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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由张晓君院长任组长,负责实习的整体协调工作;

宋渝玲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实习学生的动员组织管理工作和实习方案、实习成绩、实习指导教师等教务工作;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带队学生实习的单位衔接、专业指导、实习监管、安全指导、成绩评定、材料收整和移送学院等工作;

年级辅导员负责实习方案的起草、实习学生的组织和动员、实习成绩的统计、其他相关工作的辅助等工作;

教学秘书负责实习工作的布置和统筹、实习成绩材料等的归档和报送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和组织形式

  国际法学院本科20、20级实行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实习率达到20%。

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和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本次集中实习分布为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每个集中实习基地,安排专业教师带队。

定期写实习简报并寄回年级统一汇总,制作简报。

为方便学生有时间为司法考试和考研做准备,拟将学生分批进行实习,分几个阶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习。

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所建立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安排。

为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和安全,学生集中实习达15人以上者,学院指派教师带队,但一名带队教师所带学生一般不应超过50人。

分散实习,主要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接受学院和学校监管的实习方式。

分散实习不派带队老师。

  阶段:

20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年7月初——9月底,共80天;

本科20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年7月初——8月底,共50天。

  第二阶段:

未参加阶段实习或者实习时间不足80天的20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实习,时间为20年10月初——20年12月底,每位同学参加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80天;

已参加阶段实习的本科20级学生仍需参加第二阶段实习,时间为年1月初——2月底,共30天,两个阶段实习时间需达到80天。

  第三阶段:

前两个阶段实习不合格的20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20年7月初——9月底、10月初——20年12月底的实习,直到合格为止。

  四、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包括: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单位的法务部门。

  五、实习纪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保守国家机密。

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学生实习的制度和纪律。

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

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管理,服从指导老师指导,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

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参加实习总结、考核和交流。

遵守实习单位的上班作息时间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或者提前结束实习。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在5天以内的由所在小组负责人、单位指导教师和年级辅导员批准和备案,5天以上需报年级辅导员和学院批准和备案,七天以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和备案,未按程序请假者以旷课论处。

病、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不假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按旷课论处,旷课累计超过3天,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实习。

  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对违反实习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小组组长、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教育,令其改正;

对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必须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学校予以处理。

  要特别注意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实习期间不得未经实习单位同意在网上或其它通讯工具上发布实习单位有关信息。

  六、实习成绩考评

  实习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和单位鉴定,方可参加考核。

  1.学生每天应撰写实习日志。

  2.学生应定期向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上交实习简报。

  3.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实习鉴定表,向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总结,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盖实习单位公章后挂号寄回或密封后由学生带回年级辅导员汇总。

  专业实习考核成绩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学生实习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

对于分两个阶段实习又不在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其两个阶段的实习鉴定表分别填写和评定成绩,该生最终实习成绩为两个阶段成绩的综合。

经学院最终核定后的成绩即为有效的专业实习成绩。

该成绩由年级辅导员统计造册报学院教学秘书,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阅后由教学秘书报学校教务处认可。

  1.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实习报告等五个方面综合考查,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

  2.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

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

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大纲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

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

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规范。

  良好:

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

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

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

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中等:

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

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

实习报告全面。

  及格:

基本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

完成了实习报告。

  不及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天者;

  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实习工作业务发生重大错误者;

  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法乱纪者;

  违背职业道德,徇私舞弊或收受他人财物者。

  3.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七、实习补贴费的使用

  根据实习单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等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等次的实习费用的补贴。

具体补贴办法可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八、实习优秀小组和个人的评比

  实习结束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将对所有参加实习的小组和个人进行评比,评定优秀实习小组和个人,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实习小组和个人的评定,并予以表彰。

  篇二:

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一、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是对学生法学理论和技能进行基本培训的实践环节。

学生通过实习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毕业实习作为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生接触社会、熟悉国情,使学生增强群众观念、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使之更能适应社会要求。

  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会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实习时间

  20年2月18日—20年4月11日

  三、实习的组织领导

  系成立20届法学专业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

刘鑫郝先中

  副组长:

潘樾陈兰

  成员:

许庆祝张小姣唐自政曹映来汪海燕

  指导教师安排

  法学教研室具有讲师或硕士以上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1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

  四、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

  集中实习地点为学校和我系实习基地;

  分散实习需履行审批手续,学生填写《皖西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家长同意,接收单位签署意见,系学生实习领导组批准。

  五、实习内容

  实习的单位一般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实习者应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办案工作,具体承办案件。

由于实习单位的性质不同,实习的内容亦有所差别。

  在法院实习的主要内容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具体包括:

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在检察院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公诉,包括公诉法律文书制作,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出庭参与公诉,公诉材料的整理等;

  2、参与检察院管辖案件的侦查,包括对刑事侦查技术的了解,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人的询问,调查笔录的制作等;

  3、参与对司法工作的检察监督。

  在公安机关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

  2、参与社会治安管理;

  3、参与户政管理。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刑事辩护,熟悉律师出庭辩护的工作内容,会见当事人,学习出庭辩护中的技巧,掌握辩护词的写作等;

  2、参与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包括证据收集、代理词写作、代理技巧、质证技巧的掌握等;

  3、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申诉和行政复议。

  实习的具体课题及内容不作统一要求。

但总的要求是在有限的实习期内尽可能的了解和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熟悉和掌握各类法律性事务在办理过程中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每个实习生必须完整地参与办理完一个案件。

  六:

实习要求

  指导教师职责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作好实习准备工作;

  2、组织学生如期、安全地到实习单位报到,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落实安排好学生生活和工作情况。

  3、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4、指导学生写好实习笔记,调研论文,实习总结,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实习生职责

  1、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根据有关安排、布置,切实有效的进入专业实习,必须达到规定的实习时数与质量标准,凡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①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故必须请假时,必须向指导老师请假,严格执行规定的实习作息时间,不履行请假手续和程序及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②虚心好学,做到三勤随时总结自己,提高实习成绩和实习效果。

  ③尊重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

保证实习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④实习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同学之间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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