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心怡民诉笔记总结Word文件下载.docx
《韩心怡民诉笔记总结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韩心怡民诉笔记总结Word文件下载.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辩论原则:
贯穿诉讼全过程,不适用于非讼、执行程序。
口头+书面。
4】处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5】民事监督:
生效的判决、裁决、调解书(损国家、社会公利)
审判监督+执行监督
监督方式:
抗诉+检察建议(再审+对人+执行检察建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是检察监督的对象)
支持起诉:
公民个人不能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支持提起公益诉)
3、民诉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合议制:
混合式合议庭(陪审制)+单一式合议庭
独任制
独任制适用:
简易程序案件+大部分非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争讼性)→单一式合议制
公示催告:
公告阶段→独任制、除权判决阶段→单一式合议制
陪审制适用:
一审普通诉讼案件。
(普通程序、发回重审、一审再审)(二审非讼案件不能用陪审制)
评议:
少<多数;
不能多数报请审委会(不同意必须记录+签字)
2】回避制度(证人、专家辅助人不适用回避)
方式:
自行+依申请+决定回避
法定事由:
自行回避(外观看不出)+申请回避(有可能被看见)(审判人员应回避,没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申请,院长或审委会决定其回避)
回避决定权:
院长当审判长→审委会决定、审判人员→院长、其他人员→审判长(刑诉是院长)、检察长→检委会、检察人员和其他→检察长
回避效力:
决定前→暂停本案、3日内作出,被驳回→可本院复议,复议审查期间,不停止工作。
3】两审终审(例外一审终审)
一审终审(不应当受理上诉的情况):
1)最高法作出的决定、裁定。
2)非讼。
3)确认婚姻效力(≠离婚案件)。
4)一审诉讼调解结案:
调解书自签收之日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可上诉)。
6)小额诉讼程序。
4】公开审判制度(开庭审理过程、判决宣告、裁判文书)
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
公开审判的例外:
1)法定不公开(应当):
涉国密、涉个私。
2)依申请不公开(可以不):
涉商密、离婚案件。
(注:
涉及个人隐私离婚案件应当不公开)
查阅权不能查:
未生效、调解书、涉密涉私。
4、主管与管辖(3+1)
1】级别管辖:
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重大且涉外(额大、复杂、一方众多)、重大影响、部分知产和仲裁(除国内仲裁保全的案件)(专利案件,最高法确定基层管,基层管)。
(最高法想管谁就管谁)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通常:
原告就被告。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连续居住1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
居住地:
事实状态,现在住所)
四分法:
双方离开vs仅被告离开(原被告均可管)、
双方不自由vs仅被告不自由(被告就原告)、
追索三费案件(赡养抚养抚育)(不止一个被告且不在一辖区:
原被告均可管)、
三种特殊(不在我国内、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身份关系:
被告就原告)
补充:
被告被注销户籍,原告管,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经常居住地管。
2)合同纠纷: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注:
未履行,原、被中一与履行地一致,一致的管,都不一致,原告就被告)
网购合同:
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履行地、其他方式支付→收货地为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
侵权纠纷:
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
产品、服务质量侵权诉讼:
制造地、销售地、服务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信息网络侵权:
信息设备所在地、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住所地
公司诉讼:
公司住所地。
3)专属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不动产物权纠纷、四类特殊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政策性房屋买卖)、港口纠纷→港口所在地海事、继承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
4)协议管辖
必须书面(电邮也可)、一审、不得变更专属和级别管辖、允许多选、对消费者倾斜保护(格式条款且未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法院应支持。
但法院不能主动认定)
3】裁定管辖:
1)指定管辖:
特殊原因(法院为当事人、地震等)、2个以上同级争抢推诿且协商不成,共同上级管(跨省的共同上级为最高法)、移送管辖(移送来的案件不受法院管辖,不得再次移送,应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2)移送管辖:
受理后、无到有、限一次
条件:
受理案件且移送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且受移送法院被认为有管辖权。
移送一次,若移送错误,不能再次移送,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3)管辖权转移:
上向下(确有必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下向上(下仅有报请权)
4】管辖权异议与应诉:
被告提、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处理:
审查,成立,裁定移送管辖权法院;
不成立,裁定驳回(此裁定可上诉、不得再审、小额诉讼裁定不能上诉)。
应诉管辖条件:
答辩期内未提异议、实体内容答辩陈述或反诉、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17年3卷36单选:
比较代表、较难)
5、当事人
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民事诉讼能力。
1】当事人适格(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适格例外(诉讼担当):
死者(著作、人格等)近亲属、侵权死继承者、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当事人、公益诉讼法律规定机关组织。
2】当事人确定:
原告与被告
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有字号的,以登记字号为当事人(同时注明经营者信息)。
个人合伙:
全体合伙人共同诉讼人。
有字号的,注明登记字号。
3】必要共同诉讼:
(不可分之诉)(标的共同的)
1)挂靠关系,起诉挂靠人+被挂靠人或挂靠人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起诉登记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注:
有字号的以字号为当事人)
3)借用:
出借单位+借用人(盗用不一样)
4)一般保证:
债务人或债务人+一般保证人
连带保证:
债务人或保证人或债务人+保证人。
5)遗产继承:
不愿参加+未明确放弃权利,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6)无人、限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人、限人+其监护人共同被告。
受害方(原告):
无人、限人自己(监护人-法定代理人)
4】普通共同诉讼:
可分之诉
共同诉讼:
一致对外。
有独三诉讼:
双重反对。
5】代表人诉讼
一方:
人数众多(10人以上)
诉讼代表人2-5人,每位代表1-2诉讼代理人。
起诉时人数确定--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普通共同诉讼
6】民事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1)中消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协。
2)环污、破坏生态、损公利,市级以上登记+专门环保公益5年+无违法记录。
(公民无主体资格、检察机关后顺位)
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提起不影响。
7】诉讼第三人
1)有独三:
双重反对、独立诉(不告不理)、受理后辩论终结前。
2)无独三:
案件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依申请或依通知。
理解例题:
甲→乙(买受人)黄油饼干,乙起诉甲食品有问题,甲追加丙,丙提供的黄油有问题。
丙:
无独三。
3)三撤之诉:
有独三或无独三
不能归责本人事由参与诉讼、知应知6个月。
我的手机,甲、乙法院起诉所有权归属、对“我”的救济,三撤之诉。
8】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无人、限人监护权产生、不等于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
(法务工作者、自然人近亲属、推荐的)
特别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
6、民事诉讼辅助和保障制度
1】期间
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后一工作日未届满日。
期间不包括文书在途时间。
不可抗力,障碍消除10日,依申请顺延期限,法院决定准许否。
2】送达
调解书不得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外
委托送达:
受委托主体只能法院。
公告送达:
下落不明+穷尽其他送达方式、60日视为送达(简易程序、支付令不得适用公告送达)
3】保全
诉前:
应当担保(30日起诉)
诉中:
可以担保
执行前:
转移财产紧急情况,不申请法律文书难以执行、5日、负责执行财产一审法院
4】先予执行
适用范围:
四费一金一酬、情况紧急
先予执行只能依申请启动+担保的非必须性。
5】强制措施
1)训诫、责令退出法庭:
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2)拘传:
主体特定+两次+无正当理由(拘传对象不限被告)
法院院长批准+拘传票+说明批评教育前置+适当强制
3)罚款拘留:
个人10万以下、单位5-100万
拘留期限:
15日以下。
制作决定书、可以合并适用、院长批准。
7、法院调解
1】原则
贯穿诉讼程序全过程,不适用非讼、执行程序(可和解)。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不能调解。
应当调解:
离婚案件、简易程序的几个案件先行调解。
2】调解程序
时间:
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庭审调解。
调解过程不公开(当事人同意除外)
涉及三密的应当保密
调解范围:
调解协议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准许。
(判决结案,不能超出诉讼请求)
3】调解协议与调解书
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保护三益确要公开的除外)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案件(一审中):
调解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即时履行的案件。
二审调解结案一律制作调解书(原理:
一审还有个调解书)
担保人拒签调解书:
不影响调解书生效、不会因此免除担保义务。
8、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1】证据的法定种类
电子数据(12年新增)
证人证言:
类型→自然人、单位(刑诉无单位)费用:
谁申请谁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
(可以包误工损失→刑诉不能要误工损失)
鉴定人拒绝履行作证义务的双重法律后果: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根据、鉴定费用返还请求权。
专家辅助人:
帮当事人质证+对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2】证据的学理分类
1)本证反证:
证明了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反证
2)直接和间接证据:
借条复印件→直接、转账凭条→间接证据。
3)原始和传来证据
3】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1)证明责任发生前提:
真伪不明
证明责任主体:
当事人
同一事实,只有一方需证明。
证明责任法定。
2)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合同纠纷:
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一般侵权:
原告对四要件承担举证责任(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过错)
特殊侵权:
无过错归责原则的案件→→环境侵权、共同危险、医疗侵权:
倒置因果关系。
责任倒置3+1案件:
悬挂物、搁置物:
倒置过错要件。
3)证明标准:
高度危险覆盖(原则)、排除合理怀疑(例外)
适用排除怀疑标准: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当事人对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
4】证明程序
取证
法院依职权自行调取证据:
1)可能损害国益、社益
2)身份关系证据
3)55条民事公益诉讼
4)恶意串通
5)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
1)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无权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