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规划入门基础知识Word文件下载.docx
《最新城市规划入门基础知识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城市规划入门基础知识Word文件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考虑财产所有者估价规划政策对他们的利益影响;
告知公众规划政策。
3、作为城市未来空间构架的城市规划,主要体现在:
城市规划的主要对象是城市的空间系统;
城市未来发展空间构架的实现意味着在预设的价值判断下来为城市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等做形态化的体现。
(三)城市规划的体系是什么?
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包括:
工作体系、法律体系和行政体系。
其中法律体系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行政体系和工作体系提供法定依据。
1、工作体系
城市规划工作体系包括编制体系和实施管理体系。
(1)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1)城镇体系规划
包括全国、省(自治区)以及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统一安排。
2)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
分三个步骤的工作:
①编制总体规划首先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总体规划纲要,经批准后,作为指导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②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大城市可以编制分区规划,对总体规划内容进行必要的深化。
③城市总体规划依法审批后,可以对总体规划涉及的各项专业规划进一步深化,单独制定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
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在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中,都应当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和原则。
城市规划由各级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构成包括城市规划的实施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
2、法律体系
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组成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
法规体系有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纵向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横向分为基本法和配套法两个方面。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或配套的具有针对性和专题性的规章。
(3)规章: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规范性文件
(5)标准规范:
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专业性的标准和规范,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目的是保障专业技术工作科学、规范,符合质量要求。
3、行政体系
(1)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形制: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两种基本形制。
但大多数国家都在这两者之间寻求适合自己国情的规划行政体制。
(2)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组成:
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3)我国城市规划行政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各级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分别对各自行政辖区的城市规划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对同级政府负责,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城市规划的内容是什么
依据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空间规划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基础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规模,选择城市用地布局和发展方向,按工程规划和环境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近期控制引导措施。
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原则,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5)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原则、步骤和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基本建设的机会,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8)根据建设的需要,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二、城镇体系规划
(一)什么是城镇体系
在一个国家或相对完整的区域内,由不同的职能分工,不同的规模等级,空间分布有序,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
城镇体系的核心是具有一定经济社会影响力的中心城市。
(二)城镇体系规划
在一个区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的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分布和发展规划。
(三)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是什么
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合理配置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并明确不同城镇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协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城镇体系规划有哪些类型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2)省域(或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3)市域(包括直辖市以及其他市级形成单元)城镇体系规划
(五)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是什么
(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1)历史背景
2)区域基础
3)经济基础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突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4)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5)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6)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
(7)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8)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9)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10)概括起来就是“一化二系三结构”:
1)预测各发展阶段区域城市化水平;
2)规划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以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和区域生态环境系统;
3)研究各城镇的人口规模(规模等级结构)、各城镇在体系中的职能分工(职能结构)以及城镇的布局空间结构(如空间发展轴,发展过程中增长极、生长点的研究),确定其时序关系和动态空间结构。
构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相结合协调发展的区域整体。
(11)城镇体系规划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
2)区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
3)涉及相邻城市、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三、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实施措施。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是什么
(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确定城市性质的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场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三)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大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1)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2)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3)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4)研究分析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四)城市职能
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按照城市职能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可划分为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
(五)城市性质
是指各城市在国家或更大范围内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
(六)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是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城市的大小。
城市人口规模:
就是城市人口总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是,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人口视为城市人口,即在建设用地范围中居住的户籍非农业人口、户籍农业人口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的总和)。
城市用地规模:
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用地的总和。
(七)城市发展目标
城市发展目标是指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城市建设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
(八)城市功能分区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九)六线
六线”就是确定城镇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以及镇中心区、主要工业区等位置、规模,建立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等“六线”规划控制体系
具体如下:
红线:
分为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建筑红线:
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绿线:
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
城市各类江河、湖泊、湿地保护的规划控制线。
紫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主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规划控制线。
黄线:
文体、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主要公共设施和广场、停车场、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等主要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黑线:
高压供电走廊、微波通道、电磁辐射控制区、机场净空控制区和铁路的规划控制线。
四、城市分区规划
(一)什么是城市分区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
分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