距是很大的。

福建省的平均的最低工资水平与其他省份相比还是比较高的,可是为何残障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全国的工作水平有如此大的差距,是我省对残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水平不够好,还是其他省份的残障员工的工资水平存在误差的统计,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思考。

如何才能提高残障员工的福利水平,提高他们生活质量,保障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益,减轻残障员工家庭的负担,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现阶段按成立福利企业的缘由进行考察,可以发现主要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由民政、街道、乡镇举办部门创办的福利企业改制而来的,属于政府行为。

第二类是福利企业的创办人本身就是残障人士,属于民间行为。

第三类是由于企业在招工时的机缘与退税的诱致,属于市场行为。

第三类企业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因为成立福利企业的缘由都基于一种爱心,但是在市场经济下,每个企业都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因招工、享受退税的动机,是否能保障福利企业有效履行其社会责任?

这值得我们去关注。

三、福利企业残障人士就业状态调查

1.福利企业中两类员工基本情况比较2007年开始实行的新的集中就业政策中,降低了福利企业的准入条件,将原先的要求如福利企业内残障员工的数量要占企业全体员工数量的35%下降到25%,福利企业普通员工有所增加。

通常对福州市7家福利企业走访调查发现,两类员工群体的差别明显,对于福利企业来说,他们都有“优点”与“缺点”。

(1)

在文化程度上,普通员工的学历层次普遍高于残障员工。

(2)

在企业招工成本上,招聘普通员工企业会出现招工难的情况,但是在招聘残障员工时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成本明显低于招聘普通员工。

(3)在企业培训方面,企业在对残障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所花费的成本要远远高于普通员工。

(4)在企业后勤

管理投入方面,由于残障员工属于弱势群体,其家庭经济水平一般不是太好,若家庭突发重大事件企业一般会对其给予帮助,有的企业还成立了残疾人专项基金帮助残障员工,这都无疑加大了企业后勤管理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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