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260059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121.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照度标准文档格式.docx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         表3.2.1

视觉作业特性

识别对象的最小尺寸d(mm)

视觉作业分类

亮度对比

照度范围(Lx)

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

特别精细作业

d≤0.15

1500

2000

3000

1000

很精细作业

0.15<d≤0.3

750

15000

200

300

500

150

精细作业

0.3<d≤0.6

100

一般精细作业

0.6<d≤1.0

75

一般作业

1.0<d≤2.0

50

较粗糙作业

2.0<d≤5.0

粗糙作业

d>5.0

一般观察生产过程

大件贮存

有自行发光材料的车间

30

  第3.2.2条当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作为一般照明时,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场所,其照度标准值不宜低于50Lx。

  第3.2.3条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不宜低于30Lx。

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50Lx。

  第3.2.4条对于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二采用。

  第3.2.5条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第3.2.6条厂区露天工作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四的规定。

  第3.2.7条对于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3.2.1中一般照明的10%。

而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3.2.1中的一般照明的5%。

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0.5Lx。

  第3.2.8条照明设计计算照度值应为表3.2.1、附录二、附录三和附录四的照度标准值除以表3.2.8所规定的维护系数值。

  维护系数值                    表3.2.8

环境污染特征

类    别

照明器擦洗次数(次燉年)

维护系数

清  洁

仪器、仪表的装配车间,电子元器件的装配车间,实验室,办公室,设计室

2

0.8

一  般

机械加工车间、机械装配车间、织布车间

0.7

污染严重

锻工车间、铸工车间、碳化车间、水泥厂球磨车间

3

0.6

室  外

道路和广场

第四章 光源

  第4.0.1条照明光源宜采用荧光灯、白炽灯、高强气体放电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等。

  第4.0.2条当悬挂高度在4m及以下时,宜采用荧光灯;

当悬挂高度在4m以上时,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

当不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也可采用白炽灯。

  第4.0.3条在下列工作场所的照明光源,可选用白炽灯:

  一、局部照明的场所;

  二、防止电磁波干扰的场所;

  三、因光源频闪效应影响视觉效果的场所;

  四、经常开闭灯的场所;

  五、照度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第4.0.4条应急照明应采用能瞬时可靠点燃的白炽灯、荧光灯等。

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经常点燃且不需要切换电源时,可采用其它光源。

  第4.0.5条当采用一种光源不能满足光色或显色性要求时,可采用两种光源形式的混光光源.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宜按表4.0.5选取。

  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             表4.0.5

混光光源

光通量比(%)

一般显色指数(Ra)

色彩辨别效果

DDG+NGX

DDG+NG

40~60

60~80

≥80

除个别颜色为“中等”外,其它颜色为“良好”

KNG+NG

KNG+NGX

GGY+NGX

ZJD+NGX

50~80

30~60

30~40

60~70

70~80

除部分颜色为“中等”外,其它颜色为“良好”

GGY+NG

ZJD+NG

30~50

40~0

40~50

除个别颜色为“可以”外,其它颜色为“中等”

  注:

①GGY——荧光高压汞灯;

DDG——镝灯;

KNG——钪钠灯;

NG——高压钠灯;

NGX——中显色性高压钠灯;

ZJD——高光效金属卤素灯。

    ②混光光通量比系指前一种光源光通量与两种光源光通量的和之比。

    ③辨别效果顺序:

良好—中等—可以。

第五章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

  第5.0.1条照明灯具应具有完整的光度参数,其机械、电气、防火等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和《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等的有关规定。

  第5.0.2条应优先选用配光合理、效率较高的灯具.室内开启式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0%;

带有包合式灯罩的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55%;

带格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50%。

  第5.0.3条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分别采用下列各种灯具:

  一、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

  二、在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密闭式灯具。

若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措施。

  三、在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

  四、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来选择合适的灯具。

  五、在装有锻锤、重级工作制桥式吊车等振动、摆动较大场所的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和保护网,防止灯泡自动松脱与掉下。

  六、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灯具,应加保护网。

  七、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5.0.4条灯具和镇流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第5.0.5条高强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宜装设在靠近灯具的位置。

第六章 照明质量

  第一节 眩光限制

  第6.1.1条工业企业照明可按眩光程度分为五级,并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直接眩光限制等级                   表6.1.1

质量等级

眩光程度

作业或活动的类型

A

无眩光

很严格的视觉作业

B

刚刚感到的眩光

视觉要求高的作业;

视觉要求中等但集中注意力要求高的作业

C

轻度眩光

视觉要求和集中注意力要求中等的作业,并且工作人员有一定程度的流动性

D

不舒适眩光

视觉要求和集中注意力要求低的作业,工作人员在有限的区域内频繁走动

E

一定的眩光

工作人员不限于一个工作岗位而是来回走动,并且视觉要求低的房间,不是由同一批人连续使用的房间

  第6.1.2条工业企业室内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宜采用附录五的亮度曲线法确定。

  第6.1.3条灯具亮度除应满足亮度曲线法的限制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1.3的灯具最小遮光角的规定。

  灯具最小遮光角                   表6.1.3

灯具出光口的平均亮度

直接眩光限制等级

光源类型

A、B、C

D、E

L≤20

20°

10°

管状荧光灯

20<L≤500

25°

15°

涂荧光粉或漫射光玻璃的高强气体放电灯

L>500

30°

透明玻壳的高强气体放电灯、透明玻璃白炽灯

#线状的灯从端向看遮光角为0°

  第6.1.4条室内一般照明灯具的最低悬挂高度,应符合表6.1.4的规定。

  工业企业室内一般照明灯具的最低悬挂高度       表6.1.4

光源种类

灯具型式

灯具遮光角

光源功率(W)

最低悬挂高度(m)

白炽灯

有反射罩

~30°

≤100

2.5

150~200

3.0

300~500

3.5

乳白玻璃漫射罩

2.0

荧光灯

无反射罩

≤40

>40

荧光高压汞灯

<125

125~250

5.0

≥400

6.0

有反射罩带格栅

>30°

4.0

金属卤化物灯、高

压钠灯、混光光源

<150

4.5

150~250

5.5

250~400

6.5

>400

7.5

>30

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