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肥化标准样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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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884-生物有机肥
GB4284-19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原则
GB8172-1987城乡垃圾农用控制原则
GB12348—1990工业公司厂界噪声原则
HJ/T8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原则
13 定义
本原则采用如下定义
13.1 固体有机废物
固体有机废物是指在植物和动物生产以及人类生活等过程中产生对原生产系统或原所有者无原使用价值生物质类残存物。
涉及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污泥、加工类有机废物、园林修剪废物、生物质垃圾等。
13.2 堆肥化
堆肥化是指在一定水分、C/N比和通风等人工控制条件下,通过微生物作用,实现固体有机废物无害化、稳定化过程。
堆肥化产物称为堆肥。
堆肥化是一种有机肥料生产方式,也是一种固体废物生物解决方式。
13.3 堆肥接种剂
堆肥接种剂是指能加速固体有机废物堆肥化进程微生物活体制剂。
14 生产技术流程
固体有机废物堆肥化生产技术环节应涉及:
原料贮存及预解决、堆肥接种、一次发酵、陈化、后解决加工、堆肥质量检查、厂区环境质量控制。
生产流程可参见附录A。
14.1 原料贮存及预解决
为了满足堆肥化生产需要,某些堆肥原料要进行贮存,对原料贮存规定如下:
——在原料贮存区,含水率较低干物料应避雨存储,保持低含水率;
——含水率高湿物料不适当长期存储,要及时解决,尽量减少臭气和渗滤液产生,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原料贮存环境管理参照GB18596-执行;
——原料贮存应有专门原料贮存区域,最佳设立原料贮存车间,贮存车间内依照不同原料特性分类进行存储;
——供应便捷,使用量大物料尽量不贮存或者少量贮存,保证尽量短贮存期;
——预解决环节应对固体有机废物水分、粒度、C/N、pH值做出调节。
重要预解决工艺控制参数见附件B。
14.2 堆肥接种剂
4.2.1选用原则
——不得使用未经菌种安全评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制剂;
——依照固体有机废物类型及特点选用适当菌种制品,选用菌种技术指标需达到农用微生物菌原则GB20287-中规定。
4.2.2普通规定
——堆肥接种剂应在原料混合时均匀加入;
——堆肥接种剂添加比例不得少于千分之一(干基,以重量计)。
14.3 一次发酵
14.3.1 技术规定
堆肥一次发酵是实既有机物料无害化过程,惯用工艺有条垛式和槽式两种类型。
14.3.1.1 条垛式发酵
条垛式堆肥工艺是将原料混合后堆成长条形堆或条垛,在好氧条件下进行分解一种常用好氧发酵系统。
——堆体形状。
堆体底部宽控制在120~300cm之间,以200cm左右为适当,堆高控制在80~200cm之间,以120cm左右为最适当;
长度不限。
各条垛间距大概为80~100cm;
——堆肥设备。
重要是条垛式翻堆机,依照条垛大小、形状以及位置决定设备选型。
重要设备技术参数为最大容许堆高200cm、堆宽300cm,迈进/后退速度可达到5-15m/min,生产能力不不大于600m3/h。
14.3.1.2 槽式发酵
槽式发酵工艺是在长而窄被称为“槽”通道内进行堆肥发酵,将可控通风和定期翻堆相结合一种好氧堆肥发酵工艺。
——发酵槽尺寸普通为L×
W×
H=(60~100)m×
(4~9)m×
(1.5~2)m,槽壁上部铺设导轨,便于翻堆机行走;
槽底部铺设曝气系统,向槽内发酵物料通风充氧,重要由高压风机、通风管道构成,通风管通口径75mm,6m宽槽至少应铺设设三条通风管道,管道上钻有小孔,通过高压风机向槽底送风充氧。
风压3mmHg、风量6.3m3/min、配套动力5.5kw。
——
翻堆机(搅拌机)是通过机械搅动将物料搅拌均匀,增进热量和水分挥发并将物料在槽内缓慢位移。
常用设备涉及链板式和驳齿式,重要由行走底盘某些、链板(搅拌齿)、液压升降某些、传动某些及电控某些构成。
行走速度0-6m/min,工作幅宽3-6m,翻堆高度1-2m。
14.3.2 过程控制
——温度控制。
堆体发酵温度应控制在50-60℃,当堆体温度超过60℃时,应进行翻堆操作或强制通风;
一次发酵应保持堆体温度50℃以上并维持5~10天,满足GB7959-1987规定;
——水分控制。
随着堆肥发酵含水率逐渐下降,到一次发酵结束时含水率应在36%~45%;
——堆体氧气浓度。
通过翻堆操作或强制通风使堆体内氧气浓度保持在3%以上。
14.4 陈化
14.4.1 技术规定
堆肥陈化是有机物质稳定化过程,惯用堆肥陈化办法有:
14.4.1.1 自然堆置法
可将完毕高温发酵物料按照条垛式堆肥方式,堆积在专门车间或陈化棚内,堆宽5~6m、堆高2m左右,由于采用静置堆积方式,堆体不适当过高过宽,否则不利于温度和水分散发,最佳能定期用棍棒插出排气孔,有助于提高熟化效率。
14.4.1.2 熟化(陈化)仓法
熟化仓类型较多,如板式熟化仓、皮带式熟化仓。
尚有一种类似发酵槽熟化仓,这种熟化仓是在低部铺设通气管道,能通过间歇式低强度鼓风,增进热量和水分挥发。
普通熟化仓料堆高度可达到3m。
14.4.1.3 槽式陈化法
与一次发酵槽式法类似,陈化物料放置在槽内,通过可控通风和定期翻堆进行堆肥发酵,但槽式陈化法普通采用9m以上宽槽。
14.4.2 过程控制
——堆体物料含水率在二次发酵完毕后应降到28%-35%;
——二次发酵过程中堆体温度应稳定在40℃左右,发酵完毕时堆体温度应接近环境温度;
——二次发酵过程可通过强制通风维持堆体氧气浓度;
——二次发酵周期不得少于15天,可依照实际生产需要恰当调节发酵周期。
14.5 堆肥质量检查
——腐熟堆肥呈现疏松团粒构造,不再吸引蚊蝇,不会有令人讨厌臭味,由于真菌生长堆肥浮现白色或灰白色;
——pH值应在5.5~8.5;
——呼吸速率<200mg/(kg·
h);
——可溶盐浓度<2.5ms/cm;
——发芽率指数(GI)>80%,测定办法参照附录C;
堆肥质量鉴定根据按附录D执行。
14.6 堆肥化后解决加工
固体有机废物通过堆肥化解决后,可直接用作土壤改良剂;
也可作为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原材料。
——商品有机肥应符合有机肥料原则NY525-;
——生物有机肥应符合生物有机肥原则NY884-;
——复合微生物肥料应符合复合微生物肥料原则NY/T798-;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符合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原则GB18877-。
15 堆肥生产环境规定
——厂址应选在重要原料集中、取运以便、交通便利、水电及其他资源有保障地点;
——厂界与居民区直线距离不得不大于500米;
——堆肥厂厂区周边及厂区内生产区与管理区之间,均应设立绿化隔离带。
——厂区空气质量达到大气环境质量原则GB3095-1996中Ⅱ类原则规定;
——厂区生产用水达到地表水质量原则GB3838-中Ⅳ类水原则;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噪声原则GB12348-Ⅲ类原则(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Ⅱ类原则(昼间60dBA,夜间50dBA)。
16 堆肥主体设施及规定
16.1 堆肥主体设施
堆肥厂主体设施重要涉及:
原料储存及预解决设施、发酵设施、后解决设施、成品储存设施和除臭设施。
——原料储存及预解决设施重要涉及:
地衡、受料、给料、破碎、筛分、混合、输送等机械设备及有关建(构)筑物。
——发酵设施重要涉及:
与高温好氧发酵工艺相匹配设备及有关建(构)筑物。
——后解决加工设施重要涉及:
对发酵稳定后堆肥物料进行进一步解决所需要输送、破碎、筛分、混合、造粒、烘干、冷却、包装等机械设备及有关建(构)筑物。
——除臭设施:
重要合用于密闭车间或厂房具备集中收集臭气装置堆肥厂,可采用生物过滤池除臭。
16.2 堆肥主体厂房规定
堆肥厂需建设原料贮存及预解决车间、一次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后加工解决车间、成品储存车间和除臭设施。
——应依照建设区常年主导风向进行合理厂区规划,尽量减少各功能区之间互相影响;
——在保证相对独立状况下,各生产车间应互相间有机衔接,减少物料在相邻工艺段间无效流动;
——各设施占地面积规定:
原料储存及预解决车间规定满足7-15天原料存储量,一次发酵面积不不大于1512m2/万吨,陈化面积不不大于1080m2/万吨,成品存储面积规定满足60~90d天存储周期。
——生产车间应符合DJ36-92设计卫生规定;
——生产车间电气设备应符合GB4064-92安全设计规定;
——生产车间用电力装置应符合GBJ63-94接地设计规定;
——生产车间噪声控制应符合GBJ87-92设计规定;
——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建、构筑物应高于7度设计,生产车间应符合GBJ11-92建筑抗震设计规定;
——生产车间应符合GB50033-91采光设计规定;
——生产车间应符合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定;
——厂房四周均设环形通道,道路宽4米以上,空中不设低于4米障碍物,满足消防车通行规定;
——在生产中使用易燃辅料场合,厂区应禁止烟火,生产车间按高原则制定操作规程。
——依照生产工艺特点,生产车间和库房均规定为大跨度、大空间。
构造选型应采用传力明确、构件简朴构造形式,采用适当开间模数,以便构造构件原则化、通用化。
——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可采用轻钢排架构造,其他建构筑物可采用砖混构造。
17 堆肥配套设施及规定
配套设施重要涉及:
厂内道路、维修、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监测化验、消杀和绿化、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设施。
——堆肥厂配套工程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
其装备原则应满足堆肥厂全天候安全作业和不污染规定。
——堆肥厂应配备堆肥产品检查设施,重要检查指标以附录D堆肥质量鉴定根据指标。
——堆肥厂消防设施设立必要满足厂区消防规定,并符合现行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以及《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GBJ140)关于规定。
——堆肥厂应配套设立常规维修和紧急故障维修设施。
——堆肥厂道路工程符合现行国标《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关于规定。
厂内道路设施应保证各种工作车辆流畅通行。
——堆肥厂通信设施设立,应保证各生产岗位之间通信联系和对外通信需要。
——堆肥厂绿化布置应满足总体规划规定,绿化率不应不大于35%。
附录A
固体有机废物堆肥化工艺流程示意图
附 录 B
堆肥原料预解决工艺控制参数
参数
控制范畴
重要操作
含水率
45%-65%
物料含水率高低搭配、干湿混合
湿物料可以添加秸秆类干物料进行调解
粒度
3-15mm
堆肥大颗粒原料,如秸秆、树枝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