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绿色生态脱贫产业园PPP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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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办法35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42
第一章新疆和田地区绿色生态脱贫产业园PPP项目
咨询机构选择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招标)
和田地区采购中心受和田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对新疆和田地区绿色生态脱贫产业园PPP项目咨询机构选择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本次选定的咨询公司将负责新疆和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产业园项目综合咨询工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并记录重要会议内容。
具体的咨询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PPP前期咨询;
3、本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
其中开展PPP项目前期咨询业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③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④建立政府监管要求和方式,确立项目的边界条款,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业务。
⑤完成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起草及相关工作,协助与社会资本谈判,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参与谈判及合同起草签订工作。
协助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协助项目落实具体施行措施,上报审批。
预算金额:
18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项目地点
(一)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PPP项目协议书的签订及审批完成为止。
(二)项目地点:
新疆和田地区境内七县一市。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
6、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
8、《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
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10、《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11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需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已入围财政部公布PPP可入库咨询机构名单
7、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甲级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
请于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
(每天上午10:
30至13:
30,下午16:
30至19:
3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可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函(原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及报名地点:
电话申请网上报名或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报名,资质审查合格后免费发放。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8日上午10:
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采购人:
和田地区采购中心
地址:
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
张国栋
电话、传真: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18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及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3
采购内容
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完成咨询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PPP前期咨询,3、本项目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
4
服务期限、项目地点
服务周期:
项目地点:
新疆和田地区境内七县一市
5
服务要求
5.1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
6)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
8)《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
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10)《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5.2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需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已入围财政部公布PPP可入库咨询机构名单;
6.7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甲级资质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8
合同承包方式
咨询
9
磋商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
10
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必须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散页或活页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响应。
并提供一份不可擦写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包含商务、技术、资格审查部分)。
12
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内容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详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范围
2.1本项目采购范围: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2.3本项目的项目地点:
2.4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
2.5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
3.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竞标费用
4.1不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4.2中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评审专家的评审费、评标工作就餐费、中标后的公证费用(1000元)等费用。
所有费用预计在中标金额的0.5%左右,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构成
5.1本项目磋商文件由以下所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审办法
5.2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发现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到“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或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公告送达方式)。
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或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公告送达方式)。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服务内容、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9.磋商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项目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