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电力作业安全工作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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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电力作业安全工作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计划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提出。

本标准是在总结直升机巡检架空输电线路和带电水冲洗等作业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尚大伟封建国沈建吴建军刘伟东汪骏武艺孔令宇王和平杜黎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有人驾驶直升机进行电力作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作业要求、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理等,以保证直升机电力作业时人身及设备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有人驾驶直升机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进行巡视作业、带电水冲洗绝缘子作业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85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DL/T288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技术导则

DL/T289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作业标志

DL/T74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875-2004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

CCAR-91-R2《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4286、GB/T2900.51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直升机巡视HelicopterInspection

以直升机为平台,搭载红外、紫外、可见光等设备对线路进行巡查和检测作业。

3.2

带电水冲洗绝缘子作业WashingInsulatorOflive-line

以直升机为平台,使用专用设备对输电线路绝缘子串进行水冲洗的作业。

3.3

适航证AirworthinessCertificate

由航空管理部门根据通用直升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对该型直升机颁发的证书,表明该直升机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3.4

机长Pllot-In-Cmmand

持有现行有效的商用驾驶员执照,直升机电力作业公司授权的驾驶员,在飞行任务过程中负责直升机的飞行和作业安全。

3.5

机务人员Maintenance

负责直升机的油质检查、起降指挥、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

3.6

航管员Dispatcher

取得民航规定的专业执照并具有执行作业的实际工作经验,负责监控直升机飞行全过程的管理人员。

并负责作业沿线、起降场的气象和航行通告,及时向机长提供飞行安全的必要信息资料。

3.7

航检员NavigationInspection

在直升机上使用可见光、红外望远镜……等设备对输电线路进行作业的人员,负责直升机电力作业中航检设备、水冲洗设备的操作及数据的整理与上报,并协助机长进行飞行安全监督工作。

3.8

直升机加油车司机DriverOfTankerTruck

负责直升机电力作业油料运输及直升机加油工作。

3.9

安保人员SecurityPersonnel

负责直升机起降过程、停放及场地设施的安全保卫。

4、作业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作业单位

执行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电力作业的公司应具备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甲类资质,具有空中巡查、作业许可经营项目,并具有直升机电力作业相应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

4.1.2作业直升机

作业所使用直升机应取得三证(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并得到民航管理部门的认可。

4.1.3作业人员

a)飞行员应持有满足CCAR-67规定的体检合格证及CCAR-91-R2规定的有效的商用驾驶执照。

b)机长应由经直升机电力作业公司授权的飞行员担任。

c)航管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执照(空中交通管制执照及飞行签派员执照),具有执行本专业的实际工作经验,经公司授权后方可担任相应岗位工作。

d)航检人员应满足GB26859中规定的身体条件、电气知识、业务技能等要求,并经巡线飞行及绝缘子带电水冲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e)机务人员应取得直升机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并具有本机型专业签署,经公司授权,并经过相应机型专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f)直升机加油车司机应取得危化车辆运输从业资格证。

4.2气象要求

a)直升机电力作业气象条件应满足CCAR-91-R2的规定。

b)遇到雷、雨、雪、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直升机不得飞行。

4.3作业现场及人员要求

a)作业现场气象、空域情况满足当日直升机电力作业条件。

b)参加该次作业的飞行员、机长、航检员、机务人员、航管员、保障人员均到达指定岗位。

c)所有作业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现行有效的执照、体检合格证等。

d)机长应确认飞行机组成员能胜任此次直升机电力作业。

e)参加该次作业的直升机必须经机务放行人确认处于适航状态。

f)用于该次作业的航检设备均已安装,经调试运行良好。

g)直升机加油车,保障车均已到位。

h)临时加油场地已准备完毕。

场地应满足:

在静空条件能满足飞行需要,平坦坚硬、无砂石且最少不小于规定(直径为直升机总长的1.5倍)圆的面积。

i)机组成员不得携带和使用干扰直升机飞行或通信系统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j)当直升机的机械、电子或结构出现不适航状态时,应中断该次作业。

k)直升机作业范围应远离爆破、射击、打靶、飞行物、烟雾、火焰、无线电干扰等活动区域。

l)驾驶员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应符合CCAR-91-R2相关规定。

5安全组织措施

5.1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

a)直升机电力作业人员由机长、飞行员、机务人员、航管员、航检员、保障人员(包括直升机加油车司机、保障车司机、安保人员)等组成。

b)直升机电力作业公司负责人组织参与该次电力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安全技术交底,并签署《航巡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签证书》(见附录C1)。

c)直升机电力作业公司负责人签发《机组外出作业任务计划书》(见附录C2),并对执行该次作业任务航管员进行授权。

d)直升机电力作业公司负责人应在飞行作业24小时前下达飞行计划,并将授权的《飞行任务书》(见附录C3)一式两份,一份交航管员,另一份交由机长保存。

e)作业指导书编制。

按照相应项目编制《直升机电力作业指导书》,其内容主要包括:

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工作准备、操作流程、操作步骤、安全措施、所需工器具等。

f)实行航管放飞制度。

每次飞行前,机长到航管处办理放飞手续,完成《飞行放行单》(见附录C4),若航管专业认为不具备放飞条件,可以拒绝办理放飞手续。

g)工作单/卡制度。

机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直升机本机型的工作单/卡的规定开展工作。

h)直升机电力作业应按预先准备阶段、准备阶段、飞行实施阶段及飞行讲评阶段四个阶段进行组织。

5.2预先准备阶段

5.2.1飞行专业预先准备

执行飞行任务前,机长应熟悉本次飞行的所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起飞机场和实施作业区域的天气预报,燃油要求,申请的备降机场资料以及可用的航行通告资料、航图、所用机场的跑道资料或降落场场地资料。

5.2.2机务专业预先准备

机务人员应明确本次任务及时间安排,对直升机进行检查和准备,领用航材。

5.2.3航管专业预先准备

航管人员提前了解作业现场、起降场气象情况,明确飞行计划、要求、时间安排、起降时间、航线、高度、有关航行通告、通讯规定等,并填写直升机电力作业《飞行任务书》。

5.2.4航检专业预先准备

航检人员应熟悉本次任务性质、要求、目的,并领用航检设备等。

5.2.5保障专业预先准备

保障人员应明确本次任务时间安排,并对保障车辆进行检查和准备。

5.3直接准备阶段

5.3.1飞行专业直接准备:

a)飞行员应提前到岗,查对飞行记录本,接收直升机。

b)机长应检查飞行员是否携带民航管理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具有适当等级并且有效的执照。

c)机长应进行人员、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分析和检查,以保证此次作业人员及直升机处于适航状态。

d)机长应根据此次飞行作业实际和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e)直升机取得放行许可后,机长到航管处领取任务书,完成飞行放行单。

f)飞行员因受伤、患病、疲劳、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其职责时,不得登机作业。

5.3.2机务专业直接准备

a)机务人员应提前进入直升机停机现场,检查、准备直升机,向机长介绍直升机准备情况,完成起飞前的准备工作。

b)机务负责人对燃油质量负责,检查确认燃油无杂质和污染,检查实际油量及油箱盖锁定情况,并向机长报告。

c)机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航行前检查工作单逐项检查并签字,然后交由机务放行人签字,并向机长报告。

5.3.3航管专业直接准备

航管员应提前进入直升机停机现场,了解机组人员、直升机、设备的准备情况以及飞行计划批复情况,介绍与该次飞行有关的飞行动态、航行情报及气象信息。

5.3.4航检专业直接准备

航检员对航检设备进行安装和开机调试,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5.3.5保障专业直接准备

保障人员应提前进行场道检查,保障车辆提前进场,并在指定位置待命。

5.4飞行实施阶段

5.4.1飞行专业要求

a)严格按飞行计划实施飞行;

b)掌握天气实况,注意直升机及各特种设备工作情况;

c)当天气、机械、仪表出现异常时,应主动向塔台报告。

d)当飞行员由于疲劳、患病、缺氧等因素而影响到飞行安全时,应选择邻近备降场着陆,并向塔台报告。

e)飞行员应按规定填写《飞行记录单》(见附录C5)和报告飞行情况。

5.4.2机务专业要求

a)完成直升机航前检查,并引导直升机起飞。

b)直升机起飞后,机务人员应在一小时内原地待命。

c)飞行结束后,维修人员根据记录报告完成航行后检查工作。

d)当直升机飞行过程中曾出现过故障时,维修人员应根据飞行记录及时完成故障排除工作。

5.4.3航管专业要求

a)直升机起飞及飞行作业过程中,航管员应通报起飞条件,掌握空中直升机的动态和飞行情况,及时了解飞行区域的天气实况和发展趋势。

b)直升机返航时,航管员应向机长通报着陆条件,指挥直升机安全着陆。

c)飞行过程中,飞行员如有违反飞行纪律的现象或出现差错等,航管员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向直升机电力作业公司领导汇报。

5.4.4航检专业要求

a)按电力作业安全规范开展作业,并确保航巡设备的适航状态;

b)负责监控直升机与临近线路的安全距离,并随时提醒飞行员附近的交叉跨越、障碍物等危险点。

5.4.5保障专业要求

a)在直升机电力作业期间,安保人员应始终处于戒备状态,直至直升机完成作业任务后方可离开岗位;

b)保障车辆应泊在指定位置,随时准备开展应急救援;

c)加油车司机应随时检查油车油料剩余量,及时做好油料供应工作;

d)油车、电源车应在指定位置待命。

e)保障人员还应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按规定检查、更换灭火瓶。

5.5飞行讲评阶段

5.5.1当日电力作业任务完成后,应开展飞行讲评,飞行讲评参加人员除飞行专业外还应包括机务专业、航管专业、航检专业和保障处人员。

5.5.2飞行讲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当日飞行情况,协调解决反映问题,对完成任务情况、飞行安全及各项保障工作做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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