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合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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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备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
____________
于:
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全部,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殊商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缘由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战斗,类似战斗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_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4.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和大气放电造成电气用具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5.凡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财产之自身损失。
6.由于_命令而焚毁之财产。
7.事故发生而引起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等间接损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暴风雨造成的损毁。
9.其他不属于第三条所承保的灾难或事故引起的损失。
五、赔偿处理
1.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马上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供应具体经过。
2.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实行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削减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遭受损失财产的保额为限。
3.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供应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损失当时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总额低于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其市价总额高于保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市价的比例赔偿。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根据本条规定办理。
5.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贬值率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修复原状的修配费用。
6.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偿付,其损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7.损失赔偿后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削减,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并不退保费。
8.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别家公司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属同一财产,本公司仅负根据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实行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仔细考虑并付诸实施。
2.保险财产如有变动(如财产所在地的变动,建筑物的拆修,增加,保额的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准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销。
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假如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审理。
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保险合同2
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全部,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宝、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殊商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难及任何突然和不行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渐渐起作用的缘由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_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觉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斗、类似战斗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_、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_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马上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供应具体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爱护现场并马上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马上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赐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实行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削减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供应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供应的单证。
如发觉被保险人供应的任何虚假、哄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
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
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根据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削减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削减部分的保险费。
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马上实行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供应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帮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根据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实行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仔细考虑并付诸实施。
如被保险人拒绝接受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马上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
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假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
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照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
电话号码:
地址:
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建筑情形及四周状况:
保险财产使用性质: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平安保卫系统:
以往损失状况:
财产保险合同3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殊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珍贵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水道、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掩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丢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