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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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3)分工负责,协调联动。

相关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规范有序。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应急救援决策科学民主。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应急办主任和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

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农委负责人和和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响应;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3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市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指挥长报告事故信息;

落实指挥长、副指挥长的指示、批示;

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专家组

  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2.5现场指挥部和主要职责

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长由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定。

当现场指挥长没有到达现场前,由属地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2.6应急救援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由事发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任组长。

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六个应急救援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协调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等。

  

(2)抢险救援组:

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协调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抢险救援等。

  (3)治安保卫组:

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当地社会秩序维护等。

  (4)医学救援组:

负责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救治伤员等。

  (5)新闻报道组:

负责新闻媒体接待、事故救援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

  (6)善后处理组:

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还可设立环保气象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负责环境监测监控和气象信息服务、现场通信保障、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5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工作。

(2)市应急办:

协助市领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3)市公安局:

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安全警戒,会同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维护现场及周围区域的治安秩序;

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参加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

(4)市交警支队:

负责受理事故报警;

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

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

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

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市消防支队:

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

搜救受害人员;

参与事故调查;

(6)市安监局:

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

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7)市环保局:

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

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

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8)市卫计委: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做好事故灾难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9)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疏散人员、救援物资及装备的运输工作;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

(10)市民政局:

配合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牵头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事故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疏散安置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市水利局:

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

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12)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由市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13)市质监局:

负责为特种设备设施的处置提供应急检测、应急处置设施、人员保障和处置技术咨询等;

(14)市住建局:

指导事故中相关建设工程、建筑物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

指导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和鉴定;

指导涉及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

(15)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16)市经信委: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7)市农业局:

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农作物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8)事发地县(市、区)政府:

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预防预警

4.1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预测预警

 市危化品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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